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2-7 第二次相親禮
2-7第二次相親禮
父親等我許久,還不見我有任何跡象,再也沉不住氣了,又開始四處托人幫我說媒。我已經過來二十三歲向二十四歲邁進,農村中很多像我這個年齡的男孩子差不多都結婚了。父親害怕我像大伯的兒子一樣過桿兒,最後成為光桿司令,很是著急。
這時,曾經幫助過我的表叔再次來到我家,給我提了一門婚事。對象竟然是曾近教過我的物理老師兼政教主任楊老師的女兒。
楊老師一臉包公臉,樣子很嚴肅,他管理學生很嚴,教學水平也很高,雖然我是好學生,但心里對他還是怯怯的。他有一個兒子和我們同級,也算認識,關系還不錯。對于這樣的人當我的岳父,還有曾經要好的同學變成了未來的大舅哥,心里很是躊躇。
但父母和姐姐都很喜歡,主要因為女孩雖然是民辦老師,但很快就轉了正。再說華老師關系很廣,將來說不定可以讓我借此提高一步,或者可以調出去當個干部,這大概是表叔自然的意思,所以我也沒有太多的反對。我們依然男女雙方沒有見過面就舉行了相親禮,因為女方的父親也就是華老師很滿意我,又是表叔做媒,錯不了的。所以這一次主要是走形式。
因為是恩師女兒的關系,相見禮的時候我更加「正經」,連手也不敢模一下,就匆匆交換了信物,走了出來。印象中女方個子中等模樣一般,但父母姐姐還是很滿意,主要是對女方的身份滿意,畢竟結婚以後我們再也不必面朝黃土背朝天了。如果我娶了一位農家女孩,在我們這種情況叫「一頭沉」,婚後生活依然不輕松。
此後我們便開始了行走。
按照我們這里的規矩,相親禮之後至少要行走兩年。逢年過節的時候,比如春節,小滿,中秋,還有女方家里的廟會,一年至少四次,男方要帶著豐厚的禮物去看未來的岳父岳母,自然也看看未來的媳婦。當然,女方一般也要回訪,不過禮物要少得多,每次來的時候公婆還要給見面禮。總之,女方大多也趁這個時候向男方索要一些財物,這自然也是女方父母的意思。女兒好不養大了,卻成了別人家的人,不撈回來一些補償實在有點不甘心。所以,這兩年行走是考驗期,一方面看看男孩的性情如何值不值得托付終身,一方面還要考驗男方家庭的表現,如果男方表現不好,太摳門,女方也可能會反悔的。女方反悔,這對男方是很不利的事情,影像男方以後的談婚論嫁。即便女方不反悔,有時也會拖延婚事好幾年。我們這里很多男孩相親較早,常常要行走五六年後才準許結婚。行走的時候,也給男女雙方提供一個機會,可以親親我我一會兒,但那時雙方父母都很講究門風,給的機會很少。最主要的機會是女孩回訪的時候,男孩一般要送一送,一直會送很遠,如果男孩機靈會看四下沒人的時候,干點親嘴模胸的事情,如果再想深入禁區,女孩就不會答應了。還有就是農忙的時候,即使女方家不開口,男方也要過去幫忙。女婿也是半子,正是出力表現的時候,是不能偷懶的。有時候晚上也會住在女方家,但女方父母並不會因為你幫助了他們就會放水,對男女雙方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而是更加緊防範,所以男孩的機會總體還是不多。
我那時一身正氣,也主要是還未開化,對男女之事表現的並不著急,所以表現的十分「正經」樣子,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听,非禮勿做。我到他們家行走的時候,他父母也會安排我在她閨房小處,我總是和她離得很遠,言談之間只是一些興趣之類的話題,也不多停留,吃過飯就匆匆告辭了。她來我家的時候,我也大多送她到村口的路上,然後揮手告別。
我一直認為自己做得很「正派」,沒想到幾個月後,她竟然忍受不住我的「正派」,公然地提出給我分手。她父母沒有辦法,之得再次通過表叔向我們家表達歉意,送還了信物和彩金。我父母姐姐很生氣,咒罵這個女孩很久,還推測這個女孩一定是因為轉正後到縣進修學校學習,被那個男人勾引了,鬼迷心竅,放著好男孩不要。
我倒不沒有太多生氣,而是用我的方式用紅筆給她寫了一封斷交信,信中詳細敘述了我的思想和看法,然後把信寄給縣進修學校。不久後,我們學校一位同樣轉正也在那個學校進修的老師回來找到我,轉交給我一封信,還說她希望和我重新和好。我看都沒有看就焚燒了她的那封信,我一直崇拜趙雲所說的那句話︰大丈夫何患無妻!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港台電影中那句經典台詞︰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小說的魅力在于重塑真實,沒有什麼比真實更有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