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深山老林里找一個或者幾個刻意藏起來的人,實在是難比登天。
即便這里是斑鳩部落的地盤,四腳蛇又對這一帶異常熟悉。
但是直到夜幕降臨,他依然沒有將十五美元和他帶去的那五個人給找出來。
斑鳩心急如焚,可是也無可奈何。
他有一個金手指不假,可是,這個金手指的作用,是在他的眼中,給槍支畫出一條只有他可以看見的彈道軌跡。
這個金手指給了他無比強大的單兵作戰能力。
也許,傳說中的‘系統’給予他的使命,是在風雲激蕩的鍍金時代,做一個傳奇的牛仔。
和比利小子把臂言歡,說一聲‘南斑鳩,北比利’之類的江湖葷話。
或者和山姆-巴斯一起干一票驚天動地的黃金大劫桉,留下一段蕩氣回腸的西部傳說。
或者在即將到來的美墨戰爭和南北戰爭中,仗著一手百發百中的拔槍術,在戰場上殺個七進七出,救出某位聲名顯赫的大人物,在歷史上留下一個飄逸的注腳。
可是,自己為什麼偏偏就發了瘋,走上了一條要帶著印第安人崛起的道路呢?
金手指再強大,個人的實力再武勇,難道能戰勝對面的鋼鐵巨艦和炮火傾瀉嗎?
如果自己選擇獨走,憑借著自己的金手指,這時候的美洲西部,對于自己而言,就是一場簡單難度的游戲。
但是要拖著印第安人前進,難度瞬間就變成了地獄級別。
簡直就像是,對面五個職業選手帶著雙龍會已經推上高地了,自己才匆匆上線,帶著四個爭吵不休的倔強青銅,想要來一場絕地反擊!
問題是游戲還沒滿15分鐘,自己還不能投!!
……
山下傳來過時的情報消息。
怒風和白人的軍隊依然在對峙,戰爭一直沒有打響。
有一支從墨西哥開來的軍隊居心叵測地在旁邊觀察著,令兩只隊伍都不敢輕舉妄動。
但是在阿帕奇人內部,各個部落之間卻打成了一團漿湖。
白人未見死傷,印第安人卻死成了一堆一堆的。
大樹部落連戰連捷,戰果輝煌,隱然快要成為阿帕奇人中第一大部落了。
山下還傳來了一張印著大樹上尉照片的報紙,報紙上的大樹上尉,穿著一件整潔的德克薩斯民軍指揮官制服,頭上戴著一頂沾滿了羽毛的高帽子,手里提著一只騎槍坐在馬背上。
那意氣風發的樣子,像極了游戲里剛剛補到一只炮車的小學生!
照片上方還有一個標題︰
「他,將為印第安人帶來和平!」
文章的正文里有詳細的介紹,大樹上尉從小就熱愛和平,關注環保。
年僅六歲的時候,就問過他身為酋長的父親︰「爸爸,我們為什麼不能和白人和平相處呢?白人並不像別人說的那麼凶殘,恰恰相反,他們文明、善良,而且每個人都是那麼彬彬有禮!難道我們不能像他們學習嗎?」
他的酋長爸爸告訴他︰「孩子,那是因為以前的印第安人,對白人有很多誤會……誠實與善良是最美好的品質,我們一定要做上帝忠實的選民,阿門!」
文章的最後引用了一名時髦女歌手的話來描述他︰
「這是一個風趣幽默的印第安人,如果說非要為他找一個缺點的話,那就是他實在是過于偏愛自己的族人,時常有些忽略了采訪者的感受。但他身為一個印第安首領,本來就應該如此,不是嗎?印第安人沒有理由不擁戴這樣一個偉大的首領!」
根據山下傳來的另外一個消息,在阿帕奇人聯盟議會中,大樹上尉的聲望空前高漲,正打算參選聯盟議會議長!
報紙上的大樹,前途無量。
……
白天的時候,安德森拿來了來自大樹上尉的命令。
以反抗軍第七營營長的名義,命令斑鳩部落全體向他靠攏,听從統一的指揮。
斑鳩再一次拒絕了。
很明確地告訴安德森,斑鳩部落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成為任何強大的部落的附庸。
無論是以任何名義!
安德森痛心疾首,也狠狠地撂下一句話︰「你這是在公然分裂反抗軍!」
「現在的反抗軍,分不分裂還有什麼差別嗎?」斑鳩反問到。「維克托里奧除了自己的奇亨特部落,誰都調不動!不,他甚至連自己的部落都調不動了!」
安德森的眼楮里都快要冒出火來!
「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野心家,偉大的首領才走到現在這樣的地步!」
「你錯了,安德森!」斑鳩怒斥到︰「維克托里奧的路線,從一開始就錯了!他的游擊戰術無可置疑的高超,他所率領的奇亨特人也都是偉大的戰士。但是,我們和白人的戰爭,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戰斗,是一場你退一步我就進一步的戰爭!光靠游擊戰是贏不了白人的!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是靠游擊戰來建立的!」
「所以,你才更應該支持大樹上尉!」安德森說到。「大樹上尉在山下已經開創出了大好的局面!他現在需要所有印第安部落的支持!」
「他只想將我們打包賣給白人!」斑鳩月兌口而出,「醒醒吧,安德森!你現在就是一只黃皮白心的香蕉!」
「你這只頑固不化的猴子!」安德森也破口大罵。「真應該早一點斷絕你們的糧食,讓你們全都餓死在山谷中!」
「斑鳩部落不會餓死!」斑鳩怒急,說到︰「老子有人有槍!誰他媽要和老子過不去,老子就送他去死!別說大樹上尉,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得先學會听老子的槍說話!」
「既然如此,咱們就只好分道揚鑣了!」安德森月兌口而出。
「隨意!」斑鳩回答到。
「部落中,如果有人願意跟著我走,你別攔著!」安德森說到。
斑鳩的眼楮眯了一下,笑了一聲。
「隨!意!」他一字一頓地說到。
「好!」安德森也不再廢話,轉身就去召集自己那一幫人開會去了。
……
上午和安德森吵完了架,下午和煙男一起巡視了大桑田。
兩人蹲在田埂上,憧憬了一下將來依靠賣大桑財源滾滾的樣子。
然後,又和鹽巴、比索這些人討論了一下等夏汛過後開墾的事情。
這便到了晚上。
他獨自一個人坐在書桌前,這才又想起十五美元來。
這個總是靜悄悄的家伙,來這里不過才一個月不到,可是無聲無息中,就成了斑鳩生活的一部分。
有他在的時候不覺得什麼,現在他不在了,斑鳩才覺得,自己的屋子里好像少了一塊似的。
眼前這一關要是過不去,將來怕是真的要走單幫了。
堂吉訶德闖蕩江湖的時候,都知道要帶上一個桑喬。
自己將來走西部做牛仔,也應該帶一個侍從的吧?
如果非要從部落里選一個人的話,斑鳩最想帶著的人,不是伶牙俐齒的鸚鵡,也不是忠心耿耿的四腳蛇,也不是心黑手辣的鹽巴……巨大、比索,青蛙、灰狗……都不是!
而是十五美元。
這個害羞的、木訥的印第安奴隸。
可惜,現在,連十五美元也不在了!
唉!
斑鳩嘆了口氣。
對著安靜的屋子,懷念地喚了一聲。「唉,十五美元?」
從角落里出現一個提著桶和抹布的少年。
「嗯,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