[第20章第二十章逗留]
第1節1、原因
1、原因
在坐飛機中途陳錦突然跟我說起他這些天心神不寧的真正原因。
他說,今年六月,也就是我們一起到了美國後,市里新來了一位副市長,姓賀。原來是省里外地的縣委書記,七月初,得知這位副市長主管城建。因為他在美國,所以派助理送了20萬現金給這位副市長,無非是希望日後給予公司適當的照顧,誰知這位副市長還沒坐熱,上任才兩月就被「雙規」了,問題出在他當縣委書記時提拔干部,可能是有人花了錢,他卻沒給辦事,當然也許因為別的事,反正是被人告到了中紀委,後來省紀委就把他給請走了。本來這事是很保密的,我是在上次回美國的時候有人告訴我的。你說熬心不熬心?
「原來是這樣,你為啥不早告訴我?」我問他。
「我怕影響你的情緒,你那時快要生了,再說了,跟你說這事有什麼用,與你一點關系都沒有。」
「怎能說沒關系呢?為什麼現在才跟我說?」
你听我慢慢跟你說,重要的事在後面。如果這市長是個聰明人,他就不會出賣我,最後只能說巨額財產不明,萬一他出賣了我,這就算行賄罪,那也沒辦法,當然我會被抓,不過沒關系,我不是跟你說過生完孩子後去澳大利亞嗎?我匯了許多錢,你去後的任務就是把那個賬戶激活,上次我與你去,是省里讓考察項目,也是省里按照上面的要求,讓公司進行境外投資的,我主要是投資房地產項目,但我多了一個心眼,當然是怕失敗,以公司名譽開了個投資擔保公司,用你的護照信息開的賬戶也可以說你現在是那個公司的法人代表,上次王煥他們來讓你擔保,我讓他把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拿來,我才給他匯了錢。而你的那個賬戶上也只有聯邦銀行方面知道有錢,後來我又匯過一次,比上次還多一點,你去了激活賬號後,先不要動後面那部分錢,把先前匯的那部分錢,再新開個戶轉過去,那是我個人的錢。再過半年多就到期了,讓王煥還貸,還了就打在原來那個賬戶上,若還不上來,先處理他一些抵押的房產,你找個律師就能把這事辦了,不用自己跑。
「你不是說,公司的錢都是你的錢嗎?為什麼後面匯的錢不是你的了?」
我跟你說,原來我是純私企,後來收購了幾家民營企業,也是變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就是說別人佔有了公司的股份,現在實際上是我們是民營企業。並不都是我的,只不過現在在花錢的事上是我說了算。我先前匯的錢是以公司賬上沒錢我先墊付的名義匯過去的,不然人家不會讓我那麼多錢出境的,若是我出了事,萬一賬戶凍結,那錢就都成了公司的了。
「那我去了澳大利亞怎樣做才能激活賬戶呢?」
你去聯邦銀行,你只要拿上護照和簽證,還有我先前給你的委托書應該就可以了,國外銀行應該都有專人接待,像咱們這樣的公司賬戶,更應該有人接待。具體怎麼做,你去問問就可以了,反正那邊賬戶是以你的名字開的,應該沒什麼問題。
「那你不跟我去嗎?」
「唉,你怎還沒听明白,我可能走不了了,更有可能上飛機之後就有人盯上了我。」
「為什麼?莫非那個副市長把你出賣了?」
「不知道,但我有預感,你想我與姓賀的非親非故,他只要順口說一句,我就完了。」
「那怎麼辦啊,你知道還回國?」
「沒關系,因為我的一切都在國內,所以不能離開,再說了,以行賄罪判不了也我幾年,我怕啥?」
「可是,我和孩子怎麼?」
「這不是在跟你說嗎,你去了澳大利亞直接到悉尼激活賬號後,錢隨便花,先買房子,然後雇個看孩子的做伴,再買車,之後呢就是等我的消息。」
「可是我怎麼才能知道,你什麼時候來看我呢?」
「我也不知道,那就看運氣吧。」
「被你嚇蒙了,我激活賬戶後,可以回國找你啊。」
「你傻啊,到那時,你回國,也有可能走不了,那些錢也別想用了。」
「那我現在回去,不也有危險?」
「不會的,不會這麼快就查到你頭上,你回家先安頓好後,就趕快辦理簽證,等咱們兒子社會安全卡寄回來後,你就馬上走,兒子是美國護照去澳大利亞免簽證。我問了好幾個人,听說關于兒子的社會安全卡最多一個月時間就能寄回來了。」
「為什麼非等那張卡寄回來?」
「那相當于咱們兒子的身份證,和護照一起才能進出海關。對了,到了北京,你帶著孩子先走,自己找個旅館住下,然後第二天打車去六里橋車站坐長途車回家,記住了從下飛機那一刻起,你應裝作與我一點關系都沒有,回家後把咱們那幾個假證件都毀了,不要與我聯系,一定要讓周圍人覺得你與我一點關系都沒有,就當從來不認真我,這是為了你和咱兒子好,切記!」
陳錦一席話,說得我有些緊張,但看到他還是那麼鎮定的樣子,我想,大概他不會出事吧。我知道,陳錦說過他跟市長有特殊關系。我想提醒他,可又一想算了,他那麼精明,應該會有辦法的。
手機同步閱讀請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