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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沈若初的請求

曾幾何時,秦志遠也過過這樣的日子。

他早早下班,忙碌了半天,做了一堆好吃的,然後等著沈麗回家。

沈麗回來後,他看著那張美麗的俏臉,心情會特別好。

當然,沈若初肯定不是他秦志遠。

他秦志遠也肯定不是沈麗。

不久,桌子上就多了幾樣菜。

一條紅燒魚,能夠看到有些糊。

一盤木須肉,無論黃瓜、雞蛋還是肉,都黑乎乎的。

還有兩個菜,一個湯,品相都很一般。

不過,米飯倒是挺好,聞起來就很香。

「志遠,來,嘗嘗我的手藝。」

沈若初盛了兩碗飯,坐在秦志遠對面後,能看出來,她臉上有些期待。

「那個,那個,就是模樣有些難看。」

秦志遠笑了笑,先吃了口米飯。

嗯,香糯可口,不錯。

他伸出了大拇指,「不錯不錯,很香。」

「是嗎?嘻嘻,快嘗嘗我做的菜。」

秦志遠看了看這些菜,先伸筷子夾了一塊雞蛋,小心翼翼地放進了嘴里。

有些小說里說,什麼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小姐,為自己心愛的男人做飯,結果,做出來一堆毒藥。

其實,那都是小說橋段。

小仙女們現在有幾個下廚房的?

她們會做飯,會有許多人為她們打抱不平。

男人們如果不會做飯,會有很多人罵他們歧視女性。

這到哪兒說理去?

沈若初自然不是什麼小仙女,長得中等偏上,身材也算可以,所幸,也沒有那些仙女病。

「唔,除了火候有點大,還真挺好吃的。」

秦志遠眼楮一亮,模樣雖然難看了點,但味道還真的可以。

幾樣菜挨個嘗了嘗,除了有的菜咸了點,有的菜淡了點,有的菜酸了點,有的菜甜了點,沒有什麼太大毛病。

最主要的是,味道確實不錯。

看著秦志遠像個小豬一樣,埋頭苦吃,沈若初有些痴了。

她等了好久,想要陪著秦志遠一起吃飯。

這會兒,光顧著看秦志遠吃飯,竟然忘記吃自己的飯了。

什麼時候女人最容易對男人動心?

就是女人最無助,最傷心的時候。

這也是許多戀人總是在吵架之後第三者插足的原因。

因為這時候,女人內心是孤獨的,無助的,痛苦的。

只要有個人能夠在這時候給她力量、安慰和溫暖,很容易就會產生一種莫名其妙的情愫。

男人只要不是太弱智,好好把握,就一定能夠抱得美人歸。

沈若初就有點這個意思。

她被萬平攔在馬路上,被辱罵甚至毆打,自尊心受到了很大傷害。

這時候,秦志遠就像是駕著七彩祥雲的神人,趕跑了萬惡的壞蛋,拯救了她的與靈魂。

在醫院,秦志遠又對她噓寒問暖,沒有半點虛偽,這讓她感到十分的安心和舒暢。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暖心的大男孩兒,讓她原本已經冰冷的心逐漸融化。

最後在心里烙上了這個男人的痕跡。

為了秦志遠,原本跟父母關系不好的沈若初寧願回家受到父母白眼和辱罵,也要帶著秦志遠回去,求父親幫忙。

她沒想到的是,父母見她回家,十分高興。

那種發自內心的愛與體貼,讓她十分感動。

雖然也挨了幾句數落,但那不是辱罵,而是關心與愛,她分得清。

這就等于秦志遠又間接幫她取得了父母的諒解,做了她與父母和好的橋梁。

在這匯總情況下,她自然對秦志遠更加的有好感,甚至每天都在思念秦志遠。

她惶恐,她害怕,她羞澀,她不安,但她也幸福,也開心,也對未來充滿陽光。

盡管父親告誡她,不要跟秦志遠有什麼其他的親密往來,她還是像飛蛾撲火一樣,偷偷地愛上了這個男人。

從大男孩兒到男人,這種轉變,是因為沈若初心中所思所想的改變。

她不確定自己這樣做是對是錯,但她卻從來沒想過要跟秦志遠組建新的家庭。

事實上,為了開導她,秦志遠跟她講了許多他自己的事情,包括婚姻,包括愛情,包括事業上的追求。

對婚姻已經產生恐懼的沈若初只想跟秦志遠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卻不想成為彼此的羈絆與枷鎖。

「咦,你怎麼不吃呀?光看我干啥?我是真的餓了。我告訴你,你要是不吃,你可別嚷著餓得肚子疼。」

秦志遠注意到沈若初的神態不對,就開了句玩笑。

他對沈若初也沒有什麼野心。

畢竟,人家遭受了那麼多磨難,他可不願意趁虛而入,然後給人家一種虛幻的憧憬。

那不但是不負責任,甚至有可能就是一種欺騙和侮辱。

甚至,也可能是一場謀殺。

沈若初的心理實在是太脆弱了,就像已經有了裂痕的花瓶,或許一不小心就會變成粉碎。

沈若初一愣,臉立刻變得紅彤彤的。

「哦哦哦,我吃,我吃。我手藝不好,怕你是在說假話,其實,你看這難看的模樣,就知道不一定好吃。」

說著,她夾了一塊黃瓜放在嘴里。

「哎喲,好咸。」

秦志遠搖搖頭,道︰「其實,真正適合我的口味,但對你來說可能不怎樣。」

沈若初笑了笑,兩個眼楮眯成了一對月牙,秦志遠竟然發現,她有一顆小虎牙。

「壞了。」

吃半截兒,沈若初突然嚷了一句,把秦志遠嚇了一跳。

「怎麼了?」

「我準備了紅酒,本來還想喝點兒,結果,結果…」

「好家伙,你這一驚一乍的,嚇我一跳,我還以為怎麼了。酒留著,等我下次再來喝,好不好?」

沈若初點了點頭。

吃過飯,秦志遠主動幫她收拾殘局。

十來分鐘後,戰場打掃干淨,兩個人坐在沙發上聊天。

「志遠,謝謝你,說實話,我的狀態我很清楚,如果不是你,我恐怕現在還在痛苦之中沒有走出來,更別說跟那個人離婚。」

「其實,是你太善良了,也太委屈自己,在那個渾蛋欺負你的時候,你就應該報警,讓法律來懲罰他。」

沈若初知道他說的什麼,臉又紅了。

「我跟父母關系其實很一般,甚至說很不好,我跟你說過原因。那天,帶你回家,其實我已經做好了在被罵一頓的準備,沒想到,在家里住了幾天,他們對我還挺好的,我能夠感受到他們發自內心的對我的關心和疼愛。我們的關系一下子好了很多,所以,志遠,我還要感謝你。」

「沈姐,不用這麼客氣,其實我也沒做什麼。還是你自己的努力,如果你沒有這個毅力和韌性,也不會有這些改變。」

秦志遠以為自己說得足夠中肯,可沒想到,跟沈若初想的完全不一樣。

「志遠,你說,我弟弟丟了七八年了,還能找到嗎?」

「現在,我弟弟應該十四、五歲了吧,如果沒有出什麼意外的話。」

沈若初的眼眶又紅了。

秦志遠趕緊扯了一張面巾紙給她。

「志遠,我想求你一件事情,你能不能幫我找找我弟弟,無論什麼結果,我想知道他的消息。」

秦志遠知道,這是沈若初的一個心結,就點了點頭。

「行,沈姐,我記著這事兒,不過,你可千萬別著急,畢竟過去那麼多年了。」

沈若初大約四年,嫁給萬平兩三年,這就差不多七年。

那時候沈若初的弟弟還很小,活到現在,可能也不過是十四五歲的年紀。

但,畢竟時間久遠,想要找到線索,確實確實太難了。

但無論多難,秦志遠都決定,一定想辦法幫這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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