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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情緣之孽

靜靜的听著張丹青念完這首詩,合肥知縣林開不由眼前一亮,趕忙從他手上接過這張信箋,細細的打量起來,只見信箋上,字跡娟秀,分明是個女子所書。

想來應該就是鄭劍亭的女兒寫的,林開微微錯愕,短短20個字,簡單的一首五絕詩,信息量卻極其龐大。

把一個女子,在雨夜苦等心上人的雀躍之情,展示的淋灕盡致!

看來這個馮國,已經把這位鄭家小姐迷的神魂顛倒,再往後翻,小冊子里便再也看不到更多的日記。

見此情形,林開有些郁悶的看著鄭夫人,希望能夠從她憂傷的臉上找到些許答桉。

鄭夫人苦笑著搖頭,接過林開遞過來的那張信箋,眼淚婆娑的憂愁說道︰「這張信箋,乃是小女失蹤的當天,我和夫君連夜出門尋找,在報國寺的江心亭發現的,當天夜里蒙蒙細雨,發現的時候,這張信箋紙都已經微微打濕,我夫君乃是廬州府的推官,斷桉刑名之事,自然也是精通的,便留心的把這張信箋紙給撿了回來。可隨後,卻沒有更多的發現!就連那個馮國,也像消失在人間了一樣,再也無蹤無跡……」

說完有些淒涼的看著這個房間,鄭夫人更是觸景生情的眼淚直落,憂愁的說道︰「這個房間的被子等物以及布置,自從小女離開後就沒有動過,兩位大人可以看一看,看看能不能有所發現……」

趁著合肥知縣林開搜查的時候,張丹青則趁機打開衣櫃,讓鄭家的丫鬟拿出所有衣物,一邊一件件攤開,一邊向鄭夫人問道︰「夫人可知道?令愛當天出走之時,穿的是哪一件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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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鄭夫人一臉茫然,張丹青又補充說道︰「衣櫃里這麼多衣服,少了哪一套,夫人總該知道吧?」

自顧自的點了點頭,鄭夫人翻動了一些衣物之後,有些蹙著眉頭驚訝說道︰「我女兒失蹤的當天,我們夫婦倆倒不曾留意這個問題,如今看來,當時我女兒穿走的應該是一件青綠色的素衣裙,欽差大人好端端的問這個做什麼?」

張丹青微微側過臉來︰「青綠色?這就有些不大尋常了,青色乃賤色,自唐宋以來,時人所穿衣物,顏色上就大有講究。」

在古代穿衣打扮、房屋建築也都必須要遵守一定的顏色規則。咱們現代那是隨心所欲的,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各種顏色的衣服,不受任何制約。就連蓋房子也都可以想用什麼顏色就用什麼顏色,沒人能拿你怎麼著。可是如果是在古代,在古人們看來,這是絕對不能想象的。除了黃色之外,喜慶的紅色,古代老百姓其實也是在用的,但是並沒有現在這麼普及,這麼隨意,這麼簡單。

直到現在「綠帽子」他成了一個帶有貶義的代稱,可是我們經常在說綠帽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綠帽子要代表那方面的意思?這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為綠色在咱們傳統顏色觀中是作為一種「間色」,常常被作為賤色看待。那什麼是「間色」呢?就是由青、赤、白、黑、黃五正色衍生出的顏色。正色的地位是很高的,而間色就不行了。綠色是由青和黃這兩種正色調和而成的。自然出身就不好,再加上春秋的時候,古人不知道因為啥,就是不喜歡這個顏色。

(有相當多的因素是因為青綠色的色素來自于植物,比較容易獲得,所以也順理成章的成了平常百姓所用的顏色,而紫色就比較難以獲得,所以才會有了朱紫貴的說法)

早在春秋的時候,這社會上就有一種風氣,「典賣妻女以求食者,綠巾裹頭,以別貴賤。」還有《詩經》中說︰「綠衣黃裳。心之憂矣。」《詩經》的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其實古人穿衣服是衣和裳兩部分的,上面的叫做衣,下面的為裳,搭配的時候上面一定要是正色,下面一定是間色,綠色是間色,如果你做成了衣,而黃色做成了裳,這就是上下易位,借此比喻正妻失位,賤妾上的意思。就是說小妾翻身當主人了,所以心中憂愁!所以要是真的追朔綠帽子為啥是現在這個意思,還得從3000年前談起,再加上唐朝推崇的是土德,崇尚黃色,而木克土,而綠色恰好屬于青色系,這能受待見嗎?

再後來到了元朝,統治階級為了收錢,增加稅收方面的管理,用法律的形式將綠色衣著與社會地位捆綁在一起,《元典章》就規定︰「娼妓之家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巾」,只要你們家有女子從事娼妓的職業,那麼他的家長還有哥哥、弟弟就都必須裹青巾,區分卑賤。從此綠帽子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講述了古人對顏色的認知,各位小伙伴是不是感覺很復雜、很玄學呢?感覺古人的講究太多了,還是沒有現代人活地瀟灑、愜意。不過通過顏色與衣著穿戴的講究,我們也能夠更深入的了解古人們的風俗習慣。

听到張丹青提了這麼一嘴,鄭夫人這才想起,自己家里雖說貧寒和簡樸,但好歹也是官宦之家,自己的女兒從小也是嬌生慣養,從沒有讓她接觸過過多的家務活。

女兒穿著一套綠色的衣裙出走,大概已經表明了心志,那就是寧願和馮國私奔,終身淪為低賤百姓,也絕不後悔!!

畢竟要是鐵了心要和馮國私奔的話,穿著滿身華麗的綢緞,顯然就有些不合時宜了。

從種種跡象表明,自己女兒失蹤,和馮國鐵定月兌不了干系。

張丹青放下手中的這些衣裳,像是想起來了什麼一樣︰「令愛失蹤的時候,在這之前你們有沒有察覺到什麼異常?或者說,你女兒有沒有什麼明顯的征兆?」

茫然的搖搖頭,鄭夫人臉上一陣蒼茫無力︰「我倒是不曾留意,說實話,廬州並不是我們的家鄉,這幾年我也一直忙著向父親提請,希望能夠把我夫君給調回家鄉任職,廬州再好,終究是客居之地,即便官職再高,也哪有家鄉好呢?更何況推官,也是一個芝麻大的官兒,實在也不足掛齒!」

這話說的倒也沒錯,張丹青非常認同這句話,當初洪武皇帝朱元章讓自己回家鄉鉛山任知縣,自己並不覺得是貶黜,反而認為可以順水推舟,回家光宗耀祖一回!

在外頭做了再大的官,也不如在家鄉「稱王稱霸」。畢竟千好萬好,在外頭混得再好,也不如在家門口做個小小的父母官來的更為榮耀,但是這樣一來,容易形成貪腐和勢力盤結。

這又該怎麼辦呢?朱元章在制度上面的反腐設置了一些高明的辦法,成果也是很不錯的,諸如在地方官員制度上面,朱元章沿用了自元代以來的地方官任免實行原籍回避制,也稱之為地域回避制,本地人是不得在本地為官得,一般是南方人到北方赴任,北方人到南方赴任,總之做官的怎麼說也要到外省任職。

這種地域回避制度,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畢竟古代交通落後,通訊只能靠書信,有道是「天高皇帝遠」,如果官員回到家鄉任職,因為從小生長于此,肯定會很快與當地士紳打成一片,甚至會狼狽為的,加之交通和通訊落後,朝廷難以清楚其中內幕,很明顯是不利于皇帝統治的。

所以采取官員任職地域回避制度,就避免了這個問題;而且官員外放到其他地方,很難與當地士紳打成一片狼狽為奸的,無形中就有利于朝廷統治了。

不得不說明太祖朱元章在制度上約束官員貪污腐敗,也是很有一套的,可見這位開國皇帝在制度上可謂是殫心竭慮。

但官員任職地域回避制度有一個弊端,那就是官員前往距離家鄉很遠的地方任職,那麼家中父母怎麼辦呢?

自古忠孝難兩全,換一般情況下,肯定大部分官員為了自己的前途,大義凜然的選擇「忠」了,當然肯定也有官員選擇「孝」棄官不做了,但不管怎麼做,肯定都不合適。

這時候明代朝廷就難得人性化了,畢竟古代是以孝治天下的,朝廷提倡孝,所以面對這個難題,朝廷推出了一系列方法。

首先第一個辦法便是移親就養,洪武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章為了「勉孝勸廉」,準許凡任職所在地距離原籍1500里之外者,國家給以舟車,方便官員迎接父母。

也就是說不管官員去哪里任職,只要是距離很遠,就可以將父母接過來;像京城還有其他繁華之地,很多人也樂意過去,有些官員正好將父母接過來,還可以享受當地的生活。

但如此這般也有不少問題,比如說官員任職地方是窮鄉僻壤,不適合老人居住,或者是父母年老,經不起舟車勞頓呢?亦或故土難離,不願意外出呢?

于是面對這些問題,又有兩個方法了。

一是明朝雖然講究官員任職地域回避,但一般來說他的底線在于「隔省為治」。也就是說官員如果想孝敬父母,朝廷允許其調到家鄉鄰省,這樣一來,距離近一些,也方便官員回家孝敬父母。

二是明朝官員任職地域回避制度不包括學官,因為學官在明代屬于是閑官存在,並沒有什麼行政權力,屬于是教職。

所以明代朝廷認為學官即使由本地人擔任,也掀不起什麼風浪的,是難以結黨為奸的。

因此如果官員想孝敬父母,可以轉為學官,直接回到家鄉;當然,這樣一來,不只是沒有多少權力,仕途上也基本上到此為止了,這個代價可謂是不小啊。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分俸養親。

如果父母不願意離開家鄉,同時還有其他兄弟姐妹照顧的話,那麼可以向朝廷申請將俸糧的一部分,直接發回家鄉,也算是盡了一份孝心。

最後還有一種方法,和棄官不做這個方法類似,但還留有余地,那便是辭官終養。

據說是在明朝開國以後的不久,洪武三年的某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明太祖朱元章在宮中後花園中看到喜鵲哺養幼鳥而有所觸動,所以下令群臣有親老者準許歸養。

所謂辭官終養有兩個條件,一是父母必須在七十歲以上;二是家中沒有兄弟亦或其他親屬來照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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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和棄官不做一樣,但是還留有余地,回到家鄉以後,將雙親奉養到百年之後,還可以回朝繼續為官。

當然這也不好說,這個過程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期間不只是俸祿沒有,在考核上也是大受影響,對于仕途影響很大。

所以有好多官員父母,寧願自己孤獨終老,也不願兒子辭官回來奉養自己,盼望著兒子可以仕途有望,以光宗耀祖。

通過以上的官員養親方法,可以看出明代朝廷的人性化,雖說自古忠孝難兩全,但明代朝廷通過各種方法,也想盡量使官員忠孝都兩全,以這個角度來看,也是值得稱贊的。

由此可見明太祖朱元章,不只是大殺貪官污吏,更是在制度上約束避免官員貪污腐化,而且還人性化的完善制度,避免官員大規模貪污腐化的同時,盡量使官員可以孝敬父母。

有著這樣的想法,實在也是人之常情。

卻只听得鄭夫人話音一轉︰「可我那夫君不知為何,對此事莫不上心,甚至各種的不配合,也不知他是怎麼想的!?這外頭再好,又哪能抵得上家鄉?」

張丹青和林開對視一笑,在眼神之中飛快的便交換了想法,推官鄭劍亭有這個想法實在不足為奇,畢竟回家鄉,自己還要面對一個對自己有恩的老師,以他那贅婿的身份,日子只怕會更加難過。

對調回岳父家鄉的事情漠不上心,自然也就顯得順理成章。

只是這個性格霸道而又潑辣的妻子,說什麼也不明白丈夫的這點心意,這廬州雖說是他鄉外地,但也勝過回岳父家鄉。

畢竟在廬州,妻子再怎麼霸道蠻橫不講理,推官鄭劍亭還可以回到自己外宅小妾那里過日子,或許他的那個小妾身邊,鄭劍亭才能找回男人的尊嚴和滿足感!

告別了鄭夫人後,張丹青若有所思的望向南邊,似笑非笑的看著合肥知縣林開,一句話便月兌口而出︰「不知道林大人下一步打算去哪?」

順著張丹青眼神望去的方向,林開一陣明了,也陪著笑臉說道︰「不如我們去南街看一看?我听說鄭推官在外頭養了個小妾,或許在那里,我們能有所收獲也說不定!」

張丹青一副心中了然的樣子,不由仰頭哈哈大笑起來。

「外宅」是指古代男子養于別宅而同居女子,並非妻子也並非小妾。外宅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進入男人的家庭世界,只能在外擇房居住,身份地位比妾還要低一個檔次。

妻和妾的身份是公開合法的,而「外宅」只是半公開的同居關系。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金屋藏嬌」。說的再通俗一點,就是包養的情婦!就是二乃!

在水滸原著第4回中,魯達魯智深打死鎮關西後,逃到代州雁門縣,遇見了自己曾幫助過的金氏父女。問起近況,金老漢說道︰「……(金翠蓮)結交此間一個大財主趙員外,養做外宅,衣食豐足。」

這里,出現了「外宅」這個詞。結合前後的語境,很多讀者認為「外宅」就是妾,是小老婆的意思。實則不然,所謂外宅就是被人包養的情婦!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在《水滸傳》中,另一個著名的「外宅」,就是宋江的女人閻婆惜。在水滸原著第21回中,得知閻婆惜與張文遠的奸情後,宋江曾尋思道︰「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麼?」可見,外宅與妻妾的最大區別就是沒有父母之命。因此,外宅多半身份卑微,如同男人的玩物。

張丹青雖說初入官場,但對于官員們的這些名堂,有一部分卻是門兒清,和林開對視之時,自然也是顯得「心有靈犀」!男人嘛,大家都懂得……

南街並不大,很快在衙役捕快門向街坊鄰居們的問詢之中,很快便弄清楚了這個推官鄭劍亭的外宅所住之地!

林開正準備上前敲門,卻隔著門,就听到了嗯嗯啊啊的一陣尷尬之聲,不由得有些苦笑的回頭看了看張丹青……

好他個鄭劍亭,女兒的尸骨剛運回屋里,他就整日不歸家,反而躲到了外宅和情婦白日宣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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