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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送馬龍進去

那天應該是8月14號,快到中午的時候王隊長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說︰

「張峰呀,哥哥我對你怎麼樣?」

「哎呀,王隊,您怎麼這麼問呀,王隊對我真的是沒的說,簡直比我的父母對我都好。」我其實是故意拍王隊長的馬屁。

「哈哈哈,可不能這樣說,咱都是好兄弟,好兄弟就要互相照顧嘛。」

「是是是,王隊說的對。」

「有件事需要你去辦一下。」

「您說王隊,只要我能辦到的,絕對全力以赴。」

「小事一樁,你去把馬龍抓來,把他送到看守所。」

「啊,抓馬龍?他犯事了嗎?咱不是還在一起喝過幾次酒嗎。」

「給你說實話吧,我需要把馬龍送進去,叫他辦點事兒。」

「哦,原來是這樣呀,這馬龍是不是也算臥底?」

「嗯,差不多吧。你直接給馬龍打電話,找到他然後把他送進去就行,手續我都辦好了,你到時候在上面簽個字就行。」

「保證完成任務。」我給王隊長敬了個禮就要往外走,可是王隊長又叫住我說︰

「這件事一定要嚴格保密,對任何人都不能說,明白嗎?」

「明白!」

我找到馬龍的時候他正在一家小飯店里喝酒,他見我來了就把和他一起喝酒的人都轟走了,只留下我們倆。

「龍哥,這下你要進去吃幾天苦頭啦。」

「唉,進進出出多少趟了,都習慣了。在里面呀,就是沒酒喝比較麻煩。」

「那今天龍哥你就多喝點,我們喝足了再進去。」

「好呀,那我們一起喝點。」

那天我陪著馬龍又喝了好多酒,直到他快差不多要醉的時候,我才給他戴上手銬,開車把他送進看守所。

又過了幾天,我記得那天是19號下午,王隊長叫我開車一起去看守所提審馬龍,在去的路上我問王隊長︰

「王隊,咱們今天去是不是去跟龍哥接頭呀?」

「呵呵,你小子倒是很聰明呀,對呀,今天我們進去要和馬龍交換一下信息。」

「哦,那直接把他叫到辦公室問問不就得了,還弄什麼提審手續呀。」

「這件事對看守所也是保密的,到時候我們一切都按程序來,我找機會和馬龍交流一下就可以。」

到了看守所,我們按程序提審馬龍,在審訊室里我還提醒過王隊注意室內的攝像頭。在審訊的過程中,誰知道就這麼巧呢,整個看守所突然停電了,攝像頭上那個藍色的光點也熄滅了。

王隊長站起身支開了在門口擔任警戒的警員,然後就走到馬龍的身前,兩人低聲交談著,我坐在審訊台的後面,听不到他們在說什麼。他們說了一會兒,我看到王隊從口袋里掏出一樣東西,將它塞到了馬龍的口袋里。

再後來電力恢復以後,我們又裝模作樣的問了幾個問題,然後就離開了看守所。

在回去的路上我對王隊說︰

「王隊,可真是巧呀,叫我們遇到停電的機會,否則很難躲開攝像頭的。」

「對呀,看來我們的運氣確實不錯。」

「跟著王隊,運氣當然錯不了。」我奉承他道。

「今天的事情和那天抓馬龍的事情一定不要對任何人說起,即便哪天你被抓了,也一定要咬住不能說,我會救你出來的。」

「哦,好的,會有這麼嚴重嗎王隊?」

「唉,別擔心,我只是打個比方,有我和謝局長在,誰敢動你!」

那天下班後,王隊長叫上我先去喝了酒吃了飯,然後又打了一會兒牌,打完牌我們又去唱了歌,後來去了蓋麗賓館,開了兩個房間一人找了一個小妞。

在朱星光和袁風華審訊張峰的同時,蘇樂和粱芙這邊也正在跟王超斗智斗勇。

「王超,你身為梁縣警察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利用職務之便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我們希望你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爭取對你寬大處理。」蘇樂義正言辭的告誡王超。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我做了什麼?你們為何抓我?」王超開始時態度非常囂張。

「沒有確鑿的證據我們會抓一個治安大隊長嗎?王超,你這種態度只會讓你罪上加罪。」

「我沒干什麼,我真的沒干什麼呀,你們是不是弄錯啦。」王超依然抱著僥幸的心里。

「我們抓了謝來東,他全部交代啦。」蘇樂輕描淡寫的說。

「啊!」王超听了這句話囂張的氣焰頓時沒有了,他像一個泄了氣的皮球,將身子縮在椅子里。

「說吧,老實交代事情的經過和原因,或許還能保住你的一條命。」

「能,給我支煙抽嗎?」王超慢慢的抬起頭,在這短短的幾分鐘里,王超似乎已經老了十歲,他的嘴角和眼角下垂,整個人完全沒有了生氣。

蘇樂給了他一支煙,王超用一雙顫抖的手拿著煙,緩慢的抽著,思考著。

「你最好實話實說,別想耍什麼花招。如果我們發現你隱瞞什麼,將會以妨礙偵查的理由向法院建議對你從重判罰。」

「不不,不要,我說,我說。」王超交代了自己如何找到張峰和謝來東,如何安排策劃馬龍進入看守所,如何進行假提審的過程,他說交代的內容與謝來東和張峰的口供都能對的起來。

「你在看守所的審訊室里給了馬龍什麼東西?」蘇樂問。

「給了,給了他,一個膠囊。」

「膠囊里面裝的什麼?」

「我把一個感冒膠囊倒空後,在里面裝了砒霜。」

「你從哪里得到的砒霜?」

「嗯,在一次執行任務時繳獲了一些砒霜,我偷偷留了一點。」

「除了膠囊,你還給了馬龍什麼東西?」

「還有一包煙。」

「還有嗎?」

「沒有了。」

「把馬龍送進看守所時,你通過誰把他和金輝關在一起的?」

「是,是找了謝天和。」

「你是怎麼聯系他的?」

「我和他的關系比較好,是鐵哥們,就打了個電話給他,給他說把馬龍和金輝關在一起。這對他來說就是小事一樁,並不算違法。」

「你告訴謝天和為什麼要將馬龍和金輝關在一起嗎?」

「沒有,他問過我,我沒告訴他。」

「你為什麼要殺金輝?」蘇樂問。

「我,我,有一次抓賭的時候,金輝這小子跑的挺快,我一個人追了上去,沒想到這小子會兩下子,我不僅沒抓到他,反而被他打了一頓,所以我就記了仇,發誓一定要殺了他。」王超磕磕絆絆的對蘇樂講述了殺金輝的原因。

「你覺得自己的故事編的怎麼樣?」

「我沒編,就是這樣。」

「因為自己被別人打,就要費盡心機的到看守所里殺一個重大案件的嫌疑人嗎?」

「我,我就是這種性格,只要有人得罪我,一定會報仇。」

「王超,我們知道你為什麼不說實話。」

「我說的是實話。」

「你在保護一些人,你現在還抱著幻想,希望那些人能把你就出去。你也曾經是個警察,你覺得他們能救你出去嗎?你這樣犧牲自己的生命去保護他們,值得嗎?」

「我……」王超听了蘇樂的話以後低頭不語。

「我覺得這件事你最多是個參與者或者執行者,你如果老實交代自己的罪行,供出幕後的主使者,應該算是有立功表現,保住你的命應該沒問題。我們也可以向法院建議對你從輕判罰。」

「我……」萬超依然是低頭不語。

從這以後不管蘇樂他們說什麼問什麼,萬超都是低著頭不說話,但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來,其內心充滿了矛盾與痛苦。

第二天。根據王超的交代,耿元良等人一大早便去了看守所抓捕謝天和。而蘇樂和粱芙一起接著去查因為集中精力抓捕謝建木等人而耽誤的線索—西G117BX面包車車主叫劉賓。

據調查,劉賓,35歲,無業,曾經因詐騙罪入獄三年。出獄後表現良好,買了一個二手的面包車,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有空時也接一些飯店接送客人的活兒。

蘇樂和粱芙驅車兩個多小時來到鄉文縣,目前正值學生放暑假的時期,劉賓應該不用接送學生。蘇樂找了一個大飯店的門口把車停了下來,現在因為不是飯點兒,飯店門口的停車場很空。

蘇樂拿出手機撥通了劉賓的電話。

「誰呀?」手機里傳出一個略帶沙啞的聲音。

「是面包車的劉老板嗎?」

「是呀,你要用車嗎?」

「我今天中午在興隆大酒店待客,有幾個客人要接送一下,不知你有沒有空?」

「有呀,客人住哪里呀?他們是不是住在一塊呀?」

「就在離城不遠的朱家村,他們都是一個村的。」

「那行呀,來回接送500塊。」

「哎呀,500塊貴了點吧,就只有這點路。」

「貴什麼貴呀,現在汽油漲價了你不知道嗎。」

「300,你看300行不?」

「300太少了,不能干,賠錢。最低450,要不你就找別人吧。」

「400吧,400總可以了吧。」

「行吧,400就400吧。」

「那行,我現在就在興隆大酒店門口呢,你過來一下,咱商量一下時間。」

「嗯,我這就過去,不過咱可說好了呀,我去了你就不能再反悔了,要不我就白跑一趟。」

「不會不會,哪能呢。」蘇樂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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