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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往事不堪回首

魏武急切地向11號窗口走去,遠遠看到玻璃外面坐著一個模糊的身影。

因為那塊透明的窗口比較矮,只能坐著或者彎下腰才能看到外面。

魏武坐了下來,透過那塊透明玻璃,就看到一個約莫十七八歲的女孩,廋瘦的,皮膚挺白,扎著一個馬尾,眼楮挺大挺精神。

看向他的眼神有些怯意、還有些無措。

右手拿著听筒放在耳邊,左手握著右手的手腕,似乎是一只手不足以承受這個重量。

因為是坐著,看不到身高,魏武不認識,一時也想不起來是誰。

突然,魏武的心沒來由地顫了一下,身子死勁超前探過去,眼楮貼近小窗口,死死地盯著對方。

眼淚止不住的溢出眼眶,喉結上下滾動,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錢胖子輕輕的哼了一聲,指了指話筒,魏武頓了頓,調整了一下情緒,坐下,拿起听筒。

女孩嘴唇抖了抖,怯怯的發出一聲「喂」,又沒了聲音。

這個聲音,很陌生,卻又似乎無比的熟悉,仿佛深深地印在他心底最深的地方,因為夢里听了無數遍。

魏武猛地站了起來,對著听筒發出了一聲顫抖的「嗚」聲,不知是答應還是嗚咽,使勁抽了一下鼻子。

隨後用左手捂住嘴,任淚水滑落在臉上,眼楮緊緊的盯著隔著一層玻璃的女孩。

女孩逃似得避開他的眼神,低下頭,過了好久,一聲弱弱的聲音從話筒里傳來︰

「爸,我是冉冉。」

「冉冉!」

魏武站了起來,彎下腰,再次把眼楮靠近窗口。

把听筒交到左手,右手模上了玻璃,使勁地模著、拍著,哭得撕心裂肺。

魏冉對爸爸很陌生,甚至很排斥。

即使現在就坐在這個高大得有些佝僂的男人面前,她內心更多的還是怨恨和鄙夷。

要不是五嬸要她親口把考上大學的消息告訴他,她是不會來這里的。

爸爸這個詞對她來說很陌生,甚至在很小的時候,她非常害怕听到這兩個字。

因為這兩個字是和「壞人」「**犯」「殺人犯」聯系在一起的,小時候,她听到的最多的是「你爸是**犯、殺人犯」。

雖然那時候,她並不知道「**犯」是什麼,但也知道不是什麼好東西。

要不,他們也不會在喊完這一句後,就用石頭、樹枝扔她。

看著面前高大、瘦削、還有些佝僂的男人,魏冉怎麼也無法從記憶深處找到他的影子。

「冉冉,爸爸對不起你,是……爸連累了……你,爸沒有……照顧好你,沒有陪你……一起長大

我知道,你一定吃了好多苦

謝謝……你來看我,爸爸……對不起你」

哭聲讓人動容,連一旁的胖子老錢都有些心塞,也就沒有制止魏武拍打玻璃的舉動。

反正這玻璃厚著呢,借個鐵錘給他也砸不碎。

剛才值班民警說,魏武老家的中級人民法院,還有檢察院都來了人,登記的時候他們听到後面幾個人小聲說到魏武的名字。

不會是這小子又申訴了吧?

看魏武哭得涕淚俱下,魏冉突然有些心酸。

這人雖然很陌生,還是個罪犯,但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而且听五嬸說,他爸小時候很寵溺自己。

想了想,還是懂事的站起身來,配合著把左手慢慢伸過去,張開手掌貼在玻璃上,讓他「模」著。

魏武是十四年前因**殺人被捕入獄的,三個月後被判處死刑,二審被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個月後就送到了這所監獄。

魏武從刑警隊拷上他那刻起就一直沒有認罪,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偵察機關用盡了手段,預審組從縣局、市局一直到省廳,換了一批又一批,硬是沒有拿到魏武的認罪口供。

魏武被提審過不知多少次,可就是不認罪。

最後,法院是按照刑事訴訟法中,關于「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相關規定,零口供判決的,畢竟證據確鑿。

是的,證據確鑿!

起初幾年,魏武一直申訴,但相關部門調閱案件卷宗後,無一例外的發出「駁回申訴請求」的裁決。

最後,魏武徹底絕望了。

魏武清楚的記得,案發當天下午,駱家凹和李小村因為灌溉搶水發生對峙,隨時都可能發生大規模械斗。

因為派出所有限的幾個的正式民警都外出公干了,魏武作為聯防隊長,又和械斗的兩個村同在一個行政村,人頭熟,便帶領幾個聯防隊員趕到現場。

他們和村支書李國盛一起趕往現場制止械斗,一直到晚上九點多,才把村民們勸回家。

一場大規模械斗終于平息,李支書為了感謝魏武一行,執意請他們到鄉里的飯店吃飯。

李國盛本是魏武的堂叔,小的時家里家里窮,過繼給了沒結婚的舅舅,就改姓了李。

既然是親戚,酒自然多喝了些。

酒後散場,由于喝了不少酒,魏武沒有騎摩托車,而是抄近路步行回去的,這樣就和李國盛同一小段路。

兩人邊走邊聊今天的械斗,商量著明天村干部要分批到兩個村做安撫工作,並組織雙方代表商量一個解決方案。

李支書家住在谷沖,魏武住在魏老莊,到分手的路口時,兩人又停下來,商量並確定好明天需要重點做工作的十幾名刺頭,和雙方各五名代表的人選。

臨分手時,魏武看了一下手表,已經十二點四十五分了。

隨手扔下手里的煙頭,轉身就大步往回趕。

走到桃山的時候,酒勁上頭還摔了一跤。

回到家里,魏武魏武打開鎖著的院門,把沾滿黃泥的衣服月兌下,扔在院子里的水池邊,進屋洗了澡就睡下了。

妻子陶舒雅因為他老是加班不著家,和他鬧了一場,帶著女兒回娘家十多天了。

魏武是被一陣砸門聲驚醒的,一看手表,六點四十了。

打開大門一看,院子里站滿了人,院門不知道怎麼就開了,他也不記得昨晚有沒有鎖上。

領頭的人魏武認識,只是打交道不多,是縣局刑警隊的。

派出所這邊是副所長林飛,所長老劉上周剛調走,現在是林飛暫時主持工作。

魏武激靈了一下,對著林飛問道︰

「林所,咋了?大案子?」

「走吧,到所里再說」

林飛咕嚕了一句,扭頭先出了院子。

魏武有些納悶,隨手從拉在走廊的繩子上扯下晾著的衣服,隨便套上,就跟了出去。

這一去,魏武就再也沒有回過家。

警車剛剛開出村口,林飛就親自給他上了手銬。

當天早上,天剛亮,一個農婦去桃山采桃膠,朦朦朧朧地看到桃林深處白花花的一片,走近一看,嚇得差點暈過去。

農婦跌跌撞撞地跑出去,邊跑邊喊︰

「殺人了」。

死者是個姑娘,魏武隔壁村的,在鄉皮件廠上班,當天上完夜班回家,在桃山**殺。

現場發現一把帶血的綠色警用彈簧匕首,和傷口比對完全吻合,匕首上的血跡與死者的血型一致,匕首被確定為殺人凶器,匕首炳上沾滿了現場的黃泥,無法提取到指紋。

而這把匕首正是魏武的,魏武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麼自己的匕首會落到了殺人現場,也不知道匕首什麼時候丟的。

這是一種折疊式警用匕首,平時刀鞘套在腰帶上。

拔出時,只要按住刀把上的按鈕往外一抽,「噌」的一聲,刀刃就彈出來了。

折疊時,只需把刀刃對準刀鞘,使勁一按,「 」的一聲,刀刃就會收縮到刀把中並插入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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