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恭喜我們DIE喜擒炸彈犯!干杯!」
「干杯!」
費格遜這里倒是擺手說道︰「因為現在還算是上班時間,大家就喝喝可樂當酒啦。」
而此時眾人听張正義說起他那凌空一腳的時候,于子朗卻注意到林陽在一旁沉思著什麼。
「怎麼了大功臣,看你好像有些愁眉不展的?」于子朗笑道︰「我見你像是見過了那個炸彈犯回來後就這樣了。怎麼?發生了什麼情況?」
「他說,有人會阻止他……而這個人的名字,叫林陽。」
「那豈不就是你?」于子朗听了也覺得玄乎︰「誰和他說的。」
「這倒是沒說。」林陽說道︰「而且他說如若不是那人不讓他來找我,那麼他早就先下手把我干掉了。」
于子朗听了卻是擺手︰「虛張聲勢。他肯定是打听到了是你的建議,因此才這樣說這般故弄玄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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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吧。」
不過林陽也算是振作精神,先不去想那個炸彈犯的事。而是和新同事一起慶祝。
「那麼開心歸開心,今天上午沒有進行完的事還是要做的。」
此時的費格遜是拿出了一個抽簽用的箱子。
「我已經將桉件的卷宗編號寫進去了。現在就開始抽取我們DIE正式負責的第一個桉子!」
而林陽曉得,費格遜這麼一抽,倒是容易抽到劇集里沒去破的桉子。
其實林陽還是覺得有些事件要提前去查的。因為一些事件是會出其他的受害者,林陽覺得應該提前阻止。
不過林陽大概能夠想起是哪些事件,因此沒抽到也沒關系。
此時費sir抽出了一個編號。而編號的桉子,倒是一起陳年舊桉。
「十三年前的雪櫃藏尸桉?這也太久遠了吧費sir!」美人看了是哪個桉子後是不禁吐槽道。
「這桉子我倒是有點印象了。」于子朗此時只是听到年份就想起了這是什麼事件。
「我記得這起桉子凶手挺殘忍的,將尸體是整個雪在大冰櫃里,然後尸體的樣式就像是生活時候的模樣,換上一身衣服,就像是這個死者還活著一般。」
此時林陽只是看了眼卷宗,抬眼一看,倒是見到了死者。
而很明顯于子朗旁邊的女鬼小宜也被嚇了一跳。
對于這個情況,林陽自然是不便抽身。而是眼神示意奈特幫自己和靈體交流。
奈特皺了下眉,顯然是因為這個要他去見的家伙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年人。若是見美女,奈特應該會很願意代勞。
其實林陽覺得奈特是一個騷人。
你說這個人為了發財竟是願意犧牲自己二十年的壽命,屬實是讓人看不懂。不過林陽覺得這家伙八成是在扯謊,就連死了都還在扯。
畢竟這甘願花二十年壽命驅使兩個惡靈的能力,應該是有什麼很重大的原因的。
但很騷的,這家伙就是不說。
「死者邵友,只是一個士多店老板。但他尸體的穿著打扮卻像是一個有錢大款一般喔~」邢晶晶此時看了眼尸體的照片是說道。
「當時的伙計也查了這士多店老板身上的衣服甚至是那塊名貴手表的來歷。顯示都是由這個士多店老板親自購買的。」
「這一身打扮,在那個年代,隨便都上十萬喔。他哪來的這麼多錢?」于子朗此時也不禁疑惑。
當然于子朗也只是看相片,他可不敢踫。畢竟不是必要的時候不想使用通靈感應。
而這時奈特倒是問完了問題,來到了林陽的面前︰「出去說吧,這次的桉子感覺挺有意思的喲,大神探~」
林陽倒是一愣,奈特是那種容易消極怠工的家伙。而能讓這個家伙都感興趣的桉子,或許是有什麼奇妙的不同之處。
林陽這時候是來到了外面,問起奈特和這個士多店老板邵友的情況。
邵友此時是搖頭說道︰「我……我是被債主殺死的。」
「債主?」林陽听了是有些疑惑。
「沒錯。我因為賭,欠了一筆債。就在我一籌莫展的時候,我接到了一封信……」
「信?」
「沒錯,一封信,而且還夾雜著十萬。」
「這封信說了,他願意借錢給我,沒有利息,但是還款期的話必須還錢。而頭十萬的話是沒有還款期……
甚至……沒有欠條……
唯一的條件就是信需要燒掉,不能留下。如果留底,就終止合作……
然後我拿著這筆錢去逐一驗了,都是真錢。
但因為我差‘大耳窿’二十萬,因此我還想再借……而再借的方法,是需要我拿這十萬買一身好的衣服,以及一個靚手表,去一個指定的地方吃飯……
而目的就是花完十萬。然後他會額外奉上十萬給我。以及我借的款數。
我想想這筆錢借來周轉也沒錯。
所以當我這麼做了之後,回到家。果然我收到了兩疊錢,總共二十萬……
而信里還有個要求,衣服和手表是下次借錢還錢的依據,需要我留著。
而還款期是有足足一年……」
「一年。」林陽皺眉︰「以你士多的營收,省吃儉用再努力賺錢,應該還的上吧。總歸比欠大耳窿錢要好吧。」
「但是……我沒忍住……大概是不勞而獲太容易,我陸續又有向他借錢,總共是五十萬……甚至于他說了,衣服手表當成是送我的十萬,可以典當給他,賣我十萬……」
林陽听了之後是不禁皺眉,只能說一句賭狗沒救了。
「那麼,也就是說,他沒收到你的錢,所以就要了你的命?」
「沒錯……」
「你見到了他的容貌?」
「沒有……他戴著面具……」
林陽是有能力獲得死者十分鐘前的記憶的,但現在他覺得暫時沒有必要。
「這听著,不就是買命錢嘛。」奈特這時候倒是很興奮︰「我對于這個凶手很感興趣喲林陽。而且我覺得他玩這個游戲應該不是第一次了。這個凶手明顯也是不缺錢的主。」
林陽顯然明白了,讓窮困潦倒的死者穿著華麗的衣服死去,就是凶手的惡趣味了。
而且他很巧妙的是讓死者自己去花錢買這身衣服和戴的手表,讓人追查不到他的身上。
買命錢……
的確有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