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兒,快跟爹回去。」堂內,老漢拽住哭啼的少女,旁邊還跟了一些平縣的百姓。
「是啊,跟你爹回去吧,你不去抵債,你家的地被馬老爺沒收, 那可怎麼辦。」
「都是沒辦法的事,你爹養你這麼大,該是你盡孝的時候了。」
三三兩兩的規勸,少女低下腦袋,小聲啜泣。
李無眠大步而出︰「出了什麼事?犯得著拿女兒去抵債?」
堂內眾人閉嘴,目光敬畏有加,老漢道︰「大人有所不知, 最近幾年平縣風雨不順, 多年前借了馬老爺一些谷子,現在是該還的時候了,可家里面已經沒有余糧,如果還不上,老爺就要拿土地抵債。」
李無眠有點好笑︰「所以你不想用土地,于是拿女兒抵債,難道土地比女兒還要重要?」
殊不知老漢點頭︰「沒了地,我們一家老小怎麼活?」
周邊的百姓還跟著說道︰「是啊,女兒雖然重要,但再重要,哪里有地重要?」
李無眠望了眼哀婉的少女,總感覺哪里不對勁,話說是垃圾桶撿來的吧?
席勝小聲道︰「沒了地就只能當佃農,沒了女兒好歹還能再生一個。」
「你欠了那馬老爺多少錢?」
老漢正要開口,又有聲音傳來︰「明尊在不在?」叫秀兒的少女打了個哆嗦,老漢也面色狂變。
楊管事帶著四五個僕從仰首闊步入內︰「你就是明尊,我們馬老爺有請。」
……
馬府, 馬老爺側耳聆听, 身旁的人如果李無眠在場,定能認出是方才開會的豪紳之一。
馬老爺轉動著無名指上的玉扳指,點點頭︰「原來是個雛兒,就一把子傻力氣,放心,我已經安排,會讓他知道。」頓了頓︰「在平縣這一畝三分地,沒有我馬豪的支持,他連一碗飯都吃不上。」
豪紳恭維道︰「便是那些日本人在城里,萬事也要仰仗馬老哥,叫老哥一聲馬老爺。」
馬豪笑了笑︰「可惜向井死了,那個鬼子倒是挺懂文化,可以陪我解解悶。」
豪紳附和著,馬豪搭著二郎腿︰「來了,你先下去,待我給明尊小兒一個下馬威,敲打敲打他的銳氣!」
……
「民國十年,余申貴向馬老爺借了三斗谷子, 合三百文, 月息四分,三年利息四百三十二文,共得本息七百三十二文,余申貴無力償還本息,于民國十三年,利與本一同轉期,另立契據,月息五分,三年為限。」
「民國十六年,三年本息為兩千零五十文,余申貴還谷十斗,合計二百文,仍欠本息一千八百五十文,立本轉期,另立契據,五年為限,以肖家縣東灣土地做償還保障。」
「民國二十一年,五年利息為五千五百五十文,本錢一千八百五十文,合計七千四百文。」
馬府的賬房讀完之後,放下契據,退到馬豪身後,李無眠感覺自己的天靈蓋忽然被打開了。
老漢余申貴和少女秀兒在不遠處的院中瑟瑟發抖,馬昊輕描澹寫的飲了口清茶。
「明尊大人,您都听到了,有憑有據,賬目分毫不差,我可沒有多要余家一粒谷子。」
李無眠點點頭︰「嗯,我听到了。」
身旁的席勝心里咯 一下,感受到暴風雨來臨前醞釀的平靜。
馬豪唉聲嘆氣︰「其實吧,我也不想讓余申貴賣女兒,不忍心拆散他們一家人,看著親人分離我這心也疼,只是實在沒辦法,俗話說得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白紙黑字上都寫著,不給田地,那只好拿他女兒抵債。」
「他借了你三斗谷子,後來不是還了十斗?這作價也有點問題,三斗三百文,十斗怎麼才二百文?」
馬豪道︰「話不能這麼說,是民國十年借了三斗,都是按照規矩來的,至于價格上,行情年年不一樣嘛。」笑道︰「明尊大人也要多多理解才是。」
李無眠倍感驚奇︰「所以借了你三百文,要還你七千文?這是什麼規矩?」
馬豪樂道︰「看來你對這方面涉獵較淺,如果不嫌棄,馬某不才,倒是可以給明尊大人上上課。」
李無眠掩面狂笑,席勝都吃了一驚,馬豪也是笑容滿面,這個世道,能打是沒有用滴。
要模清楚社會運行的規律,成為這規律中的一員。
縱然李無眠能滅殺兩個中隊的日本鬼子,在這平縣民生這一塊,沒有他馬豪支持,連飯都吃不上!
馬豪正是得意洋洋的想著,李無眠笑聲一頓︰「席勝,召集縣內百姓,今天開公審大會!」
「什麼大會?」
李無眠笑眯眯道︰「把這位馬老爺吊死的大會。」
……
台上的馬豪,色厲內荏,發出尖叫︰「明尊小兒,安敢害我?」
李無眠在遠處靜靜看著,直到一個百姓破口大罵,很快群情激奮,馬豪被唾沫星子淹沒了。
「明尊大人,不可啊,馬老哥不僅是縣上的大地主,米面、油鹽等物資也都靠馬老哥從中運作,他如果死了…」
他周邊是縣內的豪紳商人,原本是殺雞儆猴,未成想有人出言勸阻。
李無眠笑道︰「言之有理,不知哪位還要為這馬豪說話?」
眾人目光交匯,暗忖你今天殺得了馬豪,明天就敢對我們動手,兼之馬豪在縣里確實威勢甚重,在場不少人都和馬豪有生意上的來往,聞言大半人站了出來︰「明尊要是殺了馬老哥,恕我直言,平縣咱們待不了!」
「就是就是,借出去的錢,總是要收回來的,馬老哥何錯之有?」
起哄聲不斷,李無眠揮揮手︰「都拖走,全吊死。」
席勝大吃一驚︰「明尊?」
「沒听到我的話?」
「是!」
在眾人匪夷所思的心情中,他們被開開心心的拖走了,和馬豪相繼跪在台上,引發了新一輪的高潮。
這天,李無眠吊死平縣為富不仁的豪紳商戶,共計一百八十三名。
同時頒下命令,平縣所有土地收為公有,米面、棉麻、油鹽等民生物資,由明教定價,超出者處以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