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交給茜刃之後,梁風就獨自一人去跟進剩下三支喪尸大軍,好及時把消息傳遞過去。
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原本去往湯普森方向的喪尸在離開蜂巢森林之後三百里就轉道去了獵鷹他們的方向。
梁風不禁猜測,是不是喪尸那邊知道了獵鷹那里是處于弱勢的,所以把原本去進攻湯普森的喪尸調動攻擊獵鷹去了。
梁風迅速把消息傳遞過去,讓獵鷹停止擴張塔防陣地,固守待援。
然後再去另外兩個方向查看剩下的兩支喪尸大軍有沒有異動。湯普森那邊自動被梁風忽略了。
並且還告訴湯普森這邊危機解除,如果能夠派一些人過去幫忙更好。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一批更龐大的喪尸大軍在舞女的帶領下浩浩蕩蕩集結,朝湯普森保護的塔防陣地而去!
梁風感覺到不對的時候已經過了三天了。他發現喪尸數量比他想的要少很多!明明這幾天一直看到有高級喪尸去統領游蕩的普通喪尸,怎麼感覺少了三分之一!
三個方向都看過了,沒有哪邊多出來很多喪尸,那麼答案呼之欲出了——喪尸並沒有放棄進攻湯普森,而且一開始就打算全力進攻!
他這三天基本上都在獵鷹這個塔防陣地的最前沿。時間不夠,四個塔防陣地並沒有最終匯合在一起,喪尸大軍就已經攻過來了。
環狀塔防也只是額外建立了一個,也是最靠近市中心的一個,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在喪尸到來之前完成一個完整的環,可惜不行,時間不夠。不過堡壘,陣地倒是不少,在環狀塔防陣地被攻破後可以有效阻擋喪尸大軍的腳步,讓第二道環狀塔防陣地有更充足的時間建立起來。
梁風終于知道獵鷹用的是什麼武器了。
混沌!一把黑紅相間的消音狙擊槍,很普通,就像是市面上的劣質玩具槍,絲毫沒有神器該有的樣子。或者說這是獵鷹故意給他看的,混沌本來就無形無狀,只要不離開狙擊槍的本質,獵鷹可以隨便變換混沌的外形,顏色。
梁風還發現,當獵鷹手持混沌的時候,整個人都會被一種從混沌狙擊槍里面釋放的一種不可名狀的物質籠罩,讓人無法看清他的位置,或者說會下意識的忽視他的存在。
就算是知道獵鷹在這里,如果稍微走神一下,你立馬會忘了這里還有個人。
這簡直是狙擊手最喜歡的狙擊槍了,任何時候的完全隱藏,幾乎沒有後顧之憂。
而且它的子彈可以狙擊可視範圍內的一切目標,如果目標在子彈射出後突然躲到障礙物後面,子彈都可以拐彎。
就威力來看,狙擊槍的威力是不用多說的,金在雲那樣的肉身神級被打中腦袋也要玩完。
不過獵鷹想要打中金在雲也很難,金在雲的速度和神經反應都是神級,完全能夠擋住獵鷹的攻擊。
不過他自己就有點懸了,神經反應和身體素質都比不上金在雲,沒準備的情況下極容易被偷襲成功,就像長舌那次一樣。
目前唯一的辦法就是定秦那樣的神級,自動護體的神器才行。
想通之後,梁風迫切的想要找一件這樣的神器,不過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仔細回想,似乎只有「聖光裁決」有這樣的能力。
可是聖光裁決怎麼弄到一點頭緒都沒有。
獵鷹用他出色的眼力和狙擊技巧狙殺那些高級喪尸,只要在視野內,他看得清楚,就可以直接狙殺。
雖然喪尸大軍少了三分之一,但是依舊給人一種綿延無盡的感覺。
環狀塔防陣地不可能是規整的弧形,自修磁暴塔那麼大,沒有那麼多地方給它放置,所以防線就像是長城那樣九曲十八彎。
自修磁暴塔前面安放的不是減速陷阱了,現在要做的是殺敵,減速根本沒有太大用處!
冰霜磁懸浮雷是很實用的陷阱,它是懸浮雷紫金級別的分支。選這個分支也是為了陷阱搭配。
炎爆陷阱原本是閃電風暴的黃金分支,升級到紫金級別之後炎爆五秒聚集一個變成了五秒聚集五個。這不是說一秒聚集一個,而是五秒同時出現五個炎爆,而且發射出去之後第一次撞擊會分裂成四個小的,再下一次才爆炸的效果。
冰霜懸浮雷被觸發之後會爆發三次急促的冰霜寒氣。威力不大。但是寒氣驚人,能夠遲緩敵人,第三次必然會被凍住。
配合炎爆陷阱簡直絕配,自修磁暴塔前面是紫金的崗哨機槍。
紫金色崗哨機槍現在裝備的是穿甲彈,五十毫米厚的鋼板輕松穿透,而且海陸空全方位射擊,沒有任何死角。
崗哨機槍由于體型比較小,放在自修磁暴塔後面是不會觸發攻擊指令的,所以只能放在前面。
自修磁暴塔後面是天啟激光,天啟激光是可以人為搭乘的,被人控制的天啟激光會突破原本三千米的距離限制,能夠攻擊到更遠的地方。
十個人交叉射擊,激光網瘋狂掃射著。喪尸大軍不斷的被撕碎變成能量補充進能源核心,但是數量實在太多了,殺了兩個多小時喪尸大軍絲毫沒有減弱的樣子。
炎爆陷阱很多時候就剛一孕育出來就直接爆炸了,連續觸發分裂也一樣,喪尸太多了,爆炸後的窟窿也瞬間就被填滿,如果不是有冰霜懸浮雷,喪尸大軍就已經沖到自修磁暴塔下面了。
就算是這樣,喪尸也過了三分之一的路程。這里已經是崗哨機槍的射程範圍。
穿甲彈的威力極度強大,往往能夠穿透三個喪尸才會動力消失。有子彈洪流在,暫時阻擋住了喪尸的腳步。不過這里肯定是守不住的,只要喪尸過了三分之二的外面陷阱區,所有人必須立刻撤離,不然很可能被喪尸追上。
梁風看到獵鷹這里守衛的還算是不錯,就暫時放下心來,還有一個地方更加危險才對!
用獸王直接來到寫下湯普森的名字。梁風來到了湯普森面前。(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