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秦志遠也過過這樣的日子。
他早早下班,忙碌了半天,做了一堆好吃的,然後等著沈麗回家。
沈麗回來後,他看著那張美麗的俏臉,心情會特別好。
當然,沈若初肯定不是他秦志遠。
他秦志遠也肯定不是沈麗。
不久,桌子上就多了幾樣菜。
一條紅燒魚,能夠看到有些糊。
一盤木須肉,無論黃瓜、雞蛋還是肉,都黑乎乎的。
…
還有兩個菜,一個湯,品相都很一般。
不過,米飯倒是挺好,聞起來就很香。
「志遠,來,嘗嘗我的手藝。」
沈若初盛了兩碗飯,坐在秦志遠對面後,能看出來,她臉上有些期待。
「那個,那個,就是模樣有些難看。」
秦志遠笑了笑,先吃了口米飯。
嗯,香糯可口,不錯。
他伸出了大拇指,「不錯不錯,很香。」
「是嗎?嘻嘻,快嘗嘗我做的菜。」
秦志遠看了看這些菜,先伸筷子夾了一塊雞蛋,小心翼翼地放進了嘴里。
有些小說里說,什麼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為自己心愛的男人做飯,結果,做出來一堆毒藥。
其實,那都是小說橋段。
小仙女們現在有幾個下廚房的?
她們會做飯,會有許多人為她們打抱不平。
男人們如果不會做飯,會有很多人罵他們歧視女性。
這到哪兒說理去?
沈若初自然不是什麼小仙女,長得中等偏上,身材也算可以,所幸,也沒有那些仙女病。
「唔,除了火候有點大,還真挺好吃的。」
秦志遠眼楮一亮,模樣雖然難看了點,但味道還真的可以。
幾樣菜挨個嘗了嘗,除了有的菜咸了點,有的菜淡了點,有的菜酸了點,有的菜甜了點,沒有什麼太大毛病。
最主要的是,味道確實不錯。
看著秦志遠像個小豬一樣,埋頭苦吃,沈若初有些痴了。
她等了好久,想要陪著秦志遠一起吃飯。
這會兒,光顧著看秦志遠吃飯,竟然忘記吃自己的飯了。
什麼時候女人最容易對男人動心?
就是女人最無助,最傷心的時候。
這也是許多戀人總是在吵架之後第三者插足的原因。
因為這時候,女人內心是孤獨的,無助的,痛苦的。
只要有個人能夠在這時候給她力量、安慰和溫暖,很容易就會產生一種莫名其妙的情愫。
男人只要不是太弱智,好好把握,就一定能夠抱得美人歸。
沈若初就有點這個意思。
她被萬平攔在馬路上,被辱罵甚至毆打,自尊心受到了很大傷害。
這時候,秦志遠就像是駕著七彩祥雲的神人,趕跑了萬惡的壞蛋,拯救了她的與靈魂。
在醫院,秦志遠又對她噓寒問暖,沒有半點虛偽,這讓她感到十分的安心和舒暢。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暖心的大男孩兒,讓她原本已經冰冷的心逐漸融化。
最後在心里烙上了這個男人的痕跡。
為了秦志遠,原本跟父母關系不好的沈若初寧願回家受到父母白眼和辱罵,也要帶著秦志遠回去,求父親幫忙。
她沒想到的是,父母見她回家,十分高興。
那種發自內心的愛與體貼,讓她十分感動。
雖然也挨了幾句數落,但那不是辱罵,而是關心與愛,她分得清。
這就等于秦志遠又間接幫她取得了父母的諒解,做了她與父母和好的橋梁。
在這匯總情況下,她自然對秦志遠更加的有好感,甚至每天都在思念秦志遠。
她惶恐,她害怕,她羞澀,她不安,但她也幸福,也開心,也對未來充滿陽光。
盡管父親告誡她,不要跟秦志遠有什麼其他的親密往來,她還是像飛蛾撲火一樣,偷偷地愛上了這個男人。
從大男孩兒到男人,這種轉變,是因為沈若初心中所思所想的改變。
她不確定自己這樣做是對是錯,但她卻從來沒想過要跟秦志遠組建新的家庭。
事實上,為了開導她,秦志遠跟她講了許多他自己的事情,包括婚姻,包括愛情,包括事業上的追求。
對婚姻已經產生恐懼的沈若初只想跟秦志遠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卻不想成為彼此的羈絆與枷鎖。
「咦,你怎麼不吃呀?光看我干啥?我是真的餓了。我告訴你,你要是不吃,你可別嚷著餓得肚子疼。」
秦志遠注意到沈若初的神態不對,就開了句玩笑。
他對沈若初也沒有什麼野心。
畢竟,人家遭受了那麼多磨難,他可不願意趁虛而入,然後給人家一種虛幻的憧憬。
那不但是不負責任,甚至有可能就是一種欺騙和侮辱。
甚至,也可能是一場謀殺。
沈若初的心理實在是太脆弱了,就像已經有了裂痕的花瓶,或許一不小心就會變成粉碎。
沈若初一愣,臉立刻變得紅彤彤的。
「哦哦哦,我吃,我吃。我手藝不好,怕你是在說假話,其實,你看這難看的模樣,就知道不一定好吃。」
說著,她夾了一塊黃瓜放在嘴里。
「哎喲,好咸。」
秦志遠搖搖頭,道︰「其實,真正適合我的口味,但對你來說可能不怎樣。」
沈若初笑了笑,兩個眼楮眯成了一對月牙,秦志遠竟然發現,她有一顆小虎牙。
「壞了。」
吃半截兒,沈若初突然嚷了一句,把秦志遠嚇了一跳。
「怎麼了?」
「我準備了紅酒,本來還想喝點兒,結果,結果…」
「好家伙,你這一驚一乍的,嚇我一跳,我還以為怎麼了。酒留著,等我下次再來喝,好不好?」
沈若初點了點頭。
吃過飯,秦志遠主動幫她收拾殘局。
十來分鐘後,戰場打掃干淨,兩個人坐在沙發上聊天。
「志遠,謝謝你,說實話,我的狀態我很清楚,如果不是你,我恐怕現在還在痛苦之中沒有走出來,更別說跟那個人離婚。」
「其實,是你太善良了,也太委屈自己,在那個渾蛋欺負你的時候,你就應該報警,讓法律來懲罰他。」
沈若初知道他說的什麼,臉又紅了。
「我跟父母關系其實很一般,甚至說很不好,我跟你說過原因。那天,帶你回家,其實我已經做好了在被罵一頓的準備,沒想到,在家里住了幾天,他們對我還挺好的,我能夠感受到他們發自內心的對我的關心和疼愛。我們的關系一下子好了很多,所以,志遠,我還要感謝你。」
「沈姐,不用這麼客氣,其實我也沒做什麼。還是你自己的努力,如果你沒有這個毅力和韌性,也不會有這些改變。」
秦志遠以為自己說得足夠中肯,可沒想到,跟沈若初想的完全不一樣。
「志遠,你說,我弟弟丟了七八年了,還能找到嗎?」
「現在,我弟弟應該十四、五歲了吧,如果沒有出什麼意外的話。」
沈若初的眼眶又紅了。
秦志遠趕緊扯了一張面巾紙給她。
「志遠,我想求你一件事情,你能不能幫我找找我弟弟,無論什麼結果,我想知道他的消息。」
秦志遠知道,這是沈若初的一個心結,就點了點頭。
「行,沈姐,我記著這事兒,不過,你可千萬別著急,畢竟過去那麼多年了。」
沈若初大約四年,嫁給萬平兩三年,這就差不多七年。
那時候沈若初的弟弟還很小,活到現在,可能也不過是十四五歲的年紀。
但,畢竟時間久遠,想要找到線索,確實確實太難了。
但無論多難,秦志遠都決定,一定想辦法幫這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