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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婚禮

大理寺的人倒是把沈三問放進來了。狄仁杰不畏權貴,他們還想多活幾年。

但是正主狄仁杰手不釋卷,沒有抬頭看他一眼,面前是厚厚的卷宗,還打算趕他走。

這事沈三問還真不好去找其他人,雖然願意幫忙的人應該挺多的。但是還是不要節外生枝的好,萬一跟武後的政敵進宮,怕是印象就要大打折扣了。就算進了宮,自己與皇後說的有些話,驚世駭俗,不好讓人听到,自己進宮的事情也不好讓人知道。

「狄大人,幫人幫到底啊。」

「我正忙著。」狄仁杰寧死不屈。

「您忙完了,我們再去也不遲。」求人辦事得有求人的態度。

「老夫今日要徹夜整理,等整理完宮門就關閉了。駙馬爺還是請回吧。」

「……三問游歷四方,亦有斷案之能,不知可否為大人分憂。」想我也是雙學位,學過法學的。

「這是朝廷機密,你還是請回吧。」

說好的,穿越到古代,就能斷案各種秀呢?到我這里了看都不讓看了?我還是個都尉?

簡直不能忍。

「三問一心為大人分憂。」

「哼,你可知貪污多少文處以杖責,多少處絞刑?盜多少處以流刑?」

「……」

「不知道吧,不知道就回去吧。」

我得簡單給你講講現代法治精神。忍了明天我就不叫沈三問。

後天再叫回來。

「狄大人不如听我一言。如果覺得有道理,您就帶我進宮面見皇後。」

權當我用知識跟你換了。

「用刑律法不同于治國方針,如若你說的有理,老夫便考慮帶你去。」

想一想他說的權力尋租挺有意思,說不準,能有什麼新奇的想法。

「我曾經在做夢的時候,游歷過一個國家,那個國家的法律十分完備,分為刑法,治理惡劣犯罪;民法商法,處理民眾糾紛,商業糾紛;訴訟法,規定爭訴程序還有其他法。

今日就簡單與狄大人說一說刑法。

刑法是規定了犯罪,刑事責任,刑事懲罰的法律。刑法的目的是懲治犯罪保護民眾的法律。

刑法有兩個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罪刑法定是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是說犯多大的罪,就承擔多大的責任,受多大的懲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罰當其罪,罪行相稱。

然後再來討論刑法適用的範圍。刑法適用的空間範圍,也就是刑法對那些人有效在該國境內發生的犯罪可以管轄;該國民眾犯罪的可以管轄;外國人在外國對該國民眾犯罪的可以管轄;該國與其他國家有約可以管轄,且在該國法律也認為是犯罪的事,可以約束他國民眾在他國對他國民眾犯罪。時間範圍指的是刑法一般不溯及既往,不過新法刑罰輕的依照新法,稱之為從舊兼從輕。

然後就是什麼是犯罪,認定犯罪有那些構成要件。違反刑法的就是犯罪,犯罪需要有主觀客觀主體客體四個方面。簡言之,如果說張三殺了李四,必須完整推出張三是因為何動機,何時何地使用何種工具殺了李四,李四尸體何在,若要定罪,還需完整證據鏈條排除不殺人的可能,這是訴訟法的內容,以後再說。主觀又分為故意還是過失,客觀根據有無造成犯罪結果又分為中止、未遂、既遂、終止,也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條件。

……」

邊講邊喝茶,一杯茶已經見底。

狄仁杰已經驚為天人。

唐朝的法律還是較為籠統,並沒有後代人這麼詳細考究,深鑽理論。還沒有說道具體定罪量刑,就已經說了大半天了,繼續說下去天真的要黑了。

「來人,上茶。」狄仁杰看他喉嚨冒煙,很是體貼。

但是沈三問不說了。

「不知道狄大人考慮的如何了?」

這個小狐狸知道我在敷衍他。狄仁杰不想帶他去,一直催他講。這次去八成又是為了公主,「你等著與公主完婚便好,何苦一再進宮,老夫是斷案之人,不是媒人。小友不如將剛剛所言整理成冊,上陳天听,此乃利國利民之大業。此法比之唐律疏議,有過之而無不及。」

「三月漫長,世事多變,望能早日與公主結為連理。」

狄仁杰搖搖頭,「聖上不舍。」

沈三問聞言大驚,「聖上早有為公主擇婿之意,如何不舍?」

狄仁杰白了他一眼,「如今已然選擇,三月之後,公主嫁作人婦,如何能舍。」

可是沈三問仍然沒打算放棄,公主又不是嫁去吐蕃了,對皇帝來說隨時能見,對自己來說,出了岔子,就萬劫不復了。

「請狄大人成人之美。」

狄仁杰不為所動。

「回去後,我將刑法概要整理成冊呈上。」

二人坐上了去皇宮的馬車。

武後突然很不願意見到這個烏鴉嘴的,皇帝今天頭痛犯了。但是沒表現出不喜來,沈三問也沒有察覺。

「所為何事?」

「七月天干物燥,公主喜事隆重,恐傷天和。五月春風輕柔,陽光明媚,宜嫁娶。」

武則天眉頭緊皺。這個人飄了啊,誰給他的膽子來催皇家的婚。「太平已經同意了。婚期已定,不宜更改。七月乃是星官定的時間,大吉。」

「七夕牛郎織女天人永隔重會之日,七月十五孟蘭姐,陰氣過重,七月確實不宜嫁娶。」

「婚禮尚需時日籌辦。」

你上次明明不是這麼說的。

「駙馬府尚未完工,至少也要月余。這兩月權當對你的考核,你且退了吧。」

我今天就白來了?

沈三問還想開口。

「退下。」

「臣告退。」

然後沈三問就出去等消息了。

武則天︰「狄愛卿,大理寺公務輕便否?」

狄仁杰︰「沈三問有刑法概要一書,欲上達天听,此法有益官員斷案,減少冤假錯案。故而臣進宮見駕。」

武則天︰「小小年紀,能知法度,如此有才,此次便不追究了,速速完成,速速上陳,不可拖延。退了吧。」

「是,臣告退。」

沈三問在宮門等他,狄仁杰直接轉達皇後的吩咐,「皇後有令,速速完成刑法概要上陳,不得有誤。」

「是」,還要忙著走進公主心里,沒功夫寫,先晾著吧。

刑法?哪有找老婆重要。

(忍不住寫了點刑法,以後有空直接在這把刑法體系這完整,各位讀者大大就當被動普法了,不想看吱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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