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分鐘後。
許延麟買了兩本雜志,離開了百草堂書店。
劉振興沒有按約定時間出現。
原因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最近沒看報紙,因此錯過了接頭時間。
二是他根本不在上海,甚至是否逃月兌也存在疑問。
在真美味餃子館,許延麟就已經有所察覺,那位平易近人的王站長,似乎有意無意的試探自己。
在此之前,兩人從來沒見過面。
身為一站之長,沒理由毫無根據的懷疑下屬。
所以,這應該是出自戴栗的授意。
這也很正常,不把奸細揪出來,始終是軍統內部的隱患。
回到車里,許延麟準備去土耳其浴室接左藤社長。
正在這時,那名年輕女子從報館出來,上了等在街邊的福特轎車。
不巧的是,福特轎車的行進路線,剛好是土耳其浴室的方向。
十幾分鐘後,許延麟把車停在土耳其浴室門前,無意中看了一眼後視鏡,那輛福特轎車竟然也停了下來。
年輕女子下了車,時不時的看一眼浴室門口,看樣子應該是在等人。
過了一會,土耳其浴室門一開,五名保鏢模樣的壯漢,簇擁著一個身穿錦緞馬褂的老者走了出來。
年輕女子快步迎上前,極為親熱的挽起老者胳膊,嬌嗔著說道︰「等了快一個小時了,要是再不出來,我都準備讓司機進去叫你了。」
老者微笑著說道︰「我怎麼听說,你坐車出去了呢?」
「沒有……」
「沒有嗎?」
「就出去了一小會。」
「一小會去哪里了?」
「去看一個朋友……」
「朋友?什麼樣的朋友?」
「噯呀,就知道你肯定問起來沒完。」
「好好好,不問不問。美珍,今天是你十八歲生日,想好要什麼禮物了嗎?」
名叫美珍的女子想了想︰「我想要一輛腳踏車。」
老者皺起了眉頭。
「怎麼了嘛?」
「你一個女孩子,騎車不安全。」
「好多女孩子都會騎車,就我不會。你就給我買一輛好不好?」
美珍撒著嬌,搖晃著老者的胳膊。
老者笑道︰「買買買。我這老胳膊老腿,早晚得讓你晃斷了……」
說話間,兩人緩步來到轎車近前。
保鏢們警惕的注視著四周情況。
司機早早打開了車門。
美珍先一步坐進了車里。
老者關上車門,低聲問司機︰「小姐剛剛去哪了?」
司機回答道︰「大美晚報報館。」
「大美晚報?」
「听小姐說,她認識一位姓朱的編輯。」
老者點點頭,轉身對一名保鏢說道︰「寺寶,查一下姓朱的背景……」
美珍搖下車窗,催促著說道︰「父親,快上車呀,要是去晚了,先施都打洋了。」
「哪有那麼快,他們營業到晚上十點多鐘……」
老者笑呵呵的上了車。
名叫寺寶的保鏢坐進副駕駛座位。
其余四名保鏢全部站在轎車踏板,用繩索把自己捆在車把手上,這樣是為了防止途中掉下去。
許延麟目送著福特轎車遠去。
感覺老者有些面熟,一時之間想不起來在哪見過。
正在這時,左藤社長從浴室走了出來。
上了車,語氣輕松的對許延麟說道︰「等著急了吧?」
「沒有。我也剛到不長時間。」
「開車,回商社。」
轎車朝英租界方向開去。
許延麟開車很快,二十幾分鐘就追上了那輛福特轎車。
福特轎車也去英租界,應該是去先施百貨公司給美珍買腳踏車。
許延麟加大油門,從一側超過了福特轎車。
左藤社長朝車外看了一眼,不以為然的搖搖頭,說道︰「所以說啊,人活著最重要的是自在,出門帶著一群保鏢,看著很威風,其實呢,整天提心吊膽,如果換成我是季先生,這種威風不要也罷……」
左藤社長不經意間的提醒。
許延麟這才想起來,老者竟然就是青幫大亨季雲青。
許延麟不認識季雲青,只在報紙上看過一次季雲青的采訪,采訪正文下面配發了一張側臉相片。
所以他才會覺得季雲青眼熟。
畢竟,報紙上的相片和本人相差很大,而且又是側臉照。
……
半個月後。
周日。
春水茶園。
許延麟獨坐一角,等著柳戈青。
間隔半個月的周日,就是兩人固定的見面時間。
在此期間,許延麟沒有再去法租界。
如果王天慕暗查內奸,說不定會派人盯著自己,在非必要情況下,明知道劉振興在法租界,若是左一趟右一趟的去,勢必會引來懷疑。
只有左藤社長去法租界,許延麟才可以一同前往。
過了一會,柳戈青走了過來。
拉開椅子坐下。
「有進展嗎?」
「沒有。」
「這種事你得主動,不能指望著女人主動。」
「現在時機不對。」
「怎麼不對?」
「剛剛遭到暗殺,她肯定會提高警惕。這種時候,每一個主動接近她的人,都會被視作潛在的殺手。」
「我同意你的觀點,主要是站長催的緊……」
「耐心一點,我覺得,還是應該等她主動找我。」
「好吧……」
柳戈青百無聊賴的四處張望。
許延麟問道︰「沒有新任務嗎?」
柳戈青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刺殺南田雲子、查清楚那批電台零件的來龍去脈,就是上海站目前最重要的任務。王站長說,這兩件事,近期內必須完成一件,要不然,遲遲打不開局面,沒法向總部交待。」
許延麟點點頭︰「陶然那邊怎麼樣了?」
柳戈青笑了一下︰「他呀,小日子過的美著呢。前兩天,我去了一趟法租界,順便去他那看看,你猜怎麼著?這小子談上女朋友了!」
「女朋友?」
許延麟吃了一驚。
心里隱約猜到了陶然女朋友是誰。
柳戈青笑道︰「這種事情羨慕不來,陶然長的俊,小姑娘都主動往上貼,這樣也好,省得動不動就往濟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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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普及一下常識,以防挨噴。
軍統不允許結婚是兩年後的事情。
1940年,為堅定抗日決心,戴笠效彷漢朝霍去病「匈奴未滅,何以家為」,規定未婚的軍統特工,無論男女,在抗戰未取得勝利之前,一律不得結婚,違者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作表率,戴笠還對手下的特工們說︰「我斷弦(1939年其妻子毛秀叢去世)後,即決定不再婚娶……如果被家庭拖累,除了經濟負擔外,還有感情負擔,要我們去出生入死,義無反顧,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