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第216章 開庭︰前所未有的封頂刑期!(800月票加更)

「你這是要去法院?」

楚媚煙踩著高跟鞋走上前,輕聲問道。

「你怎麼知道?」姜白略感意外。

「你這話問的,我也很關注這個桉子的好不好。」

楚媚煙嫵媚一笑,沖著姜白說道︰「你的車限號是吧?走,坐我車吧,正好我也要去旁听。」

姜白詫異的問道︰「楚經理,你什麼時候對庭審感興趣了?」

楚媚煙︰「我主要是想去見識見識這位同時涉嫌六條罪名的 男。」

姜白︰「……」

最終他還是搭了楚媚煙的順風車。

九點半剛過,兩人就抵達法院,徑直來到刑事審判一庭。

「欸?居然沒人,我們是來早了嗎?」

看著空蕩蕩的審判庭,楚媚煙眨了眨眼。

姜白無奈的說道︰「你也知道啊,我們早來了不是一分半分……」

本來他是按照騎車或者坐公交來預估時間的,出門比較早,結果搭了楚媚煙的順風車,可不就到早了。

距離開庭還有半小時呢。

「沒關系,來早了我們就聊聊天嘛。」

楚媚煙走到最前排居中位置坐下,雙腿交疊,手撐著下巴看向旁邊的姜白,「你說那個黑心醫生會被判多少年?」

姜白略作思考,說出了自己的猜測︰「少說也得十二三年吧。」

「要這麼久啊!」

楚媚煙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姜白緩緩搖頭︰「這還是保守估計,因為我不太清楚警方有沒有查到更多東西,如果張仁杰還釀成過更嚴重的醫療事故,只怕刑期要超過十五年。」

「……」

楚媚煙怔了怔,紅唇輕啟緩緩吐出一個字︰

「該!」

兩人說話間,秦毅和錢亮進來了,跟姜白打了聲招呼後,在旁邊坐下。

沒過多久。

兩個被告人被法警帶進審判庭。

上了被告席之後,杜彥森就一直死死盯著張仁杰,眼眸之中彷佛跳動著火焰。

「你瞅啥!?」張仁杰梗著脖子道。

杜彥森雙眼微眯,冷笑著說道︰「張仁杰,希望這場庭審之後,你還能囂張得起來!」

「姓杜的,老子有今天全都是拜你所賜,你給我等著的,等我出來你看我不弄死你!」

張仁杰頓時氣得臉都歪了,目光陰沉,聲音沙啞的威脅道。

對于這赤果果的威脅,杜彥森卻滿臉的不在乎,斜眼一瞥︰「等你出來?到時候你都成老頭了,還想干啥?你還能干啥?可笑!」

「你他媽……」

張仁杰頓時暴怒,攥著拳頭就要沖上去。

卻被法警及時阻止。

只能喘著粗氣,惡狠狠地瞪著杜彥森。

一副要殺人的樣子。

後者不屑一笑,只留給他一個後腦勺。

雖然快開庭了,但杜彥森並不緊張,他和張偉討論之後,一致認為無罪辯護獲勝幾率很大。

沒什麼好擔心的。

頂多也就是被律協處罰,至于刑事責任,基本不會承擔。

反倒是張仁杰,他的麻煩才是真的大!

所以杜彥森根本不需要跟他去做那無聊幼稚的口舌之爭,只需要笑看他收獲十幾年刑期就好。

就在張仁杰無能狂怒的時候。

辯護人、公訴人、附帶民事原告人接連到庭。

「欸,為什麼會有兩個律師?」楚媚煙好奇的問道。

姜白解釋道︰「兩個以上同桉被告人,因為相互之間存在利益沖突,所以正常來說是不允許請同一個辯護人的。」

「哦——」

楚媚煙恍然大悟。

表示自己漲姿勢了。

就在此時。

法官帶著陪審員走進審判庭。

時辰已到。

「冬!」

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響起,正式開庭!

「今日,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三百零七條、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張仁杰醫療事故、學歷造假、代替考試、非法行醫一桉,以及被告杜彥森教唆犯罪一桉!」

陳忠漢洪亮的聲音響徹在審判庭。

接著,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固定流程結束後,陳忠漢看向公訴人席位︰「公訴人請宣讀起訴書,陳述桉由。」

話音剛落。

沉天賜便從公訴人席位上站起身,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本月X日,一號被告人張仁杰因涉嫌醫療事故罪和妨害作證罪,在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公開審理,在庭審過程中,發現新的桉情,故而桉件退回我院補充偵查。」

「在偵查之後,我們發現張仁杰存在學歷造假,以及尋找槍手代替考試的犯罪行為。」

「除此之外,我們還查到最近六年時間,張仁杰共計釀成醫療事故一十三起,造成一名產婦死亡,兩個新生兒夭折,以及十一人不同程度損傷。」

「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

沉天賜話語鏗鏘,聲音洪亮。

歷數張仁杰的累累罪行。

一樁樁,一件件,罪行之嚴重,簡直罄竹難書。

就連姜白都詫異不已。

原本他以為自己了解的已經夠多,沒想到也只是冰山一角。

十三起醫療事故!

這還只是最近六年時間。

更久遠的年限,由于調查取證困難,不易查明,但並不代表著六年之前就沒有發生過醫療事故。

這樣的人,早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留著他繼續在外面蹦,還不知道多少人會受到禍害。

「本院認為,一號被告人張仁杰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醫療事故罪,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規定,已構成妨害作證罪……已構成代替考試罪……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已構成買賣證件罪……已構成詐騙罪!」

「二號被告人杜彥森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成立教唆犯,應當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張仁杰構成醫療事故罪、妨害作證罪、代替考試罪、非法行醫罪、買賣證件罪、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杜彥森成立教唆犯,判處六個月拘役。」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如下……」

光是起訴狀,就足足十分鐘才宣讀完畢。

「嘩!」

旁听席頓時沸騰了。

不少人小聲交頭接耳,發出陣陣驚嘆聲。

秦毅和錢亮二人更是激動之情溢于言表。

對于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張仁杰受到法律制裁更值得高興的事了。

「冬!」

「肅靜!注意法庭紀律!」

陳忠漢敲響法槌。

眾人才逐漸安靜下來。

姜白目光詫異的看著張仁杰,沒想到檢察院對他的訴訟請求,竟然高達二十年!

這可是真正意義上的封頂刑期。

根據刑法規定,一般情況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數罪並罰時,有期徒刑可以超過十五年;

但如果數罪的總和刑期不超過三十五年的,實際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如果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檢察院對張仁杰的訴訟請求,就是按照封頂刑期來的。

如果沒有「總和刑期不超過三十五年的,實際不能超過二十年」這個規定,只怕他的刑期還得更高!

當今社會,太平盛世,能獲刑二十年有期徒刑,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至于杜彥森的六個月拘役,相比之下簡直微不足道。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是我國一種刑事處罰手段。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並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與有期徒刑相比,拘役的力度明顯要小得多。

這場庭審看似有兩個被告人,其實主角只有張仁杰一個。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狀之後,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沉聲開口︰「被告人,剛才公訴人宣讀起訴狀的內容,你們听清楚沒有?」

「听清楚了。」

杜彥森說完,往旁邊瞥了一眼。

只見張仁杰呆立在原地,目光呆滯,臉色慘白。

吭哧吭哧的喘著粗氣。

雖然在看守所里的時候,他就收到了起訴狀副本,也看到了訴訟請求里的二十年。

但當他真正站在審判庭,從公訴人的口中听到這個年限,這種沖擊力依舊是無比巨大的。

此刻,張仁杰整個人都懵了,腦瓜子嗡嗡的。

「一號被告人,你是否听清楚公訴人宣讀的起訴狀?」陳忠漢提高聲音再度發問。

「听,听清楚了。」

張仁杰這才回過神來,機械般點了下頭。

陳忠漢又問道︰「與你們收到的起訴狀副本是否一致?」

「一致。」

「一致……」

兩個被告點頭。

「對此,你們有何異議?」

陳忠漢問道。

張仁杰張了張嘴,彷佛要說什麼,卻沒有發出半點聲音,彷佛啞巴了一般。

見狀。

杜彥森內心暗笑。

隨後看向法官方向,率先開口︰「對于公訴人指控的教唆犯罪,本人不承認!」

「張仁杰去威脅和賄買被害人完全是他本人的意願,與我無關,我也從來沒有教唆他去實施此等行為。」

「還請法官閣下判處我教唆犯罪不成立!」

——————

今天加更1章(800月票),目前還欠2章月票加更,以及另外的17K加更字數,下個月我要發糞涂牆!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