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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另一個Groupon

「姐,你這次是跟他一起回去嗎?」

在花園的小亭子里面,柯怡靠在羅熙然身側,並沒有注意到在這句話之後,對方臉上不自然的神情一閃而過。

「我公司里面還有事情,要提前回去一下。」

「這樣啊,真舍不得你呢。」

看著即將為人母的妹妹,羅熙然溫柔的揉了揉她的頭發︰

「過一陣我再過來看你……」

……

「老板,Uber公司的特拉維斯先生已經回復,有關Uber公司的B輪融資,他歡迎金烏資本繼續加入,使用反稀釋條款進行跟投。」

李藝彤的話,讓何洛的目光從院子中柯怡姐妹的身上收回,他笑著對李藝彤說道︰

「既然確定下來了,你記得跟柯怡說一聲,到時候直接派人去簽合同就好了。」

「還有就是孫政義先生就在美利堅,他希望在合適的時間跟您見一面,另外,奈飛公司的哈斯廷斯先生也邀請您參加後天在他家里的派對。」

在去年的6月份,何洛代表金烏資本參與了Uber公司的A輪融資,出資3000萬美元拿到了Uber公司30%的股份。

當時這家公司的估值還是1億美元,到了現在一年以後,Uber公司的這次b輪融資,估值已經高達5億美元。

在這一年之中,Uber不但不停的在開發美利堅國內的市場,而且已經涉足海外——巴黎成為Uber首先進入的歐洲城市,然後就是倫敦……目前為止,歐洲的幾大城市都已經出現了Uber的身影。

不過,金烏資本目前所持有的Uber公司30%的股份,也已經成為創始人團隊之外的最大股東,想要繼續增持股份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幸好在參與a輪融資的時候,金烏資本得到了一項權利——他們所持有股份的反稀釋條款,這可以保證他們優先參與後續的融資,至少保持目前持有的股份不被稀釋。

這也是因為當時何洛作為全球三十歲以下的首富,以及他出色的投資眼光,在美利堅具有極高的知名度。

作為初創公司,Uber需要通過他的加入來獲取更多的曝光度才做出的妥協。

而對于何洛來說,在Uber公司方面他最大的目的也已經達到,那就是在公司估值較低的時候拿到盡量多的持股。

後續的話,他只會在Uber公司的估值低于十億美元的階段進行繼續跟投,以盡量保持他所持股的份額。

而等到之後Uber公司的估值高達幾十億美元甚至是幾百億美元的時候,那麼,他就會放棄繼續跟投的權利。

要知道,在後面隨著Uber公司的迅速發展,它的估值也在呈指數的增加。

到明年,Uber公司的估值即達到35億美元,這一數字至2014年4月已經是170億美元,一年後的2015年5月,Uber估值達500億美元。

這還並沒有到達終點,在Uber公司上市的前一年,2018年,其估值已經高達760億美元!

不過,基于對于後來Uber公司上市後的表現的了解,何洛對于Uber公司的定位也不過就是另外一個Groupon公司罷了。

因此,他對于Uber公司的投資策略,跟Groupon公司非常相似——也就是Groupon公司何洛並沒有趕上其更早期的融資。

在Uber公司這里,何洛會在其即將上市的時候適時退出股東的行列,將手中持有的股份進行兌現。

想必以原時空Uber公司受到市場強烈追捧的情況來說,何洛的這個打算,實現起來並不會太過于的困難。

這一次Uber公司的B輪融資,準備以5億美元的估值,獲得1億美元的融資,也就是說,他們將拿出20%的股份來進行融資。

因此金烏資本使用反稀釋條款,參與到Uber的B輪融資中,需要投入3000萬美元,保持他們30%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釋。

事實上,目前的這一筆投資,在金烏資本來說,也已經不是太大的數額,如果不是何洛需要保持同Uber的創始人特拉維斯之間的私人關系的話,甚至都不需要何洛親自過問,只是安排下去由下面聯系對方執行就好了。

何洛給孫政義回了電話,他知道對方這次來美利堅,是為了對美利堅的電信運營公司Sprint進行收購。

在原時空的時候,軟銀是在今年的10月份,宣布斥資220億美元收購美利堅第三大運營商Sprint,一時間震驚世界,這是日本公司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海外收購桉。

何洛對于這次孫正義收購Sprint公司的意見,之前兩人在日本見面的時候,已經跟他說起過了。

不過很明顯孫政義並沒有采納何洛的意見。這倒也正常。作為成名已久的投資大師,如果僅僅憑著何洛簡簡單單的幾句話就改變自己的戰略目標,那對方也就成為不了「投資之神」了。

事實上,在孫政義準備投資Sprint公司這個事情上,何洛能做的也不過就是提點一句而已,也並不能夠再做太多。

既然孫政義能夠下決心拿出220億美元來收購這家公司,那麼只能說明在之前他已經有了全盤的考慮,看到了諸多購買這家公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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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何洛能夠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前勸說孫政義放棄這一次的收購,結果又會如何呢?

孫政義並不會看到原時空他在收購這家公司後的巨額虧損——要知道Sprint公司在軟銀收購之後的巨額虧損,其中很大的因素是美利堅方面對軟銀收購後的許多動作做出了阻撓,比如否決Sprint公司與第四大運營商合並,對Sprint試圖降低資費同前兩大運營商競爭的舉措進行了限制等。

因此,假如軟銀放棄收購Sprint公司,那麼這些事情也都不會發生。

在孫政義的眼里,Sprint公司值得收購的那些因素依然存在,他根本無從得知,在他收購這家公司後,會受到的一些來自美利堅官方機構的阻撓,更不會得知自己收購後造成的巨額虧損。

也不會因此而感激何洛,甚至有可能在某些時刻後悔沒有出手收購——畢竟不收購,巨額虧損就不會發生。

可以說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何洛完全沒有必要堅持去做。反而現在這樣,他勸阻過,最終孫政義收購之後發現這是一次做錯誤的決策,才會是讓何洛能夠得到孫政義最多好感的選擇。

那麼為什麼孫政義一定要收購Sprint公司呢?

孫政義希望收購Sprint,顯然有他自己的打算。

首先,日本移動通信市場日益飽和,而美利堅移動運營商利潤還很豐厚。

相比起世界其它國家,美利堅的通信資費很貴,運營商的價格戰遠遠沒有其他國家那麼激烈。

這個市場中的前兩名運營商,AT&T和Verizon對智能手機用戶基礎擁有牢固的控制力,這兩家公司在這一市場上所佔份額之和超過了75%。

因此美利堅市場的情況很有利于軟銀開展日本式的價格戰,這種情況同六年前軟銀在日本收購沃達豐日本,進而通過競爭成為NO.1的時候非常相似。

其次,美利堅和日本都剛剛開始大規模發展4G,孫政義希望的是,日本軟銀和美國Sprint可以在技術上共享,以降低成本,由于電信設備采購規模擴大,也會取得規模效益。

還有就是此刻他準備收購的時間節點,正值日元升值的高點——過去的5年中,日元對美元升值了55%,此時收購美利堅公司非常劃算。

此外,孫政義也判斷在美利堅移動互聯網會有巨大的發展,軟銀在日本投資了許多互聯網內容服務公司,他希望將美利堅的移動互聯網示範效應復制到全球,就如同在電腦端的網絡時代,他使用時光機器理論,在日本、華國等地投資類似于在美利堅已經成功的公司的過程一樣。

也就是基于這些理由,孫政義對于美利堅電信運營商的收購,可以說勢在必行,只不過在這些運營商之中,Sprint是他選出來最合適的那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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