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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七十七章 大戲︰第四幕(上)

二十七條人命,或許對于其他人來說這並不算太多,可對陸雲嫣來說,他們每一個都是她熟悉又親近的人,至今她還可以將這些人的名字倒背如流。

在父母家人的墓碑前,陸雲嫣用剪刀割下了自己的頭發,以此立誓,一天沒有報仇雪恨,一天就不留發。為了給家人報仇,她拒絕了二叔一家的撫養,獨自一人踏上了學藝之路,為了報仇她必須學會更強的武功。

因為她把自己的長發給割掉了,扮作了一個男孩子,還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陸昭,這是她長兄的名字。

這條路注定是無比艱苦的,陸雲嫣上過當、受過騙、忍過饑、挨過凍,為了一點食物就要去跟比自己更大、更壯的孩子打架、爭搶,緊咬牙關不肯松口,直到弄得遍體鱗傷。

就這樣,她一直流浪了三年的時間,卻就是沒有找到一個可以教她真本事的地方,她從一個細皮女敕肉的小女孩兒長成了舉止粗野、身糙體壯的野孩子。

雖然學本事報仇的事情一直沒有著落,但好在有這些經歷之後,陸雲嫣變得頭腦機靈、動作矯捷,而且好勇斗狠,一般年齡大的孩子根本不是她的對手,即便是年長一點的也每次被她教訓的哭爹喊娘,久而久之,她成了一幫孩子當中的「大哥」。

她年紀還小又始終一頭短發,身子骨又很強,像極了男孩子,所以根本沒有人懷疑她的性別。但是無論周圍怎麼變化,她的心里始終都有一個難以解開的心結,就是報仇,隨著她漸漸長大,心中的恨意不僅沒有變弱,反而日強。

陸雲嫣問過莫知行,為什麼他當初會選擇到那座小城去?莫知行答道︰「我也許是被你的憎恨吸引過去的……」

可能真的是這樣,一個飄著雪的早晨,陸雲嫣站在那里,莫知行就迎面走來。

「師傅,你為什麼要收我做徒弟啊?」當陸雲嫣這麼問的時候,莫知行答道︰「因為你的眼楮,那雙眼楮里藏著一些東西,跟我很像……」

同為十大邪劍的主人,當時初出茅廬的蕭長風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與莫知行遭遇,那時候年幼的陸雲嫣就跟在莫知行身邊,只有她一個人目睹了這場難得一見的比試。

結果,自信滿滿的蕭長風遭遇到了出道以來的首場大敗,對他來說或許不止是大敗,而是一場完敗,莫知行讓他明白了什麼叫做差距,他引以為傲的青刖劍完全發揮不出威力,整場比試都被莫知行完全壓制住,竟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

這場失敗對他的打擊太大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莫知行是什麼時候離開的,自那之後,他一直苦練自己的武藝,在江湖上的名頭也越來越大,他總想著有朝一日要與莫知行再比一場,只是莫知行好像從江湖上徹底消失了一般,十年過去了竟是杳無音信。

不過他始終相信,有生之年定可以圓自己的願望,可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竟會在這里踫上莫知行的傳人,還有著一柄並不輸于玄暮的劍。

按道理說他應該興奮才對,他都不是做夢都想與莫知行再戰一場麼?在那之前,先同莫知行的徒弟好好打一場應該是好事才對。

但是現在,蕭長風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他發現自己好像還是太有信心了,他自覺這麼多年武功精進了很多,可是面對陸雲嫣的劍他還是一點破解的辦法也沒有,而且陸雲嫣的劍似乎比莫知行的更強。

青出于藍,這更讓蕭長風頭疼,盡管他屢屢想避其鋒芒,但陸雲嫣在腳步上施加了部分魅影奪魂的力量,讓她的步法走位變得詭異很多,讓蕭長風避無可避,多次打亂他的腳步。

一段時間下來,蕭長風被纏得筋疲力盡,陸雲嫣則趁機發動凌厲的攻勢,第一劍就將他的劍挑落,第二劍就劃傷了他的膝蓋,隨即一個箭步上前,將劍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三招一氣呵成,結果也一樣完美……

莫知行是一個極其出色的武者,卻不是一個會體恤徒弟的師傅,他將自己幼時經歷的殘酷訓練在陸雲嫣身上完整的復制了一遍,從第一天開始之後的每一天,陸雲嫣身上都會增加新的傷痕,可即便傷到體無完膚,陸雲嫣都咬牙堅持了下來,不為別的,因為她要報仇!

陸雲嫣的意志之堅韌遠不是蕭長風可以相比的,再加上她所學頗多、善于利用加以變化,蕭長風的心思遠不如她靈動,她的那些苦可不是百受的,而她的邪月劍一點也不比青刖劍差,綜合相較,陸雲嫣的優勢自然更大。

這一切都在霍雲的意料之中,不過這時候蕭長風已經過去了,該考慮接下來的了,說到陸雲嫣,那麼司馬韜是不是也快了呢?

說起來,這夫妻倆倒是有點意思,妻子面對的是師傅以前的對手,丈夫面對的也不遑多讓,而且其中淵源更深……

司馬韜的對手是這些江湖人里最為年長的一個,名叫伏延昌,江湖人送外號——茅山黑叟。

在這里必須得不客氣叫一聲「老家伙」,就像他的外號,他常年居于茅山、年紀又大,至于那個黑字,其實是源自他的手掌,準確點說,是他的手指,平常時候並不會太有人注意到這種地方,從外表看,這個老家伙就是一個普通的干瘦老頭。

可只要往他手指上一瞄立馬就會發現不對,原因在于,他的十根手指都散發著一種讓人惡心和不安的烏黑色,若是無緣無故他的手指當然不會這樣,之所以會變成這樣,是因為他的手指上沾染了劇毒。

在茅山上生活著一種罕見的毒蜘蛛,伏延昌豢養它們,提取它們毒液,經常把手指放在其中,久而久之就浸染了這種毒素,因為其是黑色,所以被稱為黑毒。

伏延昌的自創武學「黑毒爪」便是因此得名,它最可怕的地方其實並非有多高深的招式,而是只要被它劃破一點皮,那劇毒就會滲入皮膚、血肉、骨髓,很快就會奪去人的生命。

這在江湖中是為人不齒的做法,所以伏延昌是有名的江湖敗類,不過他本人並不在乎。由于多年都與毒素相伴,他整張臉變得很是丑陋,皮膚也透出了古怪的青色,他也許已經命不久矣。

可能也只有司馬韜知道,伏延昌為什麼要不斷的研究這種毒功。(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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