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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打人

吃過了飯。

這時候已經是晚間了。

看看時辰,準備回去。

喝了些酒,也沒有自己再踩踏自行車。

憑他如今的財力,或許能買上一輛比較便宜的汽車。

不過沒有買。

汽車太貴了。

少說也得兩三萬大洋。

並且還那麼顯眼。自己只是一燕大學生,還是低調一點比較好。

叫了個黃包車回去。

路程較遠,也不過十來個銅板。都是賺的些血汗錢。

走到一半的時候,這個地段還比較的熟悉。

正是金總長家公子辦詩社的地方。

他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

「師傅,停一下。」

下了黃包車。

即使在夜間,他能看到的範圍比較廣。

看到前面的一個人好像是金少爺。

被一些巡捕廳的人給帶走了。

總長家的公子被巡捕帶走了,算是個新聞。

鹿兆鵬下了黃包車就跟了上去看看情況。

一路跟著。

到了巡捕廳中。

前兩天鹿兆鵬才到了巡捕廳來,知道這邊。

不過這大晚上的,人還比較少。

金少爺跟著人進去了。

鹿兆鵬也想進去,不過被人攔了下來。

「鹿先生,是你?」

他認識鹿兆鵬。

因為前兩天鹿兆鵬才被請到了警察廳來做客。

他們廳長挺喜歡鹿兆鵬的。

這些個當下屬的自然對鹿兆鵬比較尊重。

「鹿先生,您這次來是?廳長已經回家去休息了。」

這時候已經很晚了,巡捕廳中只有一些人在值班。

一些稍微有些職位的領導全都早早的下班。

鹿兆鵬說道︰「我過來看看。剛剛那位少爺,怎麼被你們帶了過來?」

「他啊,一小偷。我們同事在街上巡邏的時候,看到這廝鬼鬼祟祟的,一看不是什麼好人。帶回來審問審問。是您的朋友?既然是您的朋友,那就沒事了,我去交代他們放人。」

把鹿兆鵬帶了進去。

只是放個小偷而已,不是什麼大事,一句話的事。

里頭已經在開始審問了。

「這小子好像是第一次進來,先教教他些咱們巡捕廳的規矩。」

兩個巡捕,一拳頭便打了過去。

七少爺細皮女敕肉的,經不住這摧殘,瞬間流出些血來。

「朗朗乾坤,你們竟然私設公堂,還有王法嗎?」

七少爺很憤怒。

「王法,老子就是王法。」

還準備著繼續施暴。

鹿兆鵬此時從外頭進來。

一腳踢開了一個巡捕。

「燕西兄,你沒事吧。」

「好大的膽子竟然敢來巡捕廳鬧事。」

準備繼續打。

其中認識鹿兆鵬的人連忙來勸,「他是廳長的朋友。」

說到了這里,才平息了些怒氣。

既然是巡捕廳廳長的朋友,他們自然不能得罪。

連忙開始堆笑。

「既然是先生的朋友,誤會,都是誤會。」

連忙道歉,也沒太當回事,最多就是失手打了人。

鹿兆鵬有些發怒的說道︰「別跟我說。跟金少爺說,知道這位是誰嗎?他爹是金銓,如今的內閣總長。」

就是巡捕廳廳長,都歸他爹管,這些個人竟然把這位給打了。

听到這話,巡捕廳的小頭目,瞬間如遭雷 。

沒太反應過來。

總長家公子,大晚上的偷模的一個人單獨在街道上,這完全的不合理。他們也想不到這一層來。

嚇了個半死,這話也不像是開玩笑的。

金少爺也很生氣,說道︰「你們會為今天的事付出代價的。」

這是一件大事。他們擺不平的大事。

連忙一個電話打到了巡捕廳廳長的家里。

把這邊的事情簡要的說了說。

吳廳長一瞬間沒了睡意。

從床上爬了起來。

坐上車子就往警察廳這邊趕。

距離較近,沒幾分鐘到了警察廳。

進了屋子就給人賠罪。

「七少爺,實在對不住,這些個人算是瞎了他們的狗眼。我算是被他害死了,來人,把他綁了。」

「廳長,饒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吳廳長為了平息金燕西的怒氣,總得有人要付出一些。

在他身上踢了幾腳,關進了大牢去。

又一連再給他賠罪。

「鹿歌先生,您竟然也在?」

看到鹿兆鵬跟總長家公子站在一起還有些詫異。

鹿兆鵬說道︰「我跟七少爺算是朋友。」

廳長更震驚了,沒想到鹿兆鵬還有著這層關系。還好之前並沒有得罪過鹿兆鵬,只是言語上開了些玩笑。

「鹿先生,咱們也是朋友啊。幫幫忙說說好話,我京師巡捕廳是絕對不敢得罪金少爺的。」

知道曲線救國,看到鹿兆鵬跟金少是朋友,連忙向鹿兆鵬求情。

金七少沒有說話,憤然出了門去。

鹿兆鵬也跟著出了去。

廳長叫住了鹿兆鵬,「鹿先生,你可一定要幫幫老哥哥多說說好話。」

鹿兆鵬答應了下來。

又追上了金七少。

問道︰「金少爺怎麼會到巡捕廳來。這些個公人都是些無法無天的,還好是你,要是別人恐怕還要遭些罪。」

金燕西說道︰「你認識他們?」

「算是認識吧,巡捕廳廳長看過我寫的小說。剛剛出門的時候,吳廳長拜托我向燕西兄求情。」

自己就提上一嘴,至于能不能把事了了,就看金燕西自己了。

金少爺還是有些生氣,被人狠狠地打了兩拳,他長這麼大,除了他爸還很少讓別的人打過。

「你有喜歡的人嗎?」

鹿兆鵬一愣,這位少爺問的問題奇奇怪怪的。

「剛剛在街上我在看一個女孩,她喜歡詩歌,所以我才辦了這個詩社。兆鵬兄,你的詩非常好,我想她一定會喜歡的。幫我個忙,寫上幾首詩,像致橡樹的那種,或許我就不生氣了。」

這年代追女人,特別是追那種帶些文藝氣息的。

有錢有勢還不行,得有才。

鹿兆鵬算是听明白了意思,這是打算用詩去泡女人。確實能算是件大利器。

「成,我就為金少爺寫上幾首詩。改日寫好之後,來詩社或者去一趟金公館交給您。」

總長家兒子的要求能應上的,最好應上,對自己也有好處。

「如此就太好了,鹿哥先生的大作,我是最喜歡的。」

只要鹿兆鵬能再寫出在水準之上的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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