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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科舉制度的等級演變

至于什麼是童生,這就得從古代的科舉制度的等級演變過程說起了,要知道也不什麼人都有資格進入京城進行科舉做官的,想要進入京城進行科舉,那得先獲得一定的資格才行。

這就好比現代想要考大學那得先是高中生一樣,而靠研究生也是得上過大學獲得學士學位一樣。

至于在現代做管,也就是成為公物圓,那麼最少得是本科,也就是獲得學士學位才行,這就和古代做管,最低必須是擁有舉人的身份一樣。

當然了,在古代那麼多朝代里,每個朝代的科舉等級制度也並不都是一樣的。

科舉自隋朝萌芽,經唐朝確立、宋朝發展,至明朝時得以完善,始終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科舉制度從創立到清末廢止,前後歷經一千兩百余年,乃是華夏古代延續時間最長的選管制度。而歷朝歷代的科舉考試,分為的等級責並不是都相同的。

就比如發明科舉制度,但是年代卻是很短暫的隋朝之後的唐朝參加科舉的考生,主要分為兩部分,即生徒和鄉貢。所謂生徒,便是指管辦學校畢業的學生,他們不需要參加地方考試,而是直接參加「省試」;鄉貢則是指那些通過自學或私塾學成者,他們需要先通過地方考試,合格後再到京城參加「省試」。

其中,生徒又可分為兩類︰

一種朝廷管學畢業者,唐朝的朝廷官學主要包括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六大高等學府,統稱「六學」。

不過,想要進入這些學校並不簡單,必須是高管子弟,例如想要進國子學,父親至少也得是朝廷三品官員,想要進太學或四門學,也至少得是五品官員。

另一種則是地方管學畢業者,主要是指朝廷于各州、各縣設立的官辦學校,相較于朝廷官學而言,地方官學對于入學者的出身要求較低,無論是官員子弟還是平民百姓,都可以入學。不過,入學之前要參加學校的資格考試,合格者才能入學。

當然,要想直接參加省試,不僅要在朝廷官學或地方官學進行學習,還必須通過畢業考試,拿到「畢業證書」才行。

至于那些沒能進入官學就讀的學生,朝廷也給了他們出路,只要你覺得自己的能力足夠,那麼就可以自己去縣里報名,從而參加州、縣舉辦的選拔考試,這被稱為「發解試」。

「發解試」又可細分為兩級,分別由縣、州兩級負責︰其中縣級由縣尉主持考試,通過考試者由縣里出具證明,然後便可參加州里的考試了。州級則由司功參軍主持考試,一般在八九月進行,也被稱為「秋闈」,考試通過後,州里會給合格者頒發「解狀」。

取得了「解狀」的學生,身份就變成了「鄉貢」,也可稱作舉子,擁有了參加省試的資格。此外,州縣預試的第一名被稱為「解元」。

省試開始之前,朝廷會先進行考試資格審查,這時候參加省試的考生,需要提供州府開具的解狀,以及記錄著個人詳細信息比如姓名、年齡、籍貫、父祖姓名、父祖官職、舉數、場第、相貌特征等的「家狀」。之後,禮部或禮部會對此進行統一審核,統一發榜,只有在榜的學生才可參加接下來的考試。

唐朝前期,省試由尚書省吏部考功司負責,主考官由考功員外郎擔任,唐玄宗以後,省試則交由禮部負責,主考官由禮部侍郎擔任。

當時,吏部或禮部下設貢院,考試、閱卷、放榜全部在貢院進行。考試結束後,通常會在次年二月放榜,錄取者謂之及第,或登科、登第、擢第等等,第一名便稱為「狀元」。

省試完成後,科舉及第者經過吏部的「關試」,通過者才算擁有了做官資格,接下來便是等待朝廷派遣官職了。而如果急于想要替朝廷出力,還可以再參加吏部的「博學宏詞」、「書判拔萃」兩種考試,合格後便可立即授官。

在唐朝之後,就是宋朝的科舉制度了,最開始的宋初承襲了唐朝的州縣發解試和禮部省試兩級科舉制度基本上和唐朝沒什麼區別,直到開寶六年也就是公元九七三年,因「李彷科舉桉」的爆發,宋太祖親自在講武殿舉行了復試,重新發榜錄用人才。此後,殿試正式成為定制,且自此確立了封建社會的三級考試制度。

發解試。主要由各州、開封府、國子監負責,一般都在秋季舉行,又稱「秋斌」。州試時,由諸州判官主持報考進士的士子的考試,由錄事參軍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試。如果考官不懂經義,可選次一級的官員充任,但要經判官監考。試卷上要加蓋「長官」之印,考官和監考官還要在試卷後面簽名。如發現作弊考生,當場驅逐,考官受賄舞弊,要受嚴厲處分。通過者,便可稱為「舉子」或「貢生」。

省試。一般在發解試次年春季舉行。「貢生」抵達京城後,先要向禮部報到,提交家狀、年齡、籍貫和參加科舉次數等個人信息,從而取得考試資格。之後,由禮部先發「都榜」,為考生排好座次表。宋朝省試的主考官由皇帝任命,通常以六部尚書、翰林學士擔任,侍郎和給事中為輔。

殿試。于省試的同年舉辦,其實就是省試的復試,但與後世不同的是,宋朝的殿試是會淘汰考生的,也就是說即使通過了省試,也可能在殿試中被淘汰。宋太祖時只考詩賦,太宗時則加策論一道,到宋神宗熙寧年間後,則取消了詩、賦、論三題,專以策定著,限以千字,後又加試律義、斷桉。哲宗元右時,恢復詩、賦、論三題。紹聖以後,又遵熙寧試策之制。高宗建炎二年,規定殿試試策,終南宋之世,不再更改。

宋朝殿試後,學子們便等于擁有了做官資格,而取消了唐朝的銓試。與此同時,發解試第一名仍稱「解元」,省試第一名則改稱「省元」,殿試第一名才稱為「狀元」,此後「連中三元」遂成為讀書人的最高追求。

宋朝時,科舉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在完善了科舉等級的同時,又增加了彌封、謄錄等制度,用以防止科舉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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