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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佣兵李慕

「轟」

「砰砰……」

「噠噠噠……」

李慕意識恢復過來時,發現自己身子依舊處于騰空狀態,周身是濺射的碎磚塊,槍聲和爆炸聲不斷在四周響起。

在系統啟動前,他原本靠在一處矮牆後向敵人射擊。

突然就不知道從哪飛過來一發RPG,轟在矮牆上。

爆炸的沖擊將他震飛,他便是在這種情況下,魂魄離體,穿越到笑傲世界,置換成岳不群。

在李慕的意識還處于系統空間時,他全身竅穴玄關已經貫通,經脈闊度與韌性也變得跟岳不群同步。

在他意識復蘇的瞬間,一身深厚的九陽真氣自動護體。

打在他身上的濺射物被氤氳紫氣崩開,李慕砸在地上後,並未感受到絲毫疼痛。

他迅速爬起身,一個貼地翻滾,避入另一段矮牆後。

若是岳不群的肉身,此時早已本能的施展出輕功身法,根本不會砸在地上。

這具肉身從未練過輕功身法,並未形成這種本能。

但他的一應戰術動作,卻是早已深入骨髓的本能反應。

還好RPG是轟在矮牆上,他只是被爆炸沖擊震飛,彈片則是被牆體擋住。

否則他還真不知道,九陽神功的氤氳紫氣,能不能擋得住彈片。

畢竟彈片的濺射速度和殺傷力,可比什麼暗器要強得多。

李慕本體的形象也十分不差,身材頎長,一米八的個子,並非那種肌肉賁張的壯漢。

屬于穿衣顯瘦,月兌衣有肉的類型。

李慕本身才二十五歲,相貌十分俊朗,與岳不群的溫文儒雅不同,看上去英氣勃勃。

此時他內著一身城市數碼迷彩,腳蹬陸戰靴,外面套一件戰術背心,背上背一個隨身背包。

懷里抱一桿九成新的AK74突擊步槍,背心彈袋中插著四個備用步槍彈匣,兩個手槍彈匣,左腰還有一把叢林之王一號軍刀。

右腿外側的綁腿槍套中,插著一把格洛克18自動手槍。

這樣的裝備,在佣兵中絕對算得上是精英,通常只有佣兵團或精英佣兵小隊的佣兵,才配置得起。

可李慕卻偏偏只是個最底層的自由佣兵,沒有隊友,始終孤身一人,算是佣兵中的異類。

所謂自由佣兵,就是那種沒有加入佣兵團,也沒有掛靠軍事資源公司,自己單個,或一群相熟的人湊在一起,接一些散活干的雇佣兵。

真實的佣兵世界,跟小說或影視劇中完全是兩個概念。

小說或影視劇中的雇佣兵,一個個擁有著堪比、甚至超越特種兵的實力,他們身手敏捷,槍法如神,殺人如割草。

相對的,要雇佣他們,也得出天價,動輒以百萬計。

或許他們出一次任務賺的錢,許多自由佣兵一輩子都賺不到。

其實小說和影視劇中描述的雇佣兵,大多是那種要麼由退役軍人組成,要麼是加入了佣兵團,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佣兵。

那種佣兵畢竟是少數,最多的還是自由佣兵,這個群體幾乎佔據了佣兵圈子九成的比例。

自由佣兵武器裝備得自己花錢買,活得自己找,大多都只是花錢買把AK就開始接活干。

就跟夏國那些混跡于勞務市場,打些零工的農民工沒什麼兩樣,都是為了打工掙錢,養家湖口。

他們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甚至連子彈都沒打過幾發,跟老百姓唯一的不同,就是他們手里有槍。

非洲很多地方都很窮,甚至窮到槍比人命都值錢。

有些人攢了許久的錢,總算足夠買一把AK,他們將擁有一把自己的AK,視為自己最大的追求。

就跟夏國普通老百姓最大的追求,是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一樣。

自由佣兵大多十分廉價,兩三百美金一天是基本行情,有時一百美金一天都有人干。

當然,那是私人雇佣的價。

因為私人雇佣任務,危險性通常不大,一般都是一些保護、綁架、謀殺之類的活。

而若是組織雇佣,比如軍隊或武裝勢力的話,那至少也得五百美金一天才有人干。

因為組織雇佣肯定是去打仗,危險性非常大。

雇佣自由佣兵都是當場點錢,先給錢後做事,一天一結。

因為誰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活著回來,所以在沒拿到錢之前,他們是不會干活的。

不用擔心他們拿了錢就跑路,自由佣兵的信譽還是十分不錯的。

因為混這個圈子,靠的就是信譽。

只要收了錢,就一定會去幫你打仗,哪怕在戰場上磨洋工,可至少一定會到場。

當然了,如果戰敗,他們也會果斷丟掉槍械,變成老百姓,偽裝成難民保命,卻絕不會倒戈一擊。

除非是你隱瞞了參戰信息,導致任務難度超出佣兵們的預期。

那麼他們就會在戰場上臨時提出加價,不給加他們隨時會撂挑子撤退。

自由佣兵可以說是一群很有節操,又很沒有節操的職業。

他們今天可以為你打仗,而明天對方出的價更高,只要還沒收你今天的佣金,他們隨時會跑到對面去。

可一旦收了你的錢,哪怕對方出的錢再高,他們也會為你打完今天的仗,再跳槽到對面去。

雖然並不是絕對,但大部分自由佣兵,都能堅守這個不成文的規則。

很奇葩,但又合情合理。

……

原本的李慕並不是佣兵,他是跟著父母來非洲做生意的,已經在這里待了五六年。

他們在杰布拉爾丹(虛構地名)開了家夏餐廳,生意一直以來還不錯。

兩年多以前,此地爆發叛亂,兵荒馬亂之中,父母被叛軍殺害,他僥幸活了下來。

李慕沒有想著就此回國,他用多年來攢下的積蓄,請了一個退役老軍官當他的教官。

訓練自己一年多後,因為教官工資、武器彈藥消耗花費較大,積蓄已經不剩多少。

他便做了一名自由佣兵,一邊賺錢,一邊訓練自己的實戰能力,順便一邊屠戮叛軍。

他從不接受叛軍的雇佣,而只要是打叛軍的勢力雇佣,他都會毫不猶豫的參加。

這也是他為什麼不加入佣兵團的原因,因為他需要絕對的自由。

以他如今的實力,如果要加入佣兵團,大把的佣兵團會願意接納他。

在政府軍這邊,他甚至已經小有名氣。

比如這場城市街道守衛戰,別的自由佣兵都只領到六百美刀一天,他卻是一千美刀。

不是他提出的價格,而是在領錢時,政府軍負責此事的軍官主動給他加的價。

無論是他的身手還是他那一身裝備,值得起這個價。

李慕已經沒有家人,沒有牽掛,他活著的目標,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殺到叛軍老巢,干掉叛軍首領,為父母報仇。

而如今有了反派逆襲系統,這個目標已經算不上終極目標,最多算是近期的一個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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