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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婉婷邀約

秦志遠听了心中立刻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盧昌杰對萬振侯是有怨言的。

如果萬振侯不好說什麼,關海濤就不能出面打听一下?

听意思,似乎關海濤也對這個事兒不是很上心。

「盧秘書長,據我所知,您為萬市服務了好多年,只是今年才…」

他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根據分工,盧昌杰是服務管鵬的,那麼,會不會是因為管鵬的事兒,導致萬振侯恨屋及烏,對盧昌杰也有了意見呢?

他立刻打住,換了個問題︰「管市長被調到省政協,你知道這事兒嗎?」

「啊?調到省政協?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我,我不知道呀。」

此時此刻,盧昌杰確實有些慌亂了。

作為服務管鵬的副秘書長,連自己的領導被調走都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不被信任,被邊緣化。

這對于一個服務崗位的干部來說,是致命的。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幾乎一瞬間,盧昌杰丟了所有得精氣神兒。

他喃喃自語地站起來,失魂落魄的離開,甚至忘了跟秦志遠打招呼。

從盧昌杰身上,秦志遠看到了「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可悲與淒涼。

想了想,他給成少華的秘書打過去電話。

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經過程少華,從其他途徑就能辦到。

程少華的秘書唐群,比他大了得有七八歲,但一口一個秦哥,叫的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從側面打听了一下,原本萬振侯那邊特意囑咐要給盧昌杰安排個正處。

但是,前幾天,似乎關海濤特意親自過來說,萬市另有安排,盧昌杰先放一放。

「唉!」

向唐群道謝後,秦志遠就掛斷了電話。

他嘆了口氣,覺得盧昌杰挺悲哀的。

這位也不知道怎麼混的,竟然混的如此不如意。

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他感嘆了一兩分鐘,也只能扔到一邊不去想。

根本管不了,想破腦袋,有什麼用?

處理完辦公室的事情,已經臨近中午。

他趕緊回了方書記那邊。

路過大辦公室的時候,盧昌杰並不在,也不知道干什麼去了。

趁著中午吃飯的時間,秦志遠把盧昌杰的事兒,當成一個笑話,跟方書記講了講。

方書記只是搖了搖頭,並沒說什麼。

秦志遠見狀,很自覺的閉緊了嘴巴。

下午,一個意想不到的人給他打來電話,竟是司馬婉婷。

婉婷已經到了顧城,想約秦志遠見個面,這必須答應。

他中午就查了方玉良的行程安排,晚上沒有任何事情,應該可以準點下班。

婉婷上次在顧城待了大約五天,這才回了省城。

據說,李豪親自上門道歉,還抽了自己兩個嘴巴。

這一去,就是兩個星期,本來,秦志遠都快把這位大小姐給忘了,沒想到又冒了出來。

天下的事情就是這麼巧,剛放下婉婷的電話,沒過幾分鐘,盤玉龍也打過來電話。

同樣也是約他今晚見面。

秦志遠立刻婉拒,說最近很忙,恐怕暫時抽不出時間了。

潘玉龍表示理解,約定以後再聯系,就掛斷了電話。

晚上,秦志遠完事已經七點,立刻跟婉婷聯絡。

她竟在漢珍酒店。

大約八點,秦志遠出現在包廂。

「你這一去好幾個星期,不是說要到顧城發展嗎?」

大家都是年輕人,婉婷的年齡要比他大上一些,但卻沒有一點拘束感。

或許,真跟婉婷的開朗和真誠有關。

「我那邊一定要理順好,才能顧得上這邊,你說對吧?」

「哦,婉婷,這麼說你這是準備在顧城安營扎寨了。」

「是呀,志遠,我可是要仰仗你了。」

「你可別,把你的金字招牌亮出來,不知道會有多少企業跪著求你去給他家做廣告。」

秦志遠笑著說道。

婉婷當然不是那種人,否則,別說開分公司,就是想要開個總公司,估計為她做事的人都會有一大把。

只憑司馬長川這個名字,婉婷弄個幾百萬幾千萬的投資,很輕松。

或許,這些所謂的投資,都不需要分紅。

婉婷有她自己得原則,自己在外闖蕩,也很少打著父親的旗號。

這也導致,在創業初期遭遇了諸多困難,簡直一言難盡。

甚至許多不開眼的,會把她當成普通的創業者,暗示可以花錢包養她。

最後的結果當然是令人舒適的。

婉婷也完好無損的走到了現在這種地步。

「對了,婉婷,你知不知道有個玉龍廣告,老板叫潘玉龍?」

他只是隨口一提,沒想到婉婷竟十分驚訝的樣子。

「你,你怎麼知道這個人,呃,公司?」

秦志遠一看,就知道婉婷跟這人之間似乎有什麼故事。

「曾有人把盤玉龍介紹給我,說讓我幫忙,好像要拿什麼項目,我對那人的印象很…普通,所以,暫時沒有太多接觸。」

「對了,下午你給我打完電話,那個潘玉龍就給我打了電話,說今晚要約我吃飯,我給推了。」

「志遠,我給你一個忠告,切記切記,遠離這個潘玉龍,這家伙不是什麼好東西。」

「哦?婉婷,現在我們顧城正在招商引資,理論上來說,無論什麼人到我們這里投資,我們都是歡迎的。」

婉婷搖搖頭,說︰「我給你舉幾個例子,你就知道這個人是不是可以相處了。」

秦志遠點點頭,很想知道這個潘玉龍到底如何惡劣。

婉婷舉得第一個例子,是關于一個項目的。

某年,市里舉辦馬拉松比賽。

當時,玉龍廣告通過競標,拿到了這個項目的廣告宣傳業務。

他只做其中最賺錢的部分,然後其他部分,則分包出去,交給了其他人做。

其中有一個贊助商,就找到潘玉龍,說想要贊助一批跑步鞋。

本來這種事情應該是組委會的權責範圍。

但是他們把廣告宣傳這塊給了玉龍廣告。

玉龍以「統一」賽事形象為理由,將贊助商這塊也拿到了手中。

組委會承諾,將按照贊助費的一定比例向玉龍公司提供佣金。

本來,這項業務他們分包給了一個商務中介公司。

玉龍跟商務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對方只有在贊助商的款項贊助到賬之後,才能拿到應得的報酬。

當時,在合同上明確列明,贊助的各類物品,需要按照采購成本折算成等值款項,然後以此為依據,向商務公司支付報酬。

其實,一般來說,商務公司即使賺不到錢,但能夠參與到這種大項目,至少在企業形象方面,是十分有利的。

但玉龍公司卻一直在暗中與贊助商進行溝通。

他們通過虛列贊助款物的方式,人為的提高了贊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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