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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 初來乍到 第三十三章 注水不敢有醒目標題

一整天李佑都沒敢離開縣衙,舅父那里就沒去成,不曾看到父親嘴里的好戲是什麼樣子,也不曉得那來客與知縣談了些什麼。

次日,陳知縣又召來黃師爺和李佑繼續商議水利的事情。原來昨日這拿著尚書名刺的客人姓錢,乃是半皇商一類的人物,平時生意就是在蘇州府督造金磚,供應兩京宮殿及各地王侯府第。卻也因為離得近,得了虛江縣打算興修二十里石塘堤壩的消息,便欲包攬所有石料供應,只要付給他總共五萬兩白銀即可。

如果是五萬兩,還真不貴。但黃師爺懷疑道︰「之前演算過,全部從外地運料,所需費用折合銀兩至少八萬以上。這錢大官人只要五萬就敢包攬?葫蘆里賣得什麼藥?他不怕賠進三四萬的本錢麼。」

李佑道︰「他持盧尚書名刺,顯然盧尚書也是知曉此事的,想必有什麼便宜材料的門路。」

黃師爺反駁道︰「石塘堤壩,所用石料又不是大理石之類品種,均已是最便宜石頭了,再便宜就是夯土了。無非他能省點運費,但也省不出三四萬銀子。其中必有蹊蹺。」

李佑一想也是此理,就算以次充好,也找不到更爛的石頭了,那錢大官人不會真得膽大妄為到用土磚冒充石條蒙混罷。

這時候,三人忽然听得不知何處傳來人群嘈雜聲音。

又過了片刻,有門子闖進來叫道︰「大老爺,有一二百人聚在衙門外!據稱是朱家集民戶有冤屈來告官!」

「衙門聚眾,必有重大冤情,速速升堂!」听到人數上百一起來告,陳知縣不敢怠慢。

自從本朝甲申之亂、闖賊入京後,朝廷上下對民亂、民變(不是兩方聚眾械斗)這一類事情十分重視。朝廷也明文公示,一律從快處理。不管用是鎮壓圍剿還是招撫平定的辦法,只不要拖時蔓延就可。

這次冒出一百多人告狀,陳知縣自然要加倍小心。

一听朱家集,李佑立刻知道這是父親和舅父弄出的事端了。

就在昨日白天李典史安坐于縣衙時,他舅父家所在的朱家集發生了一件惡劣的事情。

話說那大春莊嚴家派來管理莊務的一位孫管事,前幾日看上了旁邊朱家集朱知禮家的小娘子。談了幾次要買作妾,怎奈朱知禮不答應,正想就此作罷不提了。因為孫管事知道那朱家集人是個上百戶人家的大村,里面都是同姓同族,十分抱團,逼急了難免起什麼糾紛,不像本村都是自家佃戶好欺負。

誰想昨日朱知禮忽然使人來傳話,願意答應此事,要他今日來商量。又說雖然女兒是做小,但萬不可失了體面,要求多來幾個人壯聲色,顯出被看重。以那朱知禮窮講究的為人,這樣要求也是正常。

孫管事自是欣喜非常,不疑有他,今日領了幾個莊丁,換了同一式服色,做出鄭重樣兒來到了朱知禮家。孰料一到這里,朱知禮忽然翻臉不認人,怒斥孫管事痴心妄想,癩蛤蟆吃天鵝肉。

泥人也有三分火性,更何況孫管事還不是泥人,自覺被這泥腿子戲弄羞辱了,大發雷霆當場報復起來。朱知禮早有準備,居然飛也似的逃了,孫管事和他手下便將朱知禮家里打砸一遍。

打完一看,外頭已經被堵住了。這個時候孫管事也有些焦急,這朱家集的人怎麼聚攏的如此之快?短短幾個片刻便有二十來人圍了上來,實在是不曾想到的。

兩邊還在對峙尚未毆斗起來時,朱知禮家茅屋頂上忽然起了火。人群便一下炸了鍋,這幾日天干日燥,火勢一旦蔓延,遭殃的可不止幾家,弄不好燒掉半個村子也不是沒可能。朱家集鄉親們都慌了,趕緊各自尋找工具去救火。孫管事和他的手下借此良機,趁亂打出一條路,逃了出去。

搶人、打砸、縱火,極其惡劣,多少年沒有被這樣欺負過了。這情形使得朱家集群情憤激,聚在族長朱知方也就是李佑的舅父門前,要求去大春莊討還公道。朱知方也沒攔著,當下一二百青壯男子殺奔大春莊而去,只說「找嚴家奴才討公道,與鄉鄰們無干」。大春莊莊民不敢攔,但那孫管事卻又搶先一步跑了,朱家民眾撲了一個空。

不知道誰起了頭,嚷嚷明日要去縣里討公道,登時一呼百應,分頭準備船只等事物。今日便來到這縣衙聚眾鳴冤。

這頭陳知縣升了堂,便有朱家集民戶朱知禮的狀子呈上來。一看寫道︰嚴府指使家奴孫管事強搶民女,不成便入戶行凶,縱火燒屋,如今惡奴躲入嚴府不見,只好來告大老爺伸冤。

這狀子也不知道找誰寫的,把事實歪曲的似是而非。

狀子後密密麻麻的有一百多人署名或畫押。陳知縣看完心道,竟然上百人聯名,此事多半是真的了,不然何至于群情憤激,這嚴家枉稱功名世家,家奴不停惹是生非,委實令人生厭。

雖然看起來沒有傷亡、失節等事情發生,似乎算不得大案,但激起了民憤也不是小事情了。陳知縣一邊親自詢問朱知禮有關事宜,一邊發下傳票,令值班捕快去嚴府捉拿孫管事。

今日當班的捕快很不巧合,正是趙捕快。趙捕快奉了命,領著幾個幫役來到二水巷嚴府,說明此事。

那嚴府管家見有捕快上門拿人,趕緊向家主稟報。嚴老爺听了後,親自來見趙捕快,道︰「孫管事委實並未在府上,不知去向,請趙差役去別處尋訪吧。」並贈送了二兩銀子的腿腳錢。

趙捕快自然不敢在嚴府放肆,收了銀子便回縣衙,在陳知縣耳邊密報說︰「嚴老爺不交出孫管事,只道不在府內。」看趙捕快這話里話外就差沒直說嚴府無視王法,包庇家奴了。

陳知縣心里怒極,一個家奴豈能輕易逃的沒了蹤影?他不怕被當逃奴抓住流放三千里麼,分明是嚴家有意隱匿了。這嚴府為了區區一個家奴便如此不顧體面,真當本官是泥捏木塑的呆菩薩不成?

其實嚴老爺並未說謊,那孫管事還真沒有逃回嚴府,的確不知去向了。

原來昨日朱知禮故意反復無常就是受了李佑舅父朱知方的指使,朱知禮本人也想靠此擺月兌孫管事糾纏。他家的大火乃是李佑父親手下的王家兄弟趁人不注意在屋後點的,卻讓莊民誤會是孫管事縱的火。

那王家兄弟點完了火,看著孫管事逃回大春莊。便各自推一輛秸草車,分別伏于大春莊外兩條道路偏僻處。

這孫管事見朱家集人殺上門來,唯恐水路人多嚇得船也不敢乘,單身從陸路繞道向縣城嚴府逃去。路上孫管事在一無人處被這王家兄弟攔住吃了棍棒,性命也被了結,尸身亦被王家兄弟往秸草車中一埋運走了。

這一切除了李父、李佑舅父、王家兄弟、朱知禮幾個人,無人曉得。陳知縣便再次發下傳票,寬限嚴府三日內交出孫管事,交不出則由家主替代到公堂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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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章太注水了,再發一章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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