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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擴大隊伍

金錢的激勵,永遠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有了獎金後,所有人的斗志都上了一個台階。

下午,劃分好各自的城市後,他們又繼續出發前往各大城市收購國庫券。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後,所有人都輕車熟路的很,也不需要林興華再繼續指點。

林東被他留了下來,繼續添置辦公室需要的物件,費用從王財務那里拿。

所有人都找到各自的崗位,認真努力起來。

除了待在辦公室看風景的某人。

林興華坐在辦公室里,無所事事的轉動著手中的鋼筆。

一下子空閑下來讓他有些不知所措,明明前幾天他還忙著到處東奔西跑的不可開交。

現在怎麼一下子就沒他什麼事情了。

國庫券有林華強等人去收購,財務有王雅幫他打理,其他的瑣事也有林東,林龍他們去辦理。

他感慨一聲,當老板的感覺真爽。

「哎呀。」

林興華身體放松下來,背靠在高檔辦公椅,一股咸魚氣質油然而生,百無聊賴的望著窗外從古至今不知疲倦奔涌著的黃浦江。

他用筆撓了撓鬢角。

現在他的工作已經完成的差不多了,公司已經走上正軌,剩下的只要按照步驟走就行了。

記得兒子說,要到明年才會出限制國庫券發展的政策,今年必須抓緊時間,只要動作夠快他就能大賺特賺。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了,林興華沒事就到處 達。

聯誼大廈那里有林東管著,他挑選了五個人,一開始還忙不過來,所以林興華就把林虎三兄弟也調給他,只留下林龍在身邊。

畢竟他這麼大一個老板,又這麼有錢,身邊沒人還真不放心

5月15號,星期天。

「聯誼大廈,20樓。」

傅佳佳看著手中王雅留給她的地址來到了聯誼大廈。

她抬頭仰望這一棟百米高的建築,極具科幻感的外觀包裹著大樓,茶色的玻璃在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輝炫彩奪目。

「你是傅佳佳嗎?」

身後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來,不確定的語氣說道。

傅佳佳轉身一看,是個老熟人。

劉榮良她的同班大學同學,曾經在學校的時候成績很優異。

劉榮良用過幾年的話來形容就是一個二逼青年,不過為人和善,也很吃得開,周圍人都喜歡和他交朋友。

「哎呀,真的是你。」

傅佳佳笑著和他招招手,道︰「劉榮良,沒想到王雅也找了你,我記得你不是在大學當老師嗎,那麼好的工作不要,怎麼也來了。」

「唉,別提了。」

劉榮良擺擺手,無奈道︰「大學老師的工作是很不錯,也很穩定,但是太穩定了,你知道我是個閑不住的人,讓我在教室里老老實實給學生上課太難了。」

「正好王雅找到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去她公司,而且她老板還開出三倍工資的條件,我想正好星期天沒事就來看看,合適的話我就留下來。」

「那正好一起上去吧。」

兩人有說有笑的走進大門,到了20樓

林興華還沒有正式成立公司,自從享受了甩手掌櫃的快樂。

他就決定把成立公司的任務交給即將入職法務部的員工。

正好他們對法律頗有見解,這件事情交給他們也算是專業對口。

絕對和他想要偷懶沒有半毛錢關系。

純粹是想給手底下的員工們發光發熱的機會。

傅佳佳他們到的時候,看到整潔有序的辦公區,各種辦公用具樣樣齊全。

然而幾天前,這里還是一片空白。

現在的一切林東他們忙了這麼久的成果,像螞蟻搬家一樣一點點將辦公區的設施堆起來。

兩人暗自點頭,看來王雅真沒騙他們,她的老板很有實力,看著規模他們公司人還不少。

唯一讓他們困惑的就是,這麼大的辦公區,卻見不到幾個人,很多工位都是空著的。

林東早就瞅見兩人在門口像做賊似的往里面望,他起身前去街道,問道︰「你們好,二位是來應聘的嗎,請問你們貴姓?」

「是的,我叫傅佳佳,這位是劉榮良。」

林東核對了名單,順利找到他們兩人的名字,根據他做的記號他還知道這兩人是王雅聯系過來的。

隨後,他將兩人帶到一間接待室︰「請在這里等一下,一會會叫你們過去面試。」

房間里已經有好幾個人,其中還有幾個傅佳佳他們的熟人,都是他們的大學同學。

一番寒暄過後,知道對方都是王雅聯系的。

屋子里除了他們幾人以外,剩下的人是見到林興華發出的招聘啟事上門的求職者。

林興華當然還沒有傻到將法務部的人事權交給王雅挑選,該抓的權利他是不會含湖的

此時,林興華的辦公室里。

他正在面試一個帶著黑框,面色輕松的中年男人。

他簡單的看過男人的資料,對他的情況很滿意,不過只是文字上的表述還不夠,必須專業能力過硬。

「胡先生,請問你覺得異地買賣國庫券違法嗎?」

林興華拋出一個犀利的問題。

中年男人不慌不忙的回答︰「異地買賣國庫券是不違法的。」

「有什麼依據嗎?」

「4月21號的華夏日報已經明確指出,正式開放國庫券交易市場,所以異地買賣國庫券的行為不違法。」

「不錯。」

林興華的眼中閃過一絲贊賞。

「第二個問題,你對買賣國庫券的納稅政策了解多少?」

胡律師一愣,腦海快速運轉起來,可是思索了好幾分鐘他也沒想起自己看到過相關方面的文件。

他要是能想起來才怪了,因為稅法上面根本就沒記載。

沒有的東西你讓他上哪去看。

無法從記憶中調取到有用的信息,胡律師嘆了口氣,無奈道︰「林先生據我說知,現在好像還沒有相關方面的法律條文。」

林興華點點頭,道︰「那你覺得這意味著什麼。」

胡律師一愣,沒明白林興華的意思。

這意味著什麼!!

他仔細咀嚼著這幾個字眼。

忽然,他靈光一閃。

法律沒有記載這意味著什麼還用多說嗎?

常年和法律條文打交道的胡律師立馬明白過來對方的意思。

咳咳這個沒寫的話,不就不用遵守了。

這不就可以鑽那啥的空子了嗎!!

遵守法律,那你得要有,我才能遵守 。

……

祝大家,國慶快樂。

順便支持支持新人作者,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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