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暴雨毫無預兆的落了下來。
天亮之後,王耀祖已經徹底擺月兌了那個白人的追逐。
那個被摳掉雙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個白人的腳步,讓他不至于追出太遠。
這是無意識中的一著妙棋。雖然王耀祖也的確殺不了他。
戰斗中,給對方造成一個殘廢的傷員,遠比給對方一具硬邦邦的尸體有用。
王耀祖又冷又餓。
衣服濕透了。
他朝著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哪里。
中午的時候他在荒原上發現了一個兔子窩,掘開之後發現里面有幾只還來不及跑開的小兔子。他忍著血腥和對病菌的恐懼,墊了一下肚子。
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斷了一根木棍,也沒有生起火來。
到了傍晚,他終于看見了前方有一座布滿了苔蘚的巨大石頭,大概有十來米那麼高。
石頭的下方豎立著一個路標,上面寫著‘綠石村’幾個字。
綠石村,大概就是因為這一塊綠色的石頭而得名的吧?
雖然他的英語並不好,而且19世紀的英語和21世紀的英語完全是兩碼事。但是這幾個字他還是認識的。書面英語無疑比口頭英語要簡單多了!
終于發現了人煙的跡象,這讓他的精神一振。
他有自知之明,身為印第安人,在這種白人的聚居地,肯定會遇到一些麻煩。
但是他也同樣也有一些自矜︰憑著自己超越這個時代兩百年的知識,不說混得風生水起,混一頓飽飯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吧?
此時應該還是19世紀的中期,具體是哪一年他還不知道。
對于美國歷史,他了解得不夠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蘭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會考慮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聯盟的大腿。
在大的方向上,不至于犯錯。
這就足夠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對吧?
應該對吧?
人之初,性本善,對吧?
……
繞過那一塊綠色巨石,王耀祖驟然停住了腳步。
他的身體顫栗著,無力地靠在濕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濘中。
綠石的另外一邊,是一個巨大的山坡。
山坡下是一片空曠的低地,低地上散落著幾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緞帶一樣漂浮在綠色的原野上。
美麗極了。
可是,在離那幾座白色的小木屋不遠處,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里。
雨後的太陽照耀在骨山上,骨山發出粼粼的白光。
骨山上堆滿了白骨。
那種巨大的,是野牛的尸骸。
那種細小的,是人的尸骸。
整座骨山,目測大約有十多米高,一個農夫模樣的黑人正拿著糞叉整理骨山,將他身後的一堆新鮮的骨頭給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齊。
這得是多少具尸骸?
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
他的大腦已經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陽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試了好幾次想要站起來,可是站到一半,又無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
任何一個人,在看到這樣一座,用同族尸骸築成的‘京觀’面前,都無法不動容。
若說是兩國征戰,倒也算師出有名。
可是,白人們又是為了什麼?
大半部族還處于石器時代的印第安人對他們幾乎構不成威脅。
這一切,只是因為白人們來到了這里。他們像是打掃屋子里的蟑螂一樣,要將所有的印第安人,斬盡殺絕!
綠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著幾行字。
「上帝期許我們去傳播救贖之道,這就是我們的昭昭天命!」
昭昭天命?
誰的昭昭天命是以殺掉整片大陸的所有人為代價的?
二百年前這片大陸上還沒有白人,印第安人總人數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計也在三千萬以上。
可是現在呢?
即使以最激進的方式來統計,總數都不會超過一百萬!
並且每天都還在急劇下降。
從左治亞到俄克拉荷馬的血淚之路,每一寸的遷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饑餓和皮鞭中倒下!
從俄勒岡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驅逐出他們的家園!
阿茲特克的特諾奇蒂特蘭城被永遠的摧毀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
44歲的特庫姆塞酋長,他的皮被剝下來制成了磨刀帶,至今還掛在哈里森總統的書房里!
這就是他們的昭昭天命嗎?
這就是他們的上帝所期許他們去做的事情嗎?
這就是他們所謂的‘自由’、‘民主’和‘正義’嗎?
這就是他們的救贖之道嗎?
「我!C!你!瑪!」王耀祖 地伸出手來,狠狠地以手指摳動石刻的字跡。
可是,直到手指甲都剝掉了,也沒有將這一行字剝落下來。
媽蛋!
老子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里,招你惹你了?
若這是你的天命,老子的天命又是什麼?
一股腥甜的味道涌上喉頭。
即使是在被荒原上那個白人俘虜的時候,他也未曾如此憤怒過。
「去!你!嗎!的!天!命!」
他撿起一塊硬石,一筆一劃地在上面寫著字。
每寫一個字,心中的憤怒和不甘便愈加強烈一分!
好!
既然穿越來此,就讓老子來告訴你們,什麼叫做天命!
什麼叫做他嗎的天命!
我,王耀祖!
——不,王耀祖已經死了!從此以後,我的名字,叫做斑鳩!
就讓我斑鳩來告訴你們,什麼叫做尼瑪的天命!
印第安人,也有天命!
……
過了很久。
斑鳩終于平靜了下來。
夕陽掛在天邊,像是在流血,染紅了地平線上的雲層。
一首熟悉的旋律在他的心底響起,他忍不住輕聲地哼了起來。他彷佛看見了篝火、母親,還有部落里的人們,烤玉米的香氣縈繞在他的鼻端……
突然,一聲嘰里咕嚕的說話聲從他的身後響起。
他一驚,回過頭來一看,便看見一個長得五顏六色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他的身後,朝著他說話。
見他一臉疑惑的樣子,那個印第安人又連著換了幾種語言,連英語和西班牙語都嘗試了一遍。
最後終于說出了一種斑鳩本身能听得懂的語言。
「斑鳩!你還不快跑,躲在這里做什麼?」
斑鳩一驚!
「你……認識我?」
「你的懸賞令已經張貼到綠石村來了!」那個印第安人說到︰「你殺了一個白人,現在他們懸賞30個比索找你呢!」
「啊?怎麼這麼快?」斑鳩驚訝地問到。
「一大早騎警隊便過來張貼了懸賞令,現在荒原上到處都有賞金獵人在找你呢!」
斑鳩深深地吸了口氣,恨恨地看了一下山坡下那個巨大的尸骨山。
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
「謝謝你來通知我。」斑鳩說到。
「沒事,我也是印第安人。」那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說到︰「去年的時候,這里還有一個名叫灰樹林的部落,現在,它們全都在那里了。」他指了指山坡下的那座白色骨山。
斑鳩看著這個陌生的印第安人,想對他說感謝,可是又覺得感謝的語言是如此蒼白。
「我得走了!」他咬了咬牙,說到。
說罷,他便站了起來,順著來時的方向,邁動了腳步。
他走得很慢,步履沉重,像是一瞬間老了幾十歲一樣。
沒有誰比他更明白,印第安人即將面臨的命運是怎樣。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他又豈能逃的月兌?
過了一會兒,他听見那個印第安人又追了上來。
「你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斑鳩搖了搖頭,緩緩地說到。
天下之大,其實走到哪里都是一樣。
即便他是穿越者,那又怎樣?
黑色的頭發,黃色的皮膚,注定了他走到那里都改變不了自己的命運。
遲早有一天,他會變成荒原上的一具尸體——或許也會成為那座白色骨山的一部分。
「我叫河狸,你或許听說過我的名字。」那個印第安人跟在斑鳩的身後,說到。
斑鳩並沒有听說過‘河狸’這個名字。
但是這個叫‘河狸’的印第安人繼續說了下去。
「有一個仁慈的白人願意讓我做她的奴隸,他允許我替他兜售一些東西。我表面上的身份是個印第安商人,但我其實是反抗軍的一員。」
「反抗軍?」
斑鳩停下了腳步,眼楮一亮。
「對,反抗軍!」河狸對他的表現很滿意,緊接著問到︰「你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
「你們的首領是誰?」斑鳩問到。
「維克托里奧!」河狸驕傲地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