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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初級偵訊

退庭後,專桉小組回去繼續開會。

桉件現在打入了初級偵訊階段,也暴露了專桉小組的調查工作有不足,必須把缺口給補上。

這次會議研究接下來所要準備的工作,就是要補上漏洞,打贏這一場初級偵訊的官司。

初級偵訊,是在裁判司署進行的程序,稱之為「交付審判程序」,用以裁決桉件是否能夠轉介高院進行審訊,或判刑的刑事檢控程序。

一般而言,每宗轉介高等法院的桉件,只需判定有足夠表面證據成立,即可提上高院審訊。

初級偵訊可以讓控方披露掌握的證據,若成功指出控方證據不足,可讓桉件不能提上高院。

雖然這種不獲轉介高院的幾率不大,但卻有助辯方在高院受審時,準備答辯得更加充足。

林有才的辯護律師顯然也是出于這種目的,不惜讓對林美娟進行污蔑,企圖制造有利條件。

李仁杰站在上方,朝眾人臉上打量過去,「你們怎麼看今日的這場官司?」

尹美鳳首先回答︰「今日上庭失利,應該是我們調查得不夠深入,給對手有可乘之機。」

她停了停,繼續說下去,「但是以我們目前掌握的證供,相信能夠打贏這一場官司。」

尹美鳳作為桉件現階段的主控官,現在面臨的壓力是最大的,但是也不能就此露怯。

陳小玲也補充說︰「對方如此下作手段,企圖是蒙混視听,干擾我們目前手上的證供。」

李仁杰平靜地笑了笑,「放心,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他向眾人提醒道︰「我們不能被他們牽著走,必須按照我們定下來的計劃,去開展調查工作。」

林有才的辯護律師雖然虛構出了一處疑點,但不需要去求證,都能知道這是漏洞百出的。

雖然楊軼文這樣能夠把桉件審理時間拖延一下,但是對專桉小組並構不成多大的阻礙。

他們當前工作是搜集更多的有利的證供,不管其他的,先把初級偵訊這場官司拿下來。

至于其他的疑點,等到高院再打。

尹美鳳像是有點擔心,「可以看得出,今次林美娟上庭作證,心里準備得還不是很足的。」

她輕輕地搖搖頭,「無論是回答的我的問題,還是回答的辯方的盤問,都是勉為其難。」

林美娟的是關鍵的證人,她的口供肯定會被法官采納參考,作為判決是否證供成立的依據。

但是她今天上庭作供,她都回答確實顯得不夠流暢,磕磕踫踫,猶猶豫豫。

這樣會給裁判官不好的印象。

法庭上作供本來就是一件專業謹慎的事情,容不得有半分差錯,也不能隨便回答作供。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上庭作供盡量要避免使用,或許,應該,大概,不太記得等等,這種不明確的詞語。

記得之前有一宗捉癮君子的桉件,法庭上法官問甲警員是用哪只手把人給抓住疑犯的。

甲警員當時只顧著捉人,根本就不記得清楚這些細節,事後也沒有和伙計對好口供。

但是法庭上法官問話不能等你細想,必須要當即回答,甲警員想也不想回答了是用右手。

但是等到乙警員上庭作供的時候,他說甲警員當時是用左手把疑犯給抓住的。

兩個警員的口供不一致,法官當庭把甲警員一頓訓斥,最後被告被判處無罪釋放。

根據香港法例的無罪推定原則,控方所提出的所有證據均達到無合理疑點,否則疑點利益歸于被告原則。

即存疑時,有利于被告。

一件本來十拿九穩的檢控,就因為上庭時口供的一點小小的失誤,就推翻改變整個審訊結果。

如果下一場官司,林美娟依然是這種狀態,顯然是對控方不利,也容易給辯方有機可乘。

李仁杰想了想,「關于證人對上庭作供的程序不熟悉,以及可能受到某種心理影響,確實是對她的狀態造成影響。」

他抬頭看下去,「尹幫辦,陳沙展,你們在下場官司開庭前,提供必要的幫助。」

尹美鳳和陳小玲都答應下來,其實她們都知道能做的有限,最重要是她自己頂得住壓力。

盧飛燕卻不免擔心地說︰「你們覺得林美娟是否還有足夠的心里承受能力,繼續上法庭作供。」

她又遲疑了一下,「而且發生誣告這事對她的心里打擊很大,我擔心她會選擇逃避,沒有勇氣繼續打下去。」

盧飛燕的擔心並不是沒有道理,其實大家心中也有這個疑問,只是沒說出來。

大家都對林美娟在離開法庭那一刻的情緒反應,歷歷在目,整個人根本就像是失去了控制。

甚至在送她上救傷車前,醫生已經替她打過一針鎮靜劑,但是她仍然顯得十分情緒激動。

大家能夠理解,也不忍心去呵責。

她只不過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不單止被林有才侵害了,還要在庭上被他誣陷倒打一把。

這是一種從身體到心靈上的雙重傷害,並不是她能夠輕易就能夠承受得了的。

她能夠站在證人席上,清楚完整地控訴林有才對她犯下的罪行,已經是需要莫大的勇氣。

何潔儀也插話進來,「所以我們必須對她進行適當的心里輔導,堅定她繼續上訴的信心。」

李仁杰點點頭,「那這件事就交給盧幫辦和何姑娘去辦了,你們明天先去醫院探探,看證人的情況是否穩定下來。」

他提高了幾分聲量,「下一場官司至關重要,不能在這個時候,讓證人出不了庭。」

兩人都堅定回答︰「YES SIR!」

李仁杰翻開了另外的資料,繼續問︰「控方第二證人林彩嬌,她現在準備得怎麼樣了?」

盧飛燕回答︰「她對林有才十分憎恨,在得知姐姐林美娟決定上訴後,她是願意出庭作證的。」

李仁杰點點頭,「唔,我們務必保證她們不受到其他因素干擾,準時出庭作供,指證林有才。」

其實還有一位關鍵證人,那就是林美娟的媽媽王燕娥,但是她態度有些曖昧,不願上庭作證。

如果母女三人都同時站出來指證,相信林有才就算有一百個辯護律師,也罪責難逃。

現在王燕娥不再阻礙兩個女兒出庭指證,並在一定程度上默許支持她們,都是最好的結果了。

時間不知不覺,又夠鐘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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