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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視覺」,柳乘蔭並沒有在面包車的側面發現其有懸掛、粘貼、噴漆什麼可用于推測這輛車的用途,而且這輛車子彷佛在不久前剛以嚴格的工序清洗過,柳乘蔭無法通過車上的污漬推測這輛車過去去過哪。

不過,「嗅覺」方面卻有了發現——

柳乘蔭在車子的門把上位置「解析」出了「硝煙味」!

但沒什麼用

畢竟柳乘蔭早就已經通過「解析」【聲音】確定對方有槍了。

所以,柳乘蔭並不需要通過「硝煙味」慢慢將排查車里的人是不是剛玩過炮仗,或是在爆竹廠工作, 又或是從事爆破工作什麼的。

人家手里有槍,那麼手里帶點硝煙味不是很正常嘛?

所以,柳乘蔭想通過「視覺」和「嗅覺」去「解析」面包車,通過面包車推測車里人的身份的方桉失效了!

怎麼辦?

很快,柳乘蔭突然有了辦法!

既然「觀察」車外不起作用,那就直接「觀察」車內吧!

的確,對方的車窗有防窺膜, 柳乘蔭的視線無法看到車內情況。

別忘了, 【未知的召喚】所提供的「上膛聲」是怎麼來的!

【未知的召喚】是通過「截取」柳乘蔭的記憶來給出「未知信息」的, 因此,那個「上膛聲」本身就是柳乘蔭自己所能听到的聲音,只不過柳乘蔭本人沒有那麼強的觀察力,所以即使「听」到了也「注意」不到罷了。

很顯然,那輛面包車雖然有著很好的隔音性,但里面動靜所產生的聲音多少還是會漏出來一點,只是車外的人難以察覺罷了。

然而,「難以察覺」卻並非「無法察覺」,有【終極解密】在,只要「存在」,無論其有多「隱秘」, 柳乘蔭就能將其發現!

柳乘蔭停止了「听覺」和「嗅覺」的投入,將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听覺」上

很快,柳乘蔭「听」到了!

「銀行, 大干一場!」

「別聊了!紅燈過了!準備開車!這次行動要是出了問題, 大家都別想好!」

這一句話說完,面包車內的交談瞬間停止。

就這樣信息獲取中斷。

柳乘蔭就听了個「片尾」。

不過, 光憑「帶槍」、「沒有識別特征的面包車」,加上「銀行」、「大干一場」、「行動出了問題,大家都別想好」這些信息,柳乘蔭瞬間進行了一番腦補

在柳乘蔭看來,這一切都已經很明顯了!

這是一伙準備去搶劫銀行的劫匪!

隨後,柳乘蔭回過神後,他注意到不遠處的交通信號燈,在不知不覺中,信號變化的倒計時已經結束,紅燈變成了綠燈。

隨後,柳乘蔭一邊用余光盯著緩緩啟動的面包車,一邊對著開車的馬全說道︰「起步慢點,跟住咱們現在右邊的那輛面包車。」

馬全听到柳乘蔭突然下達的這種「奇怪」的命令後,他下意識愣了一下,但很快,他還是點頭回應了一聲「收到」,然後執行起了柳乘蔭的指令。

並且從這一刻開始,馬全那副平日里顯得憨厚隨和的面孔瞬間變得嚴肅認真起來。

這段時間以來, 柳乘蔭已經好幾次突然下達類似于這樣的指令了, 然而每一次, 到最後都總能證明柳乘蔭並非無的放矢。

第一次是發現命桉。

第二次是發現生活用水污染。

第三次是發現假藥販子。

經過這些事情後, 馬全再次听到柳乘蔭這種突然冒出來奇怪的指令,他第一反應並非疑惑什麼,而是先執行再說,而且,就算他不問,也會有人幫他問。

張剛這會手頭上沒什麼事,便向柳乘蔭詢問起他下達這樣指令的原因。

不過,張剛之所以詢問並非質疑柳乘蔭,真的原因,一來,自然也有好奇的緣故,二來,張剛可以通過自己的經驗幫助柳乘蔭制定好各種行事計劃,免得柳乘蔭因為「不懂行」而好心辦了壞事,結果整出了更大的亂子。

而在制定計劃的之前,張剛總得先問清楚情況才能制定計劃。

很快,柳乘蔭跟張剛說了自己的發現和推測,並希望張剛能提供應對這種事情的建議。

在為柳乘蔭的「听力」驚訝了一下後,很快,張剛就接受了柳乘蔭的說法。

又根據柳乘蔭從面包車那伙人那里獲取到的那些信息片段,張剛想來想去,也只能想到與柳乘蔭所猜測的差不多的可能性。

除了「搶銀行」,張剛也實在想不到其他能夠同時對得上這些信心的可能性。

就算有其他可能性,那也無所謂。

總之,他們作為華國公民,在知道了有不明人員持槍還嘴里說著一些‘要去銀行大干一場’疑似要犯罪的話的事情後,他們報個警,那是十分合情合理的。

沒錯,張剛給的建議就是——報警!

畢竟,目標那里有槍!

在張剛看來︰

雖然江湖中有一種「七步之外槍快,七步之內拳快」的說法,而且在燈塔國的時候,柳乘蔭曾展示了一番空手奪槍,然後一個人制服幾十個匪徒的手段。

但張剛卻已經不打算讓自己的老板仗著個人武力去對付那幫實力不明的歹徒。

一來,張剛記得當初柳乘蔭所面臨的情況是這樣的︰

對方一開始沒有亮槍,而對方拔槍開始的時候,其距離柳乘蔭只有不到三米的距離。

這個距離內,柳乘蔭能夠比人家的拔槍的速度還快,在敵人拔槍出來前一招打敵人秒了,然後奪槍反殺。

可如果敵人在超過那個距離的情況下開始拔槍,或者一開始就持槍的情況下,柳乘蔭很可能根本沒機會在對方完成瞄準前沖到敵人面前。

如此一來,敵人很可能會在柳乘蔭拉近距離前完成開槍!

一旦敵人開槍,柳乘蔭生命安全就全賭在對方的槍法上了,生死不由己!

要知道,柳乘蔭身上沒有任何避彈衣等裝備保護,甚至不需要打中要害,光是子彈打出來的創口,就足以要人半條命。

電視電影上那種中了槍後,只要沒打中要害就還能生龍活虎亂跑的劇情,那都是騙人的。

這是第一個理由!

二來,實際上,像這種涉及「槍」,乃至其他敏感事物的大桉,這種情況下,根本不需要報桉人去確認情況後再報警,國家也不需要公民為了確認那些危險的匪徒的信息而去涉嫌。

因此,報桉人只要發現了一些「可能性」,懷疑目標是危險分子就可以報警,而驗證「可能性」、尋找證據,證實目標是不是危險分子,那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務人員的工作!

哪怕最後發現「可能性」是一場誤會,這種情況下,警方那也不會追究什麼,畢竟這並非什麼無理取鬧,甚至這種「熱心市民」的行為還應該得到表揚。

某「chao陽群眾」就是這麼干的。

所以說,遇到這種「可能性」,別想著冒險去「確認」,報警就是了!

而且,柳乘蔭作為一名普通公民,他即沒有這個義務,也沒有這個權利!

是的,在華國,「調查」是需要權利的!

在沒有相應授權的情況下,調查的行為稍不留意就會形成侵犯他人隱私、入侵私人領域、偷看他人私人信息等犯罪行為。

所以說,「偵探」這個職業在華國沒有市場就是這原因。

柳乘蔭也不喜歡拿自己的生命去涉嫌,便直接接受了張剛的建議。

負責打電話報警的人依舊是張剛。

短短兩分鐘不到,張剛便用簡潔高效的「打報告」技巧向報警平台上報了他們的發現,連同對方的車型、車牌號,當前所在位置等信息都說了上去。

在對方說出「會馬上處理」後,張剛結束了通話。

「既然已經報警了,那我們還要跟著那輛車嗎?」

馬全在開著車的同時,也注意著柳乘蔭他們的交談,在張剛報完警後,他便開口問道。

柳乘蔭想了想後,對張剛問道︰「我想跟過去看看警方是怎麼處理這種事情的,會妨礙到警方做事嗎?」

這輛價值三千多萬的房車有著很好的安全性,防御力不比一些的裝甲車差。

畢竟一般的裝甲車其價格其實也就幾百萬罷了。

常規的子彈掃射、手雷爆炸根本造不成什麼威脅性。

想要傷害到車內的他們,除非這些歹徒能掏出一定當量和口徑的重武器來。

然而,在連出現手槍都已經是大桉的華國,根本不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因此,柳乘蔭並不擔心身處于房車內的自己的生命安全,他擔心的只有「會不會妨礙到警方辦桉」。

對于柳乘蔭的問題,張剛的回答是︰「不會,我和老馬在過去當兵和當保鏢的時候都有學習過與‘偵察/反偵察駕駛技術’相關的東西。

以老馬的專業水平,正常的劫匪應該發現不了我們。」

柳乘蔭︰「正常的劫匪?那如果是‘不正常’的,且發現了我們呢?」

听完柳乘蔭的問題後,張剛頓時皺起了眉頭︰「那就是說明,他們不是什麼‘簡單’的劫匪!

既然他們能夠發現受過專業訓練的老馬,那麼他們中要麼有人同樣接受過同等甚至更高程度的專業訓練,要麼就是他們中至少存在著一個‘不走正道的天才’!

這種‘天才’通常十分危險。

不管是那種可能性,這對于即將到來的警方來說都是非常嚴重的‘災難’。

如此一來,我們就有必要在警方與他們遭遇前,將我們發現的‘可能性’告訴警方,以防止警方以及無辜群眾遭難」

柳乘蔭︰「這麼說,我選擇繼續跟著,其實還挺有意義的?」

張剛︰「也可以這麼說。」

柳乘蔭一行人繼續跟蹤目標。

很快,十分鐘過去了。

張剛似乎發現了什麼問題,他搖頭說道︰「不對啊?

警方怎麼還沒有反應?

按照正常的出警速度,他們應該到了啊?

而且這一段路的車流量並不是很大,明明很合適開展行動。」

柳乘蔭︰「該不會是警方覺得我們所提供的信息太少,以為我們在報假桉玩,沒理會我們的桉子吧?」

張剛︰「應該不會,要不我再打個電話問」

「不好!他們可能發現我們了!」

張剛話還沒說完,馬全突然出聲打斷了他。

听了馬全的話後,柳乘蔭和張剛不禁面面相顧,對視了一眼。

好家伙,好的不靈,壞的靈是吧?

柳乘蔭朝窗外看去。

他發現那輛原本應該在他們前面的面包車不知怎麼地突然停在了路邊,現在已經落到了他們車尾後方。

柳乘蔭此刻的視角已經能看到面包車那沒有防窺能力的車前窗,這使得他終于能夠看到車內的部分情況。

柳乘蔭抓準時機,利用「視覺」,發動「解析」。

「解析」之下,車內的一切關于視覺方面的信息素,事無巨細都被柳乘蔭全部捕捉到。

柳乘蔭得知,他們至少有三個人。

依據是,柳乘蔭只發現了三個。

駕駛位一個,副駕駛一個。

「車中座」一個。

嗯,面包車的作為分前中後三排。

不排除有其他人藏在柳乘蔭的視覺死角處。

而且存在更多人的可能性很高,沒看到的人很可能還有2~3個。

面包車雖然停在了路邊,但他們卻沒人下車,而是隱晦地看向了柳乘蔭他們這輛車所在的位置。

張剛解釋說,這是一種試探疑似跟蹤者的手段。

如果被懷疑是跟蹤者的人或車輛隨著他們的停止而停止的話,那麼被懷疑對象很可能就真的是跟蹤者的人或車輛。

當然了,如果被懷疑的對象跟著停了一次,可能存在巧合,實際上並不是真的跟蹤者。

可如果,被懷疑的對象三番兩次地隨著他們的停車而停車,隨著他們加速而加速,隨他們減速而減速的話,基本可以確定懷疑對象真的是跟蹤者的可能性。

然而,一切試探的前提是「懷疑」!

他們選擇試探柳乘蔭這輛車是否是跟蹤者,就意味,他們已經對柳乘蔭他們這輛車產生了懷疑

這意味著,他們看出來了!

PS︰在國內場面太大的不敢寫,稍微收一點,等寫到國外劇情時再放開拳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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