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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你若安好

刀尖抵上喉嚨的那一刻,讓人覺得徹骨的寒。

白荀的心疼我都看在眼里,在他奪刀的前一秒,我一個轉身,腳尖輕點雲端,便彈跳出去了一段距離。看著白荀,我展露了一個我能做到的最美麗的笑容。如果魔兵不退,我便是死了也要讓白荀記得。這輩子疼我的畢竟就他一個。

「走!~」我對著他大喊。

「快走啊!~」帶著哭腔地,我有些歇斯底里了。

下面卻傳來了幾下掌聲,此時顯得那麼突兀。我掃下去,拍手的不是別人,正是何歡。若是這刀抵著的是他的脖頸,他是否還有這副閑情雅致呢?恨只恨自己能力不及。成王敗寇,自古如此,也是罷了。

我自問雖然從未為禍妖界,可是也從未有過什麼巨大貢獻。而白荀不同,白荀從小到大都是我青丘的神一樣的存在。他是我們的偶像。至少我活得這三千年中,抗洪水,清異端,平邊域,定青丘,這都是他做的。

期間大大小小功績卓著,曾未動一兵一卒卻收月復了一城池。曾疾走蠻荒只為求得那年疫病的解藥。曾經歷經轟天雷,飛升成仙。

白荀的眼楮瞪得老大,我知道他也無法接受我這樣做。可是我不後悔。「活下去!~哥」我對他喊。

「不錯,不錯,久聞這狐族痴情,想不到兄妹情深竟然到了這份兒上。要不是知道你們是兄妹,還當真以為是伉儷無悔呢!~」有一種人就是這樣,仗著武藝高強,硬是將這些強加給別人,最可氣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對呀,這就是我們青丘兒女,像您這樣的尊者這輩子是無法體會的。」我輕蔑地回了他一句,「放一條生路,要麼我跟你走,放了白荀,要麼我死,你什麼都得不到。」

「哎呦,不錯嘛,小姑娘,脾氣還挺烈的,烈女啊!~」魔界中人之中有一位較為妖嬈的男子說。我並不認識他,就連魔尊我也是方才才認識的,更何況是魔界的哪位不知名的阿貓阿狗的。這樣的人,我也不屑于認識。

我把頭又高昂了一分,刀尖又向脖子深抵了一分。有血從中滲出來。

那位不知名的阿貓阿狗又火上澆油地說了一句,「嘖嘖嘖,瞧瞧,這麼金貴的血啊,就這麼浪費了,可惜可惜,著實是可惜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可是我此時若是可以,恨不得將他大卸八塊,將魔界的人大卸八塊。

魔尊何歡沖他一樂,兩人似乎都明白了對方的用意。原來那人只是用那種揶揄的口吻幫我讓白荀月兌身,這話竟是對魔尊說的。而魔尊也並沒有怪罪他。可見此人的地位絕不一般。能與魔尊有這等交情,又敢如此那話去點他的也只有魔界的大護法——「染雲」了。

此時還看不清染雲的模樣,只覺得這人便是那種亦正亦邪的。

魔尊何歡擺了擺手,「也罷,白荀,既然你這妹子都拿命威脅我了,你就走吧。這兒本來也沒你什麼事兒。」

「你要他多少血?」白荀沉默了一會兒,從牙縫里憤恨地擠出了這麼幾個字。

何歡擺弄著腰間的一個赤血玉佩,「不多,死不了。」

這句話一出,我和白荀同時松了口氣。我對他點了點頭,示意他放心。白荀皺著眉,听到了這幾個字才同意我的想法。

「人何時能送回來?」白荀又問。

何歡抬了抬眼,看著他說︰「呦,這當然是我何時好了,何時才可以。而且要看本尊心情。萬一你那妹子不听話,我還得過來找你啊,哈~哈~哈~哈~哈……」

一連串的狂笑中,就連這種脅迫與要挾好像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兒一般。

若是我到魔界不听他的,他怕是還會要白荀的命。

「走吧,哥,我會想辦法回來的。」我好不容易忍著痛說了這麼多話,呼吸都開始抽搐了。可是白荀還是沒有走的動靜。再不走,都走不了了。于是我狠下心,一掌排雲掌將他推出了很遠很遠。

白荀是眼睜睜地看著我和魔族走的。

何歡只是一揮手,所有的人便幻化為一縷紫煙,消失在了青丘之上。好像他們根本就未曾來到過。

再見了青丘,如果還能活著回來,我還想看到迎春花開。

白荀卻始終停滯在空中,那個我用排雲掌將他推出的地方。他呆滯地看著下面滿是廢墟的青丘,出了神。那眼神是如此的空洞,好像他並不是看的這個空間一般。看著看著,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的眼圈紅了,眼中滿是溫潤的淚水。淚水似乎無法抗拒引力一般,不舍地勾畫著他臉頰的線條,直到他那尖尖的下巴,這才肯離開這個傷心的「孩子」。淚水是不是也會好奇,這麼美的孩子,是誰忍心把他傷了?是誰讓他哭了?

良久,白荀仰頭,「啊!~」一聲巨喊,垂直地從雲上掉了下來,渾身的骨頭都疼,可是心更疼。身體痛了,心就不痛了。可是他仍舊無法順暢地呼吸。他翻過身,沖著陽光,閉上了眼楮。眾生望得道,而他只望保護一個人。

萬年修,他從未如此放縱過。如今便是一朝都釋放了。那聲音如此撕心裂肺,傳遍了洪州大地,連遠在蓬山的桓飛也听得清晰。

遠在八千里之外的桓飛腰間纏著紗布,右手握書,左手拿著一碗濃湯,方才的那只精衛鳥正在旁邊給他夾著菜。

听聞這一聲撕心裂肺地喊,桓飛急了。那聲音是白荀的,他太過于熟悉了。眨眼的工夫,他就沖到了門口,向狐岐山方向飛去。

那只精衛是他從魔族手中救出來的,一命之恩,一生相報,無以為報的時候,便只有以身相許。這怕是最古老的橋段了。那只精衛倒是執著,而桓飛卻像是一塊石頭。桓飛趕不走她,那姑娘非要陪伴左右,否則就尋短見還他性命。桓飛也沒有什麼辦法,值得依了她,本以為不理她,時間長,她自己就會走了。可是誰知,那姑娘執著得緊,每天端茶倒水,無微不至。即便這樣,桓飛仍舊沒理過她。這是這鳥類便是這樣,一生只認定一個配偶,忠貞不移。她也明白,這只是她一廂情願的笑話,可是只要她還有一絲希望,她就是要堅持的。她的名字叫蓉華。

ps:我有一個夢想,喜歡這本書的朋友都能收藏!~

晚安,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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