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那把匕首去了華庭小區兩次。那把匕首很長,我把它放到雙肩包里背在肩上。我看到那個男的開車過來,把車停在樓梯口,吹著口哨上樓去,滿臉的無恥表露無遺。
我把牙咬的嘎巴響,等那個男人上樓以後,我就從綠化帶的後面出來。第一次我走到樓梯口就回去了。第二次我上了電梯,到了五樓,掏出來鑰匙,可是我沒有勇氣插進鎖孔。
在公園見面的時候,那個女人把我罵了一頓。
「我真沒想到你是這樣一個窩囊廢,那個男人睡你老婆的時候可是沒有害怕,你不殺了他們,你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我沉默了半天,終于找到一個理由︰
「我看那個男的挺強壯的,如果我開門的時候發出聲響被他們听到,即使我有刀,可能也打不過他們。」
「你要有和他們拼命的決心才行。」
「我不是怕死,我早就不想活了。可如果我死了,還是無法殺死他們,那就麻煩啦。」
又過了一周,那個女的對我說︰
「如果給你一把槍,你敢殺死他們嗎?」
「槍?你怎麼會有槍?」
「這你不用管,用完後你還給我就行。」
「是很長的那種獵槍吧,不行,我沒辦法拿著在大街上走。」
「不,是一把手槍。」
「真的?」
「是真的!」
那一次我沒有答應她用槍去殺人。又過了兩周,我看到吳清香和那個男人肩並肩親昵的在街上走著,我氣壞了。以前他們如果偷偷模模的干那事兒,我還能忍受。可現在他們竟然明目張膽的一起逛街,這樣下去我的鄰居、我的親朋好友都會知道這件事,這叫我和孩子今後怎麼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下去。我下定了決心,一定要殺死他們。
「把槍給我吧,我去殺了他們。」
「你確定這次不會臨場逃月兌?」
「不會,我考慮好了,不殺死他們,我無法平靜的生活下去。」
第二周她真的拿來一把手槍,裝在一個收口的布袋子里。我沒見過槍,更沒有開過槍。我去網吧里查了一些資料,回家後把槍里的子彈拆下來數了數,一共有10發子彈。
我帶著那把槍去了山里,找了一個沒有人的地方試了試。第一次開槍時,槍從我的手里飛了出去,滾到了山溝里。我費了很大的力氣和很長的時間才找回那把槍。
第二次開槍的時候就好多了,我雙手用力的握住槍柄,瞄準前面的大樹,隨著一聲巨響,子彈順利的射入樹干。我不放心,又試射了兩次,直到我能掌握射擊的技巧。
我和她是每周一見面,10號那天的前一天正好是周一。見面的時候她對我說︰
「你今天看起來有點不一樣,好像自信了很多。」
「我已經練習了射擊,掌握了射擊的技巧。有槍的感覺真好,我覺得現在自己可以輕易的殺掉那對狗男女。槍,是一種絕對權力,不管你多麼強壯,不管你多麼富有,不管你是多大的官,在一把小小的槍面前,你什麼都不是。」
「看來你不僅僅是變的自信了,而且還懂了很多道理。」
「當你手握槍的時候,就什麼都懂了,槍所能給你的是一種月兌變的力量。」
「既然你有了槍,那你就趕緊行動呀!」那個女的催促我。
「明天,就在明天。明天就是那對狗男女的死期。」我望著眼前的中江塔,眼中冒出憤怒的火。
10號那天我做好了一切準備,我把槍放在雙肩包里,穿上新買的那雙鞋,把手套放在口袋里,穿上那件有帽子的外套。那天我為了給自己壯膽,就多買了一瓶酒,打算上樓前把酒喝下去,借著酒勁殺掉那對狗男女。
那天男的去的有些晚,我坐在綠化帶里緊張的等待著。由于緊張我就拿出酒來慢慢的喝著,可是喝著喝著我就喝的有點多了。等看到那個男的上樓去,我站起來想跟上去,卻發現自己走路已經不穩當了。
我當時的頭腦還算清醒,感覺如果那天上去的話,也許開槍打不中那兩個人。也許我的潛意識里害怕了,我沒有上樓,而是選擇了快速離開。
後來我從吳清香那里知道了那個男人叫丁鵬,知道他已經被人殺死,我高興的不得了。我當時想這個叫丁鵬的肯定不是個好東西,竟然這麼多人想殺他。可惜了,如果我那天不喝多,也許我就成了英雄。
被你們帶到這里問話的時候,我沒有敢說槍的事,只說想去砍死他們。我知道如果說了自己有槍,可能就出不去啦。
放我出去的時候正好是周一,那天下午我帶上槍又去了公園。
「這把槍還給你吧,現在沒用了。」
「沒用了?那個吳清香還沒死呢!」那個女的很生氣。
「殺不殺她無所謂了。」
「你還想和她重歸于好?」
「不想,但我覺得沒必要殺她了。」
「沒必要?吳清香才是整件事的罪魁禍首,絕不能讓她活著。」
「她是罪魁禍首?」
「是她勾引了丁鵬,才造成你的家庭破裂,給你戴上綠帽子,讓你變成酒鬼,讓你丟掉工作。」
我被她罵了一通,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我這一生確實都被吳清香害慘。那個時候我已經打算和吳清香離婚,帶著孩子回老家。我打定主意,徹底戒酒,忘掉以前的一切從新開始我的生活。所以我不可能再答應那個女人去殺吳清香,我告訴她︰
「我不會再殺吳清香了,槍你還是拿走吧。」
「不行,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幫你嗎?我給你錢,給你刀,給你槍,就是為了讓你把那兩個人都殺掉。現在只死了一個,絕對不能接受,你一定要把吳清香殺掉。」那個女的歇斯底里的大叫著。
我看著她的樣子有些害怕,不過我還是沒有答應她。
「不,我不能去殺她。」
那個女的氣氛的站起來,指著我的鼻子說︰
「你馬上去把吳清香殺掉,否則我就去告你私藏槍支。」
說完後她轉身就走,看也不看我放在長椅上的布包。她走了兩步停下來,又轉過身來說︰
「你如果不殺吳清香,我就找人把你一起殺了!」
我回家後感覺非常害怕,覺得這個女人可能真的會去告發我,也可能找人殺我。我想盡快的與吳清香離婚,然後帶著孩子離開這里。如果那個女人去舉報我的話,我再被警察關起來,離婚和離開的計劃都會泡湯。我考慮了很久,決定先把槍扔掉。這樣即使那個女人舉報我,警察找不到槍,也不會抓我。
晚上10點左右,我把槍放進雙肩包里。那個裝槍的小包我很喜歡,決定留著它裝點小玩意,就把它放進了抽屜里。
出門後我發現自己還沒想好把槍扔在哪里。我想扔進垃圾箱里,可想到如果有人撿到拿它去犯罪,自己的良心會不安。扔進下水道里也不太保險,早晚會被人發現。後來我想到干脆扔到江里去,這樣就不會被人找到。
我背著槍往江邊走,因為時間已經比較晚了,街上的行人不多。我走的很快,想著趕緊把這個燙手山芋處理掉。走著走著我發現後面有人跟蹤我,我加快了腳步,跟蹤我的人也加快了腳步。我轉彎跟蹤我的人也轉彎,我沿著街道轉了一圈又回到原地,那個跟蹤我的人也跟蹤我回到原地。
我害怕起來,覺得這個人可能是哪個女的派來殺我的。我快速的往江邊走著,想把這個人甩掉。到江邊的時候,我發現這個人離我更近了。我的心髒開始越跳越快,我順著台階下到江堤里面,那個人也跟我下到江堤里。我在江堤里跑了起來,那個人也跑起來追我。
我跑的越來越慢,後面的人離我越來越近。那個人開始大聲的叫喊,他叫我站住。我不敢停下來,氣喘吁吁的往前跑著。那人在後面大聲的叫罵著︰
「站住!你他媽給我站住!」
「你再跑老子就殺了你!」
「你他媽給我站住!」
「我一定要殺了你!」
听到那個人的罵聲,我確認他就是那個女的派來殺我的。我拼命的跑,跑著跑著我想起了雙肩包里的槍。對呀,我有槍呀,你來殺我,那我就先殺了你。
我停下來,從雙肩包里拿出槍,雙手緊握,瞄準向我跑來的人,毫不猶豫的扣動了扳機。
一聲巨響讓我的頭腦瞬間清醒了過來。我看到那個人往旁邊走了兩步,掉入了江中。我站在原地愣了好大一會兒,突然明白自己干了什麼。我低頭看了看手中溫熱的手槍,用力將其拋入了江中。
我把槍扔掉後,沒敢再回家,直接去了火車站,買了一張回老家的車票,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後,我在老家縣城的車站下了車。
我沒敢回家,在縣城的小旅館里待了兩天,飯吃不下,覺也睡不著。一閉上眼,腦子里全是那個人掉入江中的畫面。我覺得如果自己再不投案自首的話,就可能會瘋掉。
自首的那天早晨,我打車回了家。進門後我給父母磕了三個頭,把事情的經過全部都給父母說了。母親給我做了最後一頓飯,讓我吃下。然後兩位老人陪著我去了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