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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何為文明

林小小的話,引起了鄭克殷的注意。

他特地向林小小詢問那個不做工的番人是哪一里哪一戶的哪個人,打算登門拜訪了解情況。

「我只知道姓列,是安詳里的。」林小小答道。

鄭克殷道了多謝。

回到合儒之後,鄭克殷的工作仍有不少,這幾天他重點視察開天坊和文樂科,現在看來都還存在不少問題;古狼河水庫、神獵營以及城內的毛皮匠人、商人都還尚未拜訪。

而晚上他還得教豹閃閃講官話,清晨還要接受林大江師父的武藝訓練,再加上現在他還有編撰兩冊語言教材的新任務,這樣的生活工作節奏和強度,必是原主「鄭克殷」完全無法接受的。

但這對于鄭克殷博士而言卻剛剛好,更不用說現在他所處的世界線實在令他太過歡喜,情懷徹底拉滿,這帶來的動力是不可估量的。

以至于夜晚給豹閃閃上語言課的時候,一時分神不自覺笑了起來。

「咦……」豹閃閃察覺到,一時竟有點羞澀臉紅,「鄭先生怎麼啦?」

流露出羞澀神情的「女漢子」一時增添了不少味道,鄭克殷還是第一次發現豹閃閃可以這麼可愛。

「其實我只是剛剛在為自己的事業感到歡喜,」鄭克殷微笑著回答道,「能夠帶領你們澳龍人走進文明人的世界,使你們能夠長久地保住自己的族群、流傳自己的文化,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

這個時代的澳龍話並沒有「文明」這樣的詞匯,鄭克殷是用官話來說的這個詞。

「文明……是什麼意思呀?」豹閃閃眨巴著眼楮,果然听不懂這個概念。

無論是穿越前還是穿越後,鄭克殷也時不時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對于澳龍人等加利福尼亞原住民而言,狩獵、采集、打魚、建屋、造具、烹飪、唱歌、跳舞、施展巫術,這些事情是他們全部的生活,千百年來一直都是這麼過的,他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反倒是精于此道。

「我想先問你,」鄭克殷反問回去,「你覺得相比于澳龍人,明人,或者現在你知道我們也叫自己漢人,有什麼不同?」

豹閃閃思索半晌後回答道︰「唔,我覺得吧,你們明人很麻煩,不直接,會搞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不能痛快地吃喝,不能安安心心地睡個好覺,去到夢的世界,其實還挺累的。

「不過明人是偉大的匠人,你們會用冰冷堅硬的石頭,也即是鐵,制造的器具非常好使,剪刀能一下子剪斷一根繩子,刀、斧能把大樹砍倒,把石頭削平,若是放在以往,我想澳龍人都會把你們當成神靈。

「你們建造的房屋堅固而巨大,並且永遠都不用搬走,你們清理出大片土地整齊地種下各種植物,等待幾個月後成熟收獲,竟然就足以滿足一整年食物,不用每天都跑去采果子、采草籽,真的是很方便。」

鄭克殷頷首道,「其實這些,就是‘文明’的一部分。能夠做出好用的東西,能夠每天住在敞亮的房子里,能夠從田里收獲足夠一年甚至更長時間食用的食物。

「能夠制造越厲害、越好用的東西的人,就是越‘文明’的人。」

這是文明一詞的其中一個義項,對應英語的civilization;與此同時,這個詞卻有另一層含義,那便是高素質、高道德、行為舉止符合人倫和社會規範,對應英語的civility。

由于「文明」一詞多種義項並存,以至于在談起歐洲白人在美洲的殘酷殖民史時,「文明取代野蠻」這種話語似乎還帶上了一層道德評判的意味;而一旦人們了解到以英美盎薩人為主的白人是如何通過殘酷的殺戮與狡詐的陰謀來大規模地消滅、驅逐原住民時,「文明人」這種詞便又多了一層諷刺的意味。

自詡文明的人,卻在干著最卑劣、最殘暴的事。

原文來自于塔&讀小說~&

「也就是說,‘文明’就是制造器具的能力。」豹閃閃一時給出了令鄭克殷哭笑不得的理解。

「其實不僅僅是如此,」鄭克殷決定進一步解釋道,「‘文明’的一個標準是能夠組織大規模的人類社會,比如說一個國家能統治幾十上百萬的人口。

「這需要高度復雜的分工、組織和酋權,用漢語來說,也就是‘政治’與‘制度’。

「從這個角度上講,只能聚集幾十上百人的部落,便也不是文明。」

豹閃閃的眼神黯淡了一些,「所以說,澳龍人不是文明。」

鄭克殷安慰道︰「但是澳龍人內斂、低調、溫順,願意學習,熱愛和平,有著很好的成為文明人的潛質。

「這也正是我還有扶桑殖民司的伙計們一直在做的工作。

「成為文明人有著許許多多的好處,比如因食物的豐足而能夠生養眾多,人口繁盛;

「比如因制造器具的能力很強,生活便利,並且武器強大,能對抗敵人;

「比如語言和神話都可以記錄下來,讓遠在他鄉或幾十代之後的人,都能夠清楚地了解掌握,民族文化的傳承有了保障。

「相比于大綿部,我們明人更早接觸到的藍米道士部便是很好的例子。

「他們會種田,打鐵,造房子;他們雖然僅有五社,在圭谷州的人口卻倍于大綿部;他們會告訴我們他們的神話和儀式,給陶器和籃子繪制上他們喜愛的圖畫;他們會與我們打交道,得到我們的保護,過上了舒適的生活。」

豹閃閃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沒想到‘文明’一個詞這麼復雜,我大概明白一點了……就是,總感覺有點不痛快呢。」

畢竟豹閃閃可是受到社里人排擠之後能夠獨自上山打獵的強大獵手,太過復雜而不直接的東西,不受到她的喜愛便也是正常的。

不過也正像她學用箸(筷子)時那樣,這些有些復雜、難懂的概念,她仍是耐心且虛心地學習並記住,沒有因不喜歡而抗拒,可以說是相當好的學生。

「明天,我要去拜訪一位可能遇到困難的番民,」鄭克殷干脆邀請她,「不如你跟我一塊兒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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