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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一天,說下有關法律的東西

休息一下。

查個日本著作權法查到頭疼,網上的翻譯版本都是昭和時代的,1970版,過時的,只能去看原版。法律是一直在修訂的,不會一成不變。前面劇情有個BUG,日本侵犯著作權現在是關十年而不是三年,三年是網上的翻譯老版本了。那邊已經改了。

說真的,這個題材後面啃日語生肉我可能要啃不動了,我可沒學過日本法,學過一點中國法。一邊啃日語生肉還要一邊寫書你們不知道工作量多大,日本刑法網上也是沒有翻譯版本的,只有原版。

其實寫到現在,涉及到法律內容的,如果能查到的我一般會用日本法,查不到的我會用中國法代替。所以前面其實是有一些BUG的,比如風險代理的最高百分比日本是多少我沒查到,所以用的是中國的。雖然這個我沒看到幾個讀者在糾結。

至于李狗嗨電視劇的法律素養你就別去參考了,中日用的都是大陸法系,第二季最後一個桉子,按照那時目前證據,最低層次也是一個「疏忽大意的過失」殺人,結果居然讓黛打成「意外事件」,可以看出編劇法律素養還不如我高……

雖然我一直不是很注重在文中科普法律怎麼怎麼樣,寫小說的主要目的是劇情和價值觀輸出,但是基礎的查資料是繞不開的。

後面看工作量,如果實在太麻煩了我可能也會偷懶用中國法代替,畢竟兩者法系是差不多的,涉及到具體數值會有不同。啃生肉啃的我頭都要炸了。其實就算只用中國法律,工作量也不小,涉及到文字處理就沒有輕松一說。

關于著作權法的桉子,老實說在同人里寫這個挺搞笑的,因為同人自己都無法名正言順,就跟文抄公到異界強調正版一樣……

不過這個桉子是原著一個很高血壓的桉子,柯南最後升華的那段話也很氣人(那段話台版國語翻譯是錯的,日語版字幕也是錯的)。

另外身為一個網文寫書的,我很久以前就想寫一個有關于小說抄襲的桉子。別問為什麼,我就想向讀者傾訴私貨,輸出價值觀(狗頭)。

所以這個桉子我就厚著臉皮,怎麼都要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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