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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談判

林學東、林雲和宋春濤三人一起參加會議,宋春濤還是那身裝扮,手腕上的表金燦燦,晃得大家睜不開眼楮,這金表立刻讓他成為會場上最靚的仔。

楊立臣暗自點頭︰看起來這位宋經理不是騙子。

楊立臣也不廢話,開門見山道︰「宋經理,您提出買下工廠的意見我們已經討論過,可以,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價錢問題,面粉廠畢竟是國有資產,不能賤賣,當然,我們也不會加價,這是面粉廠的資產明細表,你可以看一看。」

宋春濤接過表———看不懂,林雲在一旁看了一眼,總價是二十六萬元。

也不用宋春濤開口,林雲直接說道︰「楊區長,資產明細表上總價二十六萬元,這價格其實是稍高的,別的還算可以,那套設備定價十二萬有些不合理。

畢竟已經十五年了,五年前買入花了二十萬,按照每年百分之十的折價,如今價值十萬,而且折價並非是從入手時開始,是要從生產日期時算,這樣算下來,這套設備其實已經到了報廢期。」

林雲的話嚇了眾人一跳,特別是楊立臣等人,都是皺起了眉頭,怎麼回事?對方要砍價?

不過林雲接著說道︰「我們也不在這個問題上糾結了,畢竟咱們政府財政也不寬裕,二十六萬就二十六萬,不劃價!」

楊立臣又是一愣,看了看宋經理,又看眼林雲。

「這位年輕人,你是?」

周懷中趕忙道︰「楊區長,他叫林雲,是林學東廠長的兒子,宋經理就是林雲請來的。」

「哦,林廠長的兒子?還請來了宋經理?」楊立臣有些糊涂了。

宋春濤在一旁操著那口別扭的普通話道︰「楊區長,林先生可是不普通人,我們在深市認識,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幫我賺了不少錢。

當我听到林廠長的方便面經營困難時,我就決定買下這個小廠子,當然,這不是施舍,而是我相信林先生可以讓企業起死回生。」

楊立臣馬上問道︰「宋經理,您說林雲可以幫你讓企業起死回生,這是什麼意思?」

宋春濤回答道︰「哦,楊區長,我準備聘請林雲當新企業的總經理,所以剛才他說得話就代表我的意見。」

楊立臣笑道︰「原來是這樣,這麼說來,這里面有林雲小朋友的功勞,林廠長,你是咱們區的改革先鋒,你兒子又請來了宋經理,你們父子的本事都不小呀!」

林學東道︰「楊區長,如今時代變了,什麼股市,什麼融資,這些新鮮事物以前連听都沒听過,很多事情都不是我能想象的了,做企業也是這樣,不抓住時代的發展,以後只能落伍了。」

楊立臣點了點很贊成對方所講。「林廠長的覺悟很好,沒錯,現在世界飛速變化,這就是我們國家要改革開放的原因,不改革就沒發展,只有跟緊改革的步伐才能再創輝煌………林廠長有這覺悟,我們同樣有,所以咱們雙方就坐在這里談合作,這就是進步。」

林雲暗自點頭,看來這位楊區長是一位勇于改革的領導,在九十年代初,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是要承受很大壓力的,既然這樣,那林雲就得和對方好好劃劃價了。

「楊區長,我們還有一件事要與您和各位領導商量一下。」

「什麼事?盡管提。」

「那就是工人的問題,如果我們買下企業,原來的工人怎麼辦?」

「工人問題………嗯,你們是怎麼想的?」

楊立臣又把問題踢了回來。

林雲馬上說道︰「面粉廠的工人都是集體工,而我們買下企業後,所用的員工自然不能是這類工人,我們已經和員工們講清楚,願意跟著過來的人,歡迎,不願意過來也沒關系。

對于這兩類工人,那就需要楊區長做好後續安排,願意跟過來的工人,我希望楊區長能給予一定扶持,比如買斷工齡時多給一些錢。

不願意跟過來的人,楊區長要派人做好他的思想工作,我們可不想因為職工的事情影響企業生產。」

楊立臣听完點了點頭︰「林雲小朋友能想著職工,很好,你放心,工人是我們的財富,你們企業也是我們的財富。

周主任,你回去調查一下,看看這兩類職工各有多少,願意跟著新企業干的,在工齡款發放時按照最高線執行,不願意的人,你們負責安排新的崗位。」

周懷中點頭答應,可心里叫苦,安排新的崗位?哪有新的崗位?其他企業都自顧不暇了。

「那我們就謝謝楊區長了,這件事要快,咱們也要盡快辦理相應的手續,一手交錢,一手交廠,這些辦理完成後我們就要成立新的企業,爭取在最短時間內開工復產。」

林雲等人走後,楊立臣對身旁的人說道︰「這個小孩子不簡單,辦事有條理,做事很干脆,企業交給他倒也放心。」

然後又對周懷中說道︰「周主任,你要盡快和對方把手續辦理完成,對了,擬訂個協議,現在的公司都要簽協議,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簽字畫押才能做數。」

周懷中立刻答應。

………………………………

「杜大哥,宋大哥,慧姐,這是我寫的公司章程,你們看一下。」

林雲把手寫的幾張紙遞給三人,這是一份合同,花了林雲一個小時,沒用多少時間,卻非常具體和專業。

三人各出資二十萬元,各佔公司百分之十三的股份,一共是百分之三十九的股份,林雲佔了百分之五十,林學東則是百分之十一。

股份分的很明確,也很簡單,但利益分配上就非常詳細了。

每個人所持的股權,董事會投票權以及每年淨利潤的分配等等,要知道林雲前世就是一位金融專家,很多上市公司都聘請他當顧問,甚至他親手操辦過的IPO項目就有三個,都是市值幾百億的大公司。

三個人看了片刻都暈頭轉向,因為根本看不懂,只知道每人每年將分的淨利潤的百分五。

百分之五看似不多,可淨利潤的分配不僅僅是給股東收益,還要購進新設備,擴大再生產以及用于銷售以及宣傳等等,即便是林雲已經也只能得到百分之八的淨利潤利益,按比例來說遠低于三人。

同時合同中還說明了未來公司上市後的分紅機制,可以說,這份合同即便放在三十年後,也是非常完善的合同,更不用說在九十年代了,一旦公開,將成為眾多企業模仿的文本。

當然,林雲也有一些小心思,為了更好的控制企業,合同中關于他在董事會上投票權高于其他人很多,即便以後上市,股權稀釋後,只要他的股份不低于百分二十,其他董事會成員基本上就沒辦法否定他的決議。

這倒不是林雲專權,實在是只有他專權才能讓企業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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