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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緋聞(6)
做明星的或許會怪記者無處不在,可若沒了這些記者,誰來替他們打響知名度?誰讓那些普通人了解自己?
說到底,明星給了這些記者活路,記者又何嘗沒給明星一條活路?雖然他們有時候爆的假新聞實在讓人頭疼!(說活路,好像嚴重了點!唔,將就著看吧,就那意思差不多。不是我不負責,一時真想不起有什麼詞代替。)
「曲歌,請問你身邊的小姐真的是你的女朋友嗎?」
「你們什麼時候開始交往的?」
「她真的住在你家,你們真的同居嗎?」
記者一見到曲歌他們,就像餓狼看見了肥羊,瘋狂地撲了上去。問的還是那些老套的問題。
「好啦好啦,看你們這麼想知道,我就告訴你們吧!但我只說一次,希望以後不要再問我這樣的問題了。」
「這位小姐是我的助理,大家知道,我今年三十一了,而她……千陌,你幾歲?」曲歌突然轉頭問千陌。
「二十一。」
「我三十一了,她才二十一,男女朋友……會不會太夸張了?她算是我的小妹妹吧!」
原來曲歌當她是妹妹,記者听著曲歌的回答,心里不約而同的地想。不是他們這麼輕易的相信,而是剛剛人家曲歌連她幾歲都不知道,如果是情侶,那也太說不過去了。
千陌听著曲歌的話,沒由來的心里冒出一股淡淡的失落。妹妹呢!和她的偶像兄妹相稱,那是別人求都求不來的,她怎麼還會覺得失落呢?真是瘋了,身在福中不知福哦!
「那你們真的住在一起嗎?」
「是啊!當初無意間認識她,她一個人來到帝都,連住的地方都還沒找到,而我那時候正好缺助理,就讓她住了下來,順便當我的助理,還房租啊!」曲歌居然開起了玩笑。
至少在別人的眼里,是玩笑!他一個大明星,還卻那點房租錢?說出去壓根不會有人信!
「可我們都听說你從來不會讓自己的工作伙伴住進你家,她既然是你的助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這位呢,是靈丹,也是我的助理。這是露西找的,她可沒有住進我家。我說了,千陌我把她當妹妹,這意義自然是不一樣的。」曲歌說完,朝露西使了個眼色,示意采訪該結束了。
「好了,好了,今天的采訪就到此結束,下這麼大的雨,大家路上要注意安全。」露西說完,就有四個保鏢出來攔了記者的路,好讓曲歌他們能順利上車。
保鏢,本來就是保護曲歌的。名氣大了,自然會有一些突發的危險存在。比如,粉絲圍攻,比如記者圍攻……
只不過,曲歌習慣了自己開車,習慣了身邊沒那麼多人跟著,這些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出現的。
听著曲歌的述說,千陌說︰「天!那你不是和小說里寫的那些大總裁或者黑道老大一樣,真是威風呢!」
「你是小說看多了還是患有幻想癥啊?」曲歌伸出手指,戳了下千陌的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