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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褒司

提著韋良出來,李思拙就踫到了隊長死正雲,死正雲正打著游戲,機械眼轉動撇了韋良一眼,但隨即就又看向了李思拙。

「我不知道你來這里是為了什麼,但是你最好不要做的太過火了,褒司的強大不是你能夠想象的。」

說著隊長直接與李思拙擦肩而過。

將韋良交給守衛關押之後,李思拙想了想又追上了隊長,隊長可以說是整個基地資歷最老的一批員工了,或許他應該知道點兒特殊的消息。

「隊長,能不能跟我說一下褒司,我對他的能力有些好奇。」

「你的目標是他?」

李思拙的目標當然是褒司了,所有病毒都只是附帶,褒司的那塊隕石才是真正的寶貝。

「你應該也想對付他吧!我幫你怎麼樣?」

對于劇情知道一些的李思拙知道,如果拼硬實力的話他應該是無人能敵的,但是他想要抓到褒司卻也是近乎不可能的,褒司的能力太多了,而且基本上都能保命,擊敗他或許很容易,但是抓住他確是夠嗆。

光是劇情中褒司表現出來的能力就有分身,坍縮,沙化,瞬移,超級治愈力,超級力量,超級速度,分子掌控等能力,但是這絕對不是他的全部能力,因為對于擁有隕石的他來說,他時時刻刻都在進化,他遠比那些病毒更高級。

「沒有絕對的把握我不會出手!」

說著死正雲直接就離開了。

李思拙並沒有展現出能夠戰勝褒司的力量,所以隊長並不覺得他能夠成功,他有他自己的計劃,那只貓馬上就可以運用了,到時候才是真正解決褒司的時候。

與此同時,十字星基地又是來了一位強者,這是一個模樣清秀的青年,手中無論何時都提著一個刀匣,這個提著刀匣的男人或許就是此後整個基地最強的人了,因為他的刀匣中藏著一把惡魔之刀。

青年名叫蘭清奇,是一名雇佣兵,擅長使刀,刀匣中一共有五把刀,一把為鈍刀,鈍刀無鋒,不傷人時所用,一把為利刀,削鐵如泥,殺人不沾血,一把為氣刀,一刀既出,刀氣縱橫,一把為變幻莫測之刀,刀鋒可碎裂成無數塊由意念控制,變幻莫測。

而最後一把刀就是惡魔之刀了,刀出必殺人,一旦出刀,方圓百里之內寸草不生,這把刀也是他目前為止唯一沒有掌握的一把刀,但是無疑拿著這把刀的他就是無敵的。

可惜他幾乎不會出這把刀,因為他根本無法控制,一旦出刀生靈涂炭,而沒有這把刀的他,可能也就是和隊長差不多的實力甚至還要稍弱上一些。

而他的這把刀也就是李思拙的另一個目標了,蘭清奇雖然擁有這把最強的刀,但是不出刀的他可就比褒司差遠了,甚至因為精神力薄弱最後還曾經被弓囈給控制了,不過後來精神力突破,他也就不會被控制了,也徹底的掌控了這把惡魔之刀,那時候的他才是最強的,現在的他還差遠了,不拔刀的話沒有什麼威脅。

李思拙直接走過去一個催眠就把他給控制了,然後直接就拿走了刀匣,隨後給他變了一個一模一樣的刀匣。

拿到刀匣之後,李思拙直接回去打算看一看,刀匣中的每一把刀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了,當然了也只是這個世界的精品,在李思拙看來和那些修仙界的刀劍還是有一些差距的。

但是就在他剛要拔出第五把刀的時候,他確是感覺到了一股心季感,這不是應該屬于這個世界的刀,這把刀的強度太高了,而且這還是一把可以進化的刀,李思拙能夠感受到這把刀的凶性,若是普通人拿著這把刀直接就會被凶性吞噬成為一個殺戮的工具,只有意志力及其堅定的人才能承受得住這把刀的侵蝕。

李思拙拔刀,頓時一股氣浪蕩漾開來,整個房間瞬間被一分為二,而與房間一樣的是旁邊的走廊和守衛,僅僅只是拔刀,這股無形的力量就斬碎了周圍的一切,除了握著刀的李思拙沒事兒,其他周圍的一切物品都是被斬成了兩半。

就在李思拙拔刀的剎那,十字星基地中心位置一個坐在老板椅上的中年男人也是 然睜開了眼楮,幾乎瞬間一股狂沙席卷,中年男人的身影直接就出現在了李思拙的面前。

「這是什麼刀!」

他在這把刀上感受到了濃濃的威脅。

「你就是褒司?」

「正是!」

魔刀出鞘,直接一刀揮出,頓時褒司整個人直接化為兩半。

「本體過來和我說話!」

沙粒緩緩聚合最後又凝聚成了褒司的模樣。

「很不錯的刀,但是它並不能隔空傷我。」

「坍縮!」

直接褒司抬手伸手一握,頓時空間坍縮,李思拙直接就被壓縮成了一個玻璃球大小的黑色小圓球。

不過幾乎是剎那間李思拙直接就撐破了圓球變回了原來的模樣,空間的力量還無法壓制他。

「強大的力量,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我有的東西都可以給你。」

「那我想要你那塊隕石可以嗎?」

「當然可以,只要你能和我共同完成我的理想,給你又何妨,我渴望的從來不是力量。」

褒司凝視著李思拙說到。

李思拙看著褒司的眼楮,太子給他的反饋竟然是褒司竟然真的沒有說謊,他真的就只是想要讓人類進化。

「你真的願意為了全人類放棄一切,甚至犧牲自己?」

「當然,這是我的理想,或許它很遙遠,但是我會用我的一生去踐行,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我從來不懼一死,我只是怕我死的沒有價值。」

李思拙︰「……」

他沒有說謊,這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嗎?為了全人類甘願犧牲自己都無所謂,但是這種人確是一個恐怖組織的首領,或許也對,連自己都可以犧牲的人,又怎麼可能舍不得犧牲別人呢!

如果是別人這樣做或許他是大奸大惡,但是褒司是嗎?他真的做到了一視同仁,若有必要他隨時可以犧牲自己來換取人類的進化,但是他活著才有更大的價值,所以他活了下來,盡管李思拙覺得他的做法不對,但是確是不得不佩服他這個人。

一草一木都是生命,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是人類將生命分為了三六九等,甚至站在種族大義上來講褒司是沒有錯的,但是在道德上來講褒司確是大錯特錯。

這就像是人體實驗,雖然確實是為了人類醫學做貢獻,但是這種事情確是明顯是不道德且血腥的,所以幾乎所有人都抵制這種事情,但是褒司不同,他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他覺得他一旦成功那對整個世界都是巨大的改變,所有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哪怕是他將背負千古罵名,因為一切都是為了全人類。

或許他真的是一廂情願,他只是一個劊子手,殺人犯,冷血的屠夫,但是他卻也有著讓人不得不佩服的理由,那是一個崇高到近乎不可能完成的理想,而他就是這一步的先行者,但是先行者大多數都不會有好下場,第一個喊出反抗的人必定會死,但是在他之後就會有無數個人站出來,褒司只是為這個世界的進化打開了一個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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