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很奇怪︰「李振東?他是荊棘?他那麼好的人,怎麼會成為你的荊棘?」
我嘆口氣︰「他成天沖著人大喊大叫,雖然不是罵我,但是影響我的情緒。」
高歌說︰「你還不了解李振東吧?若干年前,他還是上海有名的天才小提琴手,參加過國際青年小提琴比賽,拿過大獎的。」
我不屑︰「好好的藝術家不做,非要做渾身銅臭的資本家,我更要鄙視他了。」
高歌說︰「你別急,听我說完。一次他出國參加演出,遇上車禍,听說他為了保護身邊的孩子,右手粉粹性骨折。後來雖然經過治療,生活自理是沒有問題,可是,再也不能拉琴了。」
我有點不相信︰「遇上車禍,受傷難免,又怎是保護小孩才受的傷?」
高歌說︰「是真的。把他們從車上解救出來的時候,李振東已經昏迷,還緊緊的用雙臂把孩子保護在自己的身下。這個事情當地的報紙報導過,不會是假的。」
我有點替他難過了。
象他那樣的人,小提琴應該已經成為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硬生生地失去,那是多麼難以接受。象我,要是我突然某天失聲,不能說話和唱歌了,雖然我說話和唱歌也不見得多麼動听,但是,如果失去聲音,對我,也是不可承受的吧。
高歌見我沒說話,以為我不相信︰「李振東是出了名的軟心腸,每年捐款給希望小學,並且抽空去學校看那些孩子。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到希望小學,他看到那些孩子大冬天還打著赤腳,或者就是穿著涼鞋,馬上雙眼通紅,當時強忍著沒有流淚,一回到房間,打電話叫人買鞋子給寄過來的時候,聲音哽咽,眼淚就忍不住流下來,我在一旁看著,也覺得心酸。」
李振東還有這一面,這倒是我沒有想到的。怪不得他雖然這一兩年也賺得不少了,也沒听說他買房買車,也沒見他穿過什麼名貴的衣服或者買什麼名貴的表。
我又想,他給我們的薪資,雖然不算低,可也絕對不是很高,可能並不是因為他吝嗇,而是他覺得對我們而言,應該是夠用了,多余的錢,不如捐給希望小學給那些孩子。
他的壞脾氣,大概是因為不能再拉琴了,心理無法承受的結果吧。
我突然就原諒了他。
怪不得他總能拉到音樂會的演出項目,而他也更喜歡做音樂會的項目,雖然,演唱會的利潤明顯比音樂會高很多,但他寧可犧牲演唱會的項目,也要先保證音樂會項目。
現在,這一切都變得可以理解了。
高歌最後總結道︰「他是少見的、願意自我犧牲的那種人。如果別人獲得幸福必須犧牲他的幸福,他也會同意犧牲。他是那種人。」
我是真的有點不相信了。會嗎,會有人願意犧牲自己?
我問高歌︰「你呢?你會犧牲自己去成全他人的幸福嗎?」
高歌想了想︰「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我願意為你做有限度的犧牲。」
他真是個客觀的孩子。有限度的犧牲。這個詞用得真好。為了這個誠實的用詞,我願意相信他。
我把自己十六歲以前的故事告訴他。
我認為如果喜歡一個人,就不要把十六歲以後的故事告訴對方。一是保留一點神秘感,二是,永遠不要去考驗一個男人的心胸,他如果喜歡你,他不會願意接受你還喜歡過別人的事實。
我也不記得我說了多久,反正說到後面,我也處于半夢半醒的狀態,到底是不是在說夢話我也不太清楚了。
我隱隱約約地听高歌說︰「杜南,我想娶你。你等我。我會回來娶你。」我恍惚記得我很用力地點點頭,然後我就失去了知覺。
第二天,我一覺醒來,高歌已經不見了。
我努力回想昨晚,不能確定高歌說要娶我的話,到底是不是我的夢境。
最後我放棄了回想的努力,用我的腦子分析,即使高歌說過娶我的話,那也不能當真。一對才認識一天的男女,在某一個特定的環境下,以為自己喜歡上了對方,于是夸大自己的情感,是很能理解的。
我在心底嘆口氣。我倒寧願高歌真的說過娶我的話。如果這只是我的幻覺,那說明,我那顆恨嫁的心,已經快要失控了。
我收拾心情,也來不及回住處換衣服,就趕往公司。
李振東一見我,就沒好氣︰「知道現在幾點了嗎?!就算遲到,也應該打個電話給我,這點規矩都沒有!沒有時間觀念的人怎能成大器?我最恨沒有時間觀念的人了!……」
要在往常,我會抓住他話里的每一個漏洞予以反擊︰「李總,我偶爾遲到一次,你就盯著我算時間,可是我加班的時候,怎麼不見你給我計時?我本來就不想成為大器,時間不過是拿來打發的,有時間觀念你會給我加薪嗎?……」
總之,一定要說得他啞口無言。
我本來就伶牙俐齒,又經過多年和安安唇槍舌劍的磨煉,李振東根本就不是我的對手。小桐有一次跟我說︰「別看李總平時脾氣挺大的,可我覺得他心胸挺寬的。你跟他頂嘴,他也不怎麼放在心上。」
我記得當時跟小桐說︰「那是因為我現在還有利用價值,他不舍得我這個賺錢工具。」
小桐說︰「這年頭,工作難找,找工作的人,則要多少有多少,要什麼樣的人有什麼樣的人。沒有替代不了的人。」言下之意,並不是我很了不起李振東才讓著我的。
我不以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