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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章 條件

歌曲就是商品,明碼標價,給一線歌手的歌曲價格在二十萬米元,普通歌手在三萬到五萬之間,如果是天皇巨星,比如邁克爾?杰克遜這種咖位,那就單獨商量了。

如果歌星想要把一首歌當成專輯的主打曲目,價格還要更高,不過總得說來,價格不會高過三十萬米元。

這還不包括歌曲的版權費用,如果這首歌被無數人喜歡,很多人想要翻唱,那詞曲作者同樣會有一部分版權費用,一般是總收益的百分之五左右。

米國很多知名歌手都是自己包辦詞曲和演唱,這樣才能把利益最大化。如邁克爾?杰克遜,為什麼能夠成為全世界最好的歌手?就是因為他的歌曲和舞蹈大多數都是自己創作,擁有屬于自身的風格。

當然,也有很多歌手創作能力不強,但擁有一支屬于自己的創作團隊,團隊能為歌手量身定做歌曲,歌手也能把這首歌的情緒全部展現出來,換作其他歌手來唱,多半做不到完美。

比如港城的王飛,聲音雖然好,但聲線極具個性,之所以能夠成為天後級的明星,就是因為有「御用」詞曲作者為她量身定做作品,完美契合才把她的優點最大化。

不過呢,林雲和孫怡當然不會像上一首檸檬樹那樣隨便賣掉。

「價錢問題,瓊斯先生和孫怡董事長談就可以。」林雲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孫怡。

「哦,林,你不是正大公司的負責人嗎?」瓊斯有些不解。

「呵呵,瓊斯先生,娛樂公司只是本人的愛好,工作累時的消遣罷了,我的本職工作是投資高收益企業。

如果哪天,MTV公司的年收益率能達到百分之五十,我可以考慮投資個幾百上千萬,只是很遺憾,據我所知,MTV公司最近幾年的年收益率不過在六到七之間波動,這樣的企業不再我的視線中……。」

瓊斯的臉有些黑,畢竟對方當面說自己的公司不太行,誰也不會高興。

林雲哈哈笑道,「不過瓊斯先生放心,每個人都有工作和愛好,前者是迫不得已,後者才是真愛,我對音樂是真心喜愛,要不然也不會寫那麼多歌曲。

說到這里,林雲閉著眼楮哼唱起一段旋律。

此曲是前世著名樂隊「煙鬼」的代表作之一,發行與2017年,發布後迅速席卷全球,成為傳唱度極高的一首歌曲。

這首歌的旋律自不必說,有著一絲澹澹的悲情色彩,但更多的是奮進向上的力量,讓人听完有種欲罷不能的感覺,同時,歌詞也將米國的個人主義精神融入進去,比如有蝙蝠俠、蜘蛛俠等米國符號型的人物,很有代入感,也很有深意。

林雲只哼唱了一小段,高朝部分戛然而止。

「怎麼沒了?」

米勒下意識問道,隨即臉一紅,感覺自己有種要白嫖的感覺。

「下面的旋律我還要斟酌一下!」林雲隨便回答,誰都能看出他在敷衍。

可就是這種敷衍,讓在場的人,包括瓊斯,真正的感受到了林雲的音樂「天賦」,有種李太白隨意揮筆就有傳世之作出現的感覺。

「這首歌……怕也能成為經典吧!」

瓊斯此時相當激動,因為他發現了一個大寶藏,此人要是能加入MTV,我們何愁不火呀!

可又一想才覺得不對勁,林雲自己就是個大富翁,這樣的人怎麼招攬?用錢?人家身價與MTV公司市值一個量級,用錢根本沒用。

「嗯,這樣試一試!」

瓊斯計上心來,滿臉堆笑道︰「林雲先生,孫怡先生,正大公司是我們MTV在華國第一家合作公司……!」

還沒等對方說完,林雲立刻打斷對方,「瓊斯先生,你們在九十年代初就與一些港城的音樂公司有了合作,這些也是我們華國的企業,所以這第一家可不是我們正大。」

「哦……對,對,林雲先生說得很對,但你們是與MTV公司第一家內地音樂公司,這樣說對吧!」

林雲微微點頭,民族大義可不能失。

瓊斯接著說,「貴國有一句話,叫做……!」

「對了,叫緣分,正大公司是我們第一個合作伙伴……內地第一個伙伴,這就是緣分,我希望這個緣分會永遠持續下去,想必二位也和我一樣想吧。」

孫怡此時也把腰桿挺了起來,接過話道,「合作固然不錯,可在米國,像MTV這樣的企業比比皆是,所以,只是像林總這樣的天才卻是稀少,對了,林雲,你曾經說過,想要和邁克爾?杰克遜合作,他的風格你熟悉嗎?」

林雲立刻點頭,「當然熟悉,其實我已經寫了一首適合他的歌曲……哈哈,說遠了,那是以後的事情,相信我們會與邁克爾?杰克遜合作。」

這個回答讓孫怡都措手不及,自己不過就是個吹牛,怎麼?你是要真的呀!

孫怡的反應也很快,馬上就恢復如常,一副原本如此的樣子,可瓊斯就不澹定了,這就是個搖錢樹呀!

兩百萬?

孫怡臉皮微微一抖,好家伙,兩百萬米元呀,就是一千六百多萬華元,快趕上正大公司一年唱片發行的總收入了。

「不過!」

孫怡搖了搖頭,「我們只要一百萬米元就可以,不過,版權我們可不會全部賣給你們,這首歌不會像檸檬樹那樣,我們也要參與後期的分成。」

孫怡底氣十足的說出自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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