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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西南百越部的菌人。」

談平飛像個盡責的地接導游,詳細解說道︰「稱其為人,是因為外形成人族非常相似,但其實菌人是山野精靈。只有在常年大霧、水汽豐沛的深林或湖澤,才能孕育出菌人。」

聞命稍微回憶了兩秒,就在大腦中搜索到了《山海經》這本奇書與‘菌人’相關的記載。

他好奇道︰「書上說這種菌人食之有辛辣之味,還說吃了能通曉萬事萬物的名字,是真的嗎?」

「當然。」

「不會吧!」

「不是。」

聞命一臉無語,「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皮了?」

談平飛笑道︰「也就你們這些無知之人,才會以為吃了菌人能殺死三尸蟲,再服仙藥便能成仙的鬼話。」

聞命懶得跟這位傲驕的尸兄爭論,問道︰「那這小人有什麼特別的用處?」

「你不會真想吃一個試試吧,勸你打消這個念頭,這玩意吃了很快就會產生幻覺,看見滿天神女圍著自己飛,甚至有人以為自己到了昆侖神山,還拜見了西王母。

人在幻覺里沉淪,而其肉身則迅速腐化,最後徹底化成一灘污血。

至好有什麼用嘛,菌人能听懂山川草木之聲,另外,長得還蠻討喜的。」

听到前一句的時候,聞命還以為菌人跟雲貴地區最負盛名的菌子差不多,都具有致幻作用的神經毒素。

萬萬沒想到,這玩意的死亡率可比菌子高太多了。

關鍵是,一口恆久遠,連火化的步驟都省了,跟阿紫有得一拼啊。

「這種接近生化武器級別的玩意,為什麼會出現在人這麼多的集市里?」

「打工啊,不然他們吃什麼?」談平飛理所當然道。

這個答桉著實是沒想到。

「他們不是精靈嗎?還用得著吃東西?」

聞命不理解,好像東西方文化里的精靈,都是飲風餐露,以山野靈氣為食。

「不可一概而論,就像凶獸一樣,精靈也是分等級的。與菌人長相類似的慶忌,也是澤精。但慶忌等級高,上古時期還一度被列入神獸類別里。慶忌可以不吃不喝,但菌人不行。這些玩意最喜歡吃人體內的寄生蟲,他們在這里打工,店老板給他們提供一個喂食者。」

「這怎麼喂?」

聞命覺得有點點惡心。

「用蠱蟲將體內的寄生蟲驅趕出來。」

聞命︰

用魔法打敗魔法,以蟲治蟲,這很合理。

隆丘集果然是方圓五百多里最熱鬧的地方,不僅匯聚著來自各大主城與各個坊鎮的商人、游客,還有從五湖四海來到此地討生活的各種人,以及非人類。

街上大部分人都穿著普通,棉衣外套、夾克、皮衣、帆布褲,偶爾也有穿著花長裙的女子、腳踩登山靴的糙漢。看上去,就像江南市步行街上最常見的路人。

集市里的建築,有的豪華如聞命生活那個世界的現代高樓,有的則故意在外牆面涂著黃泥,刻意營造出部落蠻荒氣息。打造異域風情,也是招攬游客的一種手段。

大部分建築四方篤正,看上去沒什麼特別之處。霓虹燈牌橫七豎八地交錯著,與入口處的殘垣斷壁,形成強烈對比。

這座建在廢墟之上的集市非常大,畢竟是上古時期南部最大城池[會稽]的舊址,佔地面積可想而知。

集市里的街道縱橫交錯,地形看上去頗為復雜。好在每隔一段路,就設有一塊導示牌,上標畫著所在位置與周邊街道的布局圖。

五號入口正對著的大街,寬約十米,名字取的很隨意,就叫五號街。

沿著這條街走了十幾分鐘,左轉進入隔壁三號街,前行三百多米,終于來到伏笑心心念念的天香樓。

三年前,伏天賜走馬上任成為新鎮守,為此他特意擺了幾桌酒席,感謝扶持自己的涂靈鎮老供奉和防風部的幾位長官。

小姑娘就是那次跟著一塊兒來吃過一頓,從此就念念不忘了。

聞命第一次品嘗山海界的食物,就一整個給驚艷住了。

一口蜜汁糖藕,滿嘴甜糯香滑;叫花子雞烤的皮脆肉女敕,比江南市河坊街用荷葉包起來、不知道熱過多少回的雞肉,好吃了不知多少倍。

熊掌上桌的時候,說實話,他心里是有點不適應的。

畢竟,在他原本生活的世界,這屬于是違法行為。

不過,這里是山海界,而他此時的身份是來自主城的賞金獵手。在矮人大叔的注視下,聞命面不改色地挾了一小塊塞進嘴里。

鮮到掉頭!

聞命心底頓時浮現這四個字,這味道簡直沒誰了。

總之,一桌八道菜,犖素都有,酸甜咸辣香,沒有一道差強人意的。

不過,聞命也沒吃過什麼好東西,日常就是學校食堂或者自己煮點兒清水掛面,再加個溏心蛋。所以,對他來說這些菜色已經是到目前為止的人生中,最美味也最奢侈的一餐了。

原本,蒙廣還點了一瓶老板娘特釀的果酒,言簡意賅地表示,伏鎮守非常感謝小聞大人救了愛女一命。小聞大人著急趕去隆丘集,但是鎮里有要務伏鎮守走不開,就讓他這個當叔叔的代為宴請。

聞命看了眼果酒的標價,999,立馬謝絕了。

不是他要幫伏天賜省錢,也不是喝不了酒,純粹就是不喜歡那種頭腦不清醒的感覺而已。

于是,蒙廣便端起茶水走到聞命旁,以茶代酒敬了一杯。

聞命看著個子還不到自己下巴的矮人大叔,笑呵呵說道︰「能在防風部見到蒙大叔,還真是有點意外啊。」

蒙廣听懂了他話里的意思,毫不含湖地回道︰「小笑爺爺救過我的命,我許諾過他老人家,護伏家二十年。」

「叔你又說這個,爸爸說了,你不欠我們的。爺爺、爸爸還有我,我們都是你的親人,我們是一家人。」伏笑一臉認真地說道。

這女孩雖然心大得有點沒邊,但並不是真的粗線條。性格樂觀直率,場面上也敢說話,還說得很是那麼回事。

聞命覺得,這丫頭將來繼續父親衣缽成為一鎮之守,也不是沒可能。

蒙廣這個糙漢子,听到伏笑的一番話,眼神頓時就溫柔起來。大有一種,吾家有女初長成的欣慰之感。

「那您在涂靈鎮長居二十年,滅蒙那邊不召您回去嗎?」

聞命這句話,听上去輕描澹寫,其實信息量巨大。

不是他喜歡拐彎抹角,直白提問會有種故意探究對方身世的意思。倘若大叔不願意回答,那就尷尬了。問題不挑明,大叔不想說就可以裝不知道有滅蒙這個組織,大家各自心知肚明就好了。

結果,蒙廣端著空了的茶杯坐回原位,想了想,直白說道︰「我族中人,最重承諾。

那年我執行任務,沒想中了埋伏,同伴都死了,我以為我也逃不過一劫。卻不想,被伏老救下。

他老人家還特意讓隨行的一隊人,將我同伴的尸骨運回涂靈鎮,存入鎮墓之中,免得曝尸荒野被凶獸叨了去吃。

我留在涂靈鎮,不單單是為報我自己的救命之恩。當年我傷好得七七八八,就把這事兒上報給族里了,族長也同意讓我留下。」

原來是這麼回事,聞命心中了然。

這年頭,這麼耿直忠誠的人,真的難能可貴。

不管對方這次跟伏笑一起來隆丘集,是想監視自己還是抱有別的意圖,只要不危及自己的生命,自己就不會對其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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