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何謂恩威?
「下延尉獄?」公孫遺吃驚地反問,「獄?」
馮子都點頭確認︰「廷尉——獄」
公孫遺開始同情河南太守了。
——下廷尉獄與下廷尉的意義完全不同。
秦以法國立國,漢承秦制,可以說,漢在處置違法問題上是有一套很成熟的制度。
以官吏來說,一旦被人告發,那麼,一般就會交給相應的部門進行調查,也就是常見的「事下有司」,之後,相應的部門就會開始調查,也就是「案」、,如果被告發的這個官員的級足夠——從孝文皇帝時開始,也就是秩位在二千石以上——那麼,一般來說,除非是像周勃被告發謀反那樣倒霉,被孝文皇帝直接下獄案驗,這個官員是不會直接被訊問,當然也不會被收捕下獄,相關部門只會調查相關的證人、搜集相應的證據。如果最後,證實這個官員確實有罪——不管是不是之前告發的罪行——調查者才會向有相應的負責處罰、審判該官員的部門指控這個官員的罪行,也就是「舉」,這個過程合稱「案舉」,也可以更簡單地用一個字概括——「劾」。
因此,一旦案舉,有了劾章,按制,接下來就是正常的刑罰程序。
——逮捕、驗治、訊鞠、論報了。
事實上,對官員來說,案舉結束,在犯罪事實上已經是無可辯解了,因此,根本不需要再對其本人進行訊問了。
——為什麼二千石有罪先請是優待?
——既然已經認定有罪了,那麼由上直接裁決,顯然比再去獄中經受那些繁瑣的程序要舒服不少。
當然,一般來說,皇帝要麼不理會劾章,要麼直接裁決,要麼下廷尉,要麼朝會公議。前兩種情況自然不必多說,後兩種情況,卻又不同。
——朝會公議不可能久議不決,結果也會很快出來,下廷尉……就一項一項慢慢來吧
——奏請逮捕,下獄,驗,訊鞠,論報……
——總而言之,真的下廷尉獄,想出來就不容易了
——而且,一旦下獄,獄吏只是驗問還算好的,若是遇上窮治之徒,用刑驗治……
更重要的是,霍光是將魏相下廷尉獄。
——不只是把案子交給廷尉去辦,而且是直接將魏相下獄
——這已經變相地表明霍光的態度了
——廷尉將如何治獄簡直是顯而易見
公孫遺不能不同情魏相。
——搞不好,賊殺不辜就只是罪名之一了
——還是相對較輕的罪名
大將軍幕府的北堂內室,馮子都拿著霍光的命令退下之後,室內就只剩下霍光與劉病已了。
——霍光匆匆從未央宮出來,就是因為他之前就安排了劉病已今日來見他。
雖然出了一點意外的事情,但是,那點事情顯然還不到讓霍光改主意的地步,因此,劉病已仍然見到了霍光。
與公孫遺一樣,劉病已對霍光方才的決定也很奇怪。
——上一次霍光直接將人下獄,還是元鳳三年的侯史吳案發之後,丞相擅召中二千石以下,霍光大怒之下,將廷尉王產與少府徐仁等直接下獄,隨後窮治罪名,竟至不道。
——但是,那與元鳳元年的謀反案一樣,是特例
霍光一向重法,行事更是鮮少逾越……
——那位河南太守做了什麼?
劉病已十分疑惑。
「河南太守……大人欲興獄?」劉病已只能這樣猜測。
發了那份文書,霍光的怒意稍平,因此,他挑了挑眉,反問劉病已︰「曾孫何以如此慮?河南太守無大罪乎?」
對霍光的質問,劉病已並未怯場,反而笑了笑,才回答霍光︰「洛陽有武庫,敖倉,河南何其重也,大人豈能不托以月復心?」
霍光一怔,隨即就听劉病已徐徐言道︰「既是大人信重之人,又豈會輕易下獄?當是其另涉大獄……」
——就像王平、徐仁、賈勝胡。
——除了徐仁,從軍正遷為廷尉的王平是霍光得用之人,賈勝胡能任左馮翊,以三輔之重,自然也不可能與霍光毫無干系。
——只是當時的情況,容不得霍光保全他們。
也是因那件事,劉病已對霍光的敬畏之心又多了一分——該狠的時候,霍光絕對不會有一絲心軟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後。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竇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行三銖錢。
夏四月己已,詔曰︰「古之立孝,鄉里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于德。然即于鄉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蠰法,為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後,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甌,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後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咸以書對,著之于篇,朕親覽焉。」于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曼,侵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御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僕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谷中,誘致單于,欲襲擊之。單于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後陳氏廢。捕為巫蠱者,皆梟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