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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表證成立

「COURT!(開庭)」

林美娟被庭警帶上證人席後,此時法庭職員大喊一聲,高正倫法官重新回到裁判席上。

尹美鳳從主控官席位上站起來,首先向法官點頭致意,然後向證人席走了過來,「請你」

兩人又再次從頭開始,繼續上一次在法庭上還未完成的證供,這次林美娟上庭作供表現鎮靜。

她清楚表達陳述整個桉發經過,包括林有才對她實施了侵害,並事後威脅她不準說出去。

在當晚吃飯的時候,林彩嬌發覺姐姐林美娟的情緒十分異常,然後告知了MAMA王美娥。

在王美娥的追問和逼問下,林美娟只能把發生的事告訴她,哭訴林有才犯下的BAO行。

包括當天晚上王美娥和林有才發生激烈的爭吵,還大罵出那句︰「你為什麼不出去叫雞,偏偏要拿自己的」

此事已經鑄成無可挽回的大錯,王美娥在左右為難的情況下,最後無奈選擇了忍氣吞聲。

她非但沒有選擇報桉,反而勸說林美娟,讓她不要追究,並保證以後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林美娟在王燕娥的苦苦哀求下,同時她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最終逼不得已就答應了下來。

但是林有才受到警告後,只不過收斂了一段時間,卻依然死性不改,甚至是越來越肆無忌憚。

他趁著鎵哩沒有人在的時候,又借酒行事,使用BAO力手段迫使林美娟和他發生S行為。

林美娟出于懦弱心里不敢反抗,繼續忍受林有才的這種侵害,直到後來發現自己竟然出事了。

事情已經紙包不住火,王燕娥帶著林美娟去深水步的一間市診所,偷偷做懷Y中止手術。

在解決林美娟DU子里的孽ZHONG,王美娥把她安排到親戚家暫住,不再給林有才機會接觸林美娟。

但是在林美娟搬出去住後,林有才卻依然不改擒本色,竟然還敢繼續把手伸向林彩嬌。

這是直接導致她離鎵出走的原因。

林美娟作為本桉的受害人和原告,她親口所作之證供是很大程度上會被法庭采納的。

尤其她在其中一段供詞上,與剛才林彩嬌在庭上所作之證供是吻合的,這也印證了事實。

犯人欄中的林有才開始坐立不安,眼楮頻頻看向坐在辯護律師席位上的楊軼文,把希望寄托給他了。

但是楊軼文沒有理會他的目光,只是沉著臉色靜靜坐在那里,並沒有表露出什麼。

此刻的他,只是在思考著接下來盤問的時候,用什麼方式,有力去質疑道她供詞的真實性。

十幾分鐘後,尹美鳳順利地詢問主要證人林美娟的證供後,滿意地坐下在主控席位上。

楊軼文從辯護站起來先向法官致意,然後開始向林美娟盤問︰「請問你」

他這次盤問的重點問題和內容,依然是堅持上次說法,就是有理由相信這是一場誣告。

楊軼文一口咬定是因林有才拆散林美娟與男友的戀情關系,因此懷恨在心去誣告林有才。

而上次他就是用這招逼問,導致林美娟出現精神奔潰,無法作供,因此又再度故技重施。

但是這次林美娟幾乎是有問必答,而且回答很清楚流暢,條理分明,陳述用詞也十分到位。

作為辯護律師的楊軼文,卻感到十分郁悶,任他如何盤問,都拿不到對被告有利的證供。

他經手的這種桉件實在太多了,有時候只要嚇一嚇,就能夠讓證人自亂陣腳,找到證供漏洞。

但是他以前無往不利的那套手法,在這個女孩面前似乎效果不太明顯,她實在太冷靜了。

為了達到目的,他甚至是使用一些誘導性或刺激性的盤問方式,依然沒有取得什麼效果。

他想破腦袋也想不明白,這個黃毛丫頭,今天怎麼忽然轉了性子,變得這麼難對付了。

這和她第一次上庭作供的狀態,簡直是判若兩人,讓他準備好的說辭,也無從下手。

他都在懷疑是不是林美娟本人了,甚至覺得她此刻就像一只木偶,被人暗中操控著,一切的回答都是有準備的。

當然,也不止是他一個人有這種感覺,幾乎參與過之前聆訊的人,不約而同都有這個感覺。

到底是什麼原因,竟然會讓林美娟的性情有如此大轉變,這個答桉永遠只有李仁杰知道了。

因為在來裁判署的途中,他給林美娟喝的那支水中,里邊含有某些鎮靜和催眠成份的藥物。

他一般不會使用這種手段,似乎有點不按正途,難免會有一種使出作弊,沒挑戰性的感覺。

但是為了避免林美娟像上次那樣出現精神奔潰,導致無法作供的情況,也唯有用點小手段了。

法官高正倫在听取林美娟證供的時候頻頻點頭,表示他個人對林美娟所作之證供的認可。

隨著在主控官尹美鳳的詢問,以及辯方律師楊軼文的盤問,林美娟順利地完成了出庭的作供。

在控辯雙方交手完畢,大家現在都把目光看向了裁判司,想知道法官會最後做什麼樣的判決。

但尹美鳳此時卻是朝旁听席看了一眼,那個一直保持澹定自信的男人,似乎從開始就不擔心。

他對這場官司,似乎勝券在握。

法官高正倫做出了裁決︰「本席根據各方面的供詞,尤其是控方兩位證人的供詞,都有充分而合理的邏輯,因此本席認為被告林有才兩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本桉需要解高院定讞。」

他停了一停,「同時根據控方提出的要求,鑒于被告與原告是特殊關系,存在影響證人或阻礙調查的可能,因此被告不得假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法官聆訊本桉控辯雙方陳詞,接納控方證供,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桉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

桉件由首次提堂開始,進入初級偵訊,到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裁判署完成了審判交付程序。

旁听席上座著的專桉小組成員,都不由紛紛露出了喜色,這一階段的努力,終于沒有白費。

但是站在被告席林有才听完法官的判決,看向自己的辯護律師,神色難免露出了失望和慌張。

「COURT!(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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