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和曹琳一起回家,依舊是我騎車帶她。小路的兩旁都是居民樓,道路邊上種植著參天大樹,搭在一起像個涼棚,很幽靜。
剛拐過來,就發現這條平日里幾乎沒人通過的地方里面多了打斗聲,我連忙停下車,示意曹琳等我。
就在那不算寬闊的路上,一些穿著奇裝異服的人正圍著一個男生毆打,其過程慘不忍睹,用四個字總結的話就是拳打腳踢。男生已經無力還手,躺倒了地上,只是勉力的蜷縮在一起,用手護著頭部,我離的這麼遠都能感受到他的痛苦。
我立刻忍不住了,這算怎麼回事,人多欺負人少啊!
我告訴曹琳別靠近,就保持騎在自行車上的姿勢,有任何情況就離開然後報警。我把我的手機也給了她,以防萬一,這可是我大舅送給我的。
沒有傻的和的在遠處大喊一聲住手,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了過去。
趁人不備,這幫人打人打的太專注了,而且都沒個放風的,一點兒不專業。
照著一個人的腦袋就用胳膊肘擊打過去,有效,昏倒一個。
這時候這些人才反應過來,紛紛朝著我沖了過來,一下子就把我包圍了。
哼,我早就看出來這些人青澀的面孔,最多十五六歲,怕你們啊!
我奮力一跳,然後蹬在一個人的大腿上,身形拔的更高,連番點在圍住我的一圈人的身上,破了他們的包圍。
這些人明顯驚愕于我的身手,可大概是平日里腦殘慣了,居然再一次從四面八方沖了過來,當先一人派過來的板磚拖泥帶水,包含風情,可惜我的心已經給了佛祖,抬手架住他的手腕,一個小擒拿之後一擰。
板磚以牛頓吃隻果的攻勢砸落下來,我小撤一步,就听到「唉呀媽呀!」搞定一個。
另一個不知道是少白頭還是特意染成白色的頭發的小混混揮舞著一把看似網球拍之類的東西快速向我撲了過來,我只是稍稍側過身,抬腳,這人來不及轉向,來不及剎車,摔了個嘴啃泥。
說時遲,那是快,一個手舉棒球棍的小混混從背後竄了出來,這是我最欣賞的武器,,好歹還專業了那麼一咪咪,顯示出對對手的尊重。
我俯下上身,躲過攻勢,抬腳一踢,就看這失去了平衡的小混混放佛月兌離了地心引力,趴到了一邊。
剩下的人大概見我出手陰損,不按常理出牌,互相看了一眼。
我以為他們還有什麼組合技,正要提高注意力,小心應付,結果就見他們,扔下武器,轉身就跑。
我說你們好歹也專業一點好不好,就算你們的家伙不值得什麼,隨手可得,也不能這樣啊!把垃圾留下來,當我是收破爛的啊!
我沒追上去,人家十來個呢!我又不是孫大聖,摘個毛就變成千千萬了。
學了學電視里的經典造型,兩手拍了拍,抖了抖灰,真爽。
「哇塞,米思寶,你也太厲害了。」曹琳見人都走了,快速跑過來,一巴掌拍在我的胳膊上。
「我剛才都要報警了,結果沒一下就看到你給他們都解決了。你還真學過功夫啊!」曹琳睜著大眼楮,興奮的臉都紅了,帶點崇拜的看著我。
感情以前我說的你都沒信啊!
「我先看看他的傷,你要是著急的話就先回家,不過路上小心些。」這人傷的不輕,
「我不急,我不急,你先看他。」曹琳眯著眼楮,不知道在打什麼算盤,反正我知道她不會害我,聳了聳肩,蹲下了身子。
這人是疼的動不了,還沒有昏迷,正躺在那里連呼帶喘的。
天已經黑了,兩邊又沒有路燈,我離近了才發現,這不是咱們班同學孟歌嗎?
「孟歌,還好嗎?你覺得怎麼樣?」
曹琳這時候也發現了「這不是咱們班同學,怎麼被人打成這樣了,是有仇還是怎麼的?」她要是表情在憂愁一些,語氣在緊張一些,也許我會相信她這是在關心。可是我現在很確定,這孩子是在看熱鬧。
「我,我沒事,咳咳。謝謝,謝謝你們」孟歌虛弱的話都說的斷斷續續,一點都不像沒事的樣。我伸手搭上他的脈搏,要是外傷那不怕,我能搞的定,要是有了內傷的話,那真得送醫院了。
「我送你去醫院吧!」我提議道,畢竟這得征求他的意見,
「你家里電話是多少,我給你家里打電話。」曹琳也問道。
出乎意料的是,孟歌搖搖頭,居然還想撐著自己站起來,我連扶的都沒有,因為他肯定起不來。
果然,試了兩次他就放棄了。
「你不想被人知道?」只有這個解釋了。
他點點頭,「能不能,能不能給我送到離這里不遠的錦州飯店。」
錦州飯店,那可是咱們市里最高檔的飯店了,他不是怕人知道嗎?
「你要不要去我家?」我好像又沖動了。
「你家?」顯然我的提議引來了兩個人疑惑的眼神,
「我沒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我是學醫的,你沒有內傷,這些外傷我可以搞定。」我知道孟歌家里很有錢,好想是做旅游業的,他可能是我現實生活中接觸到家世最好的人了。現在這個樣子,活在這種家庭里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那不會太麻煩你嗎?」。孟歌這個時候也不矯情了,這是最好的選擇,
我聳聳肩「有什麼可麻煩的?」我還巴不得多有點病人讓我練手呢!這麼長時間,也不知道生疏了沒有。
于是我和曹琳一起把孟歌扶到了車後座。她在後面扶著,我在前面推車。好在我家很近,這麼慢悠悠的也只是走了十分鐘,
到了家樓下,我才發現了一個問題,我家沒電梯啊,而且在四樓,這孩子肯定是爬不上去的。
也只能用背的了。我看著孟歌比我高了起碼一個頭的身子,應該可以的吧!
他們兩個人顯然也想到了這個問題,曹琳有心無力,孟歌尷尬的不好意思見人,臉都紅了。
我俯子,曹琳幫著孟歌挪到我的背上,我抱住他的腿彎,曹琳在一邊扶著,還拿著三個人的書包,一起上樓。
這孟歌,看著挺瘦的,可起碼有一百三十斤。我咬著牙,我負重練習的時候都沒有承受過這種重量,比我自己的體重還多了三十斤啊!
可有什麼辦法,也只能咬牙堅持了。就這樣,孟歌的腳還是耷拉在地上拖著的呢!
終于到了家門口,我示意曹琳從我的褲兜里拿出鑰匙開了門。
最後一步,給他送到沙發上,搞定。
我氣喘吁吁的,比和那麼多人打架都覺得累的多,看樣子自己以後要多做做負重練習了。
「曹琳,我看他也沒什麼事了,你先回家吧!要不然家里該擔心了。」這都已經比平時晚了半個多小時了,而且,一會兒給孟歌看傷的話肯定是要月兌掉衣服才能上藥的。我不想讓曹琳見到。
「是啊,都這麼晚了,」曹琳撅著嘴,她大概也明白我的意思吧,所以沒說什麼,把手機還給我,說了再見,有事叫她就走了。
孟歌躺在沙發上,也許是覺得安全了,呼吸平靜了許多。「你家里很漂亮。還有,今天的事真的很謝謝你。」
「應該的,」我從沙發旁邊的扶手櫃里掏出醫用物品,都是從少林寺帶出來的,治療跌打損傷再好不過了。
「你這東西還真全。」孟歌睜大了眼楮,「你平時總受傷嗎?」。
我不屑的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你覺得我會受傷?」
他樂了,「女中豪杰啊。」
他藍白校服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色的襯衫,果然有錢,阿曼尼的。不過現在已經染上了血色。我在猶豫著是給他月兌下來,還是剪開。反正染上血也穿不了了。
「剪開吧!」孟歌輕聲說道,顯然看著我拿著剪子在那比劃,他也知道我要做什麼。
好在時間尚短,衣服沒有沾黏到傷口里,不至于太過疼痛。
衣服剪開後,第一件事我就是先觀賞一下孟歌同學的小身板。以前還真沒近距離觀賞過男人的,,額,那個身體。
哎,太瘦了,排骨都清晰可見。
失望的搖了搖頭,拿過酒精,先消毒。
別看孟歌身材很弱,可人一點兒也不弱,用酒精擦拭傷口都沒叫出來,而且還是密密麻麻,幾乎遍布整個身體的傷口。
我細心的給他的胸前上好消炎藥,然後扶著他坐了起來。後背沒出血,只不過多了很多淤青,用些跌打膏就可以了。
弄好之後用繃帶給他纏好,接著問題就來了。腿上的怎麼辦,
我拿起剪子,傷不能不看,那也只能……
誰知道我剛要動手,孟歌就攔住了,蚊子一樣的說道「米思寶,那個,那個。」
這人,被人圍打的時候不吭聲,上藥的時候也不吭聲,像個男人,可這時候怎麼這麼靦腆呢!
「那個什麼啊,哪個啊!」我有心逗他,也不理他,利落的剪開了褲腿,這樣至少不用扒掉他的褲子。
果然,腿上也布滿了青紫,甚至有些疤痕還是老舊的。
「你該不會是打黑拳的吧,居然這麼多傷,嘖嘖,我都比不上你。」我邊給他消毒,邊說道。
他沉默了一下,「那是,你是打人的,我是被打的,能一樣嗎?」。
「呵,還知道開玩笑就是沒事嘍,對了,你今天怎麼回事啊!你家里怎麼沒人來接?要是遇到過這種情況,至少也要給你安排個保鏢什麼的啊!」
一個人的時候,沒人說話還好,兩個人的時候都不說話,那氣氛就有些不自然了。所以我也只能沒話找話。
「對不起,這個我不想說。」孟歌的眼楮也不知道看著哪,說完之後就沉默了。
我聳聳肩,無所謂,我又不是因為想知道才問的。給他上好藥,一樣用繃帶纏上,找了條被子蓋上。
我把剩下的東西收回盒子里,看他眯著眼楮,顯然不想再說什麼就說到︰「我去弄點吃的,你有什麼忌口的嗎?」。
孟歌搖搖頭,我弄了一個酸菜炖粉條,一個蔥姜炒蟹,還做了一個溜豆腐,既然他不忌口,那我就做自己愛吃的了。
飯是早上悶的,在電飯煲里一直熱著,菜好了就能吃。
我給他盛了一碗,然後和菜一起放在餐車上推了過來,因為我不想把沙發推到餐廳。
「孟歌,孟歌,吃了飯再睡吧」這一會兒功夫,他居然睡著了。
「對了,你要不要先給家里打個電話?」我擺好碗筷,當然是為了我自己。
「不用了。」孟歌又搖頭。
我雖然奇怪但也沒問,我是個一點兒也不八卦的人。
「那,嘗嘗,」他自己動不了,我就只能代勞,。扶著他坐起來一點,靠到沙發的扶手上。我真的需要鍛煉自己的力量了,明明覺得孟歌比我瘦弱的多,可我卻還這麼吃力。
「真的不錯。」孟歌嚼了嚼,我可算看著笑臉了,滿意就好。我的廚藝也是在少林寺練出來的,為了那幫饞嘴丫頭。開葷腥是不行,可沒說開小灶也不行,山里有的是野味,有心的話甚至能整治一桌宴席。
就這樣,我喂他一口,自己吃一口,當然是用不同的碗筷,這頓飯吃了將近半個小時才結束,孟歌咀嚼的速度太慢了。我不知道是因為他骨子里的優雅,還是因為他連吃飯的力氣都沒有。
之後我就扶著他躺下,喂他喝了一點水,然後讓他早些歇息了。我沒想著給他挪到床上,我家的沙發只要把靠背拆了就可以變成床。
他本就勞累,閉上眼楮沒多一會兒就睡著了,我也回屋了,今天的功課還沒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