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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被米拉波帶著去看了他所謂的非常好的醫生。

說實話,安寧對這個時代的醫生是有一些恐懼心理的,畢竟這個時候巴斯德還沒有出生,人類還沒有微生物學,所以醫學是一門純粹的經驗醫學。

這個時候的西醫簡直就是反智的代名詞,遇事不決先放血,你放血的時候傷口感染了,導致放血的口子化膿,你發燒,醫生還會告訴你這說明放血有效了。

是的,這個時代的醫生就是這麼的「訓練有素」。

所以這個年代生病之後能不能好全看命夠不夠硬,這樣一想這個年代能長命百歲的人還挺牛逼的。

不過米拉波推薦的這個醫生還挺厲害的,他居然用酒給安寧洗了傷口,安寧忍不住問他為什麼這麼做,結果醫生回答︰「我也不知道,我小時候家里就會用酒洗傷口,我的老師說這樣做傷口不化膿了,是錯誤的,他說化膿才代表身體正在向好的方向變化,但我總覺得不對。我不喜歡傷口化膿。」

安寧︰「你是對的,你絕對是我見過的最棒的醫生。」

——好家伙,什麼叫化膿才代表身體向著好方向變化,以後受傷還是自己處理算了。

醫生又說︰「不過,您這個傷口其實不處理也沒什麼,很淺,只是破了點皮,我甚至不知道您怎麼流的這麼多血。」

也難怪醫生會奇怪,安寧畢竟是會「呼吸回血」的天選之人,來到診所的時候傷口已經愈合了不少。

安寧︰「可能這不是我的血,剛剛決斗的時候我刺中了對手的心窩,他噴了不少血。」

其實雷吉諾德並沒有噴血這麼夸張,但這時候安寧只能這麼解釋自己身上那一大片血跡。

米拉波︰「既然已經包扎完了,我們回羅亞爾宮吧,消息肯定已經傳遍了羅亞爾宮的每個酒館,估計不少人在等著你凱旋呢。」

安寧點點頭︰「我也想盡快回家換掉這個沾血的上衣了。」

于是安寧向醫生告別,然後搭乘米拉波的馬車穿過巴黎返回羅亞爾宮。

剛到羅亞爾宮的公共廣場,安寧就听見車窗外有報童在喊︰「號外號外!公爵大人的恩人其實是隱世貴族的子嗣,用家傳劍法擊敗了巴黎的決斗王者!」

安寧皺眉,心想巴黎決斗王大概指的就是贏了三次決斗、在巴黎社交圈頗有名氣的雷吉諾德了。

就是這個「決斗王」的名頭,听著像是個會召喚青眼白龍的牌老。

米拉波拉開車窗,遞出去一個蘇的銅幣︰「來,給我一份號外。」

「您拿好!」報童立刻塞了一份報紙到米拉波手中。

米拉波一邊翻看報紙,一邊都囔道︰「該死,一看是瓦羅爾那家伙的手筆,你贏了貴族,結果這家伙把你塑造成了隱世貴族,這幫死硬分子就是不承認平民能贏貴族!」

安寧︰「如果您來寫會怎麼說?」

「我?我不寫這些,除非你是個女人。」米拉波頓了頓,補充了一句,「或者你的對手是個女人。」

安寧啞然失笑,他真沒想到後來一度進入法蘭西先賢祠的家伙,居然是個酗酒玩女人的黃文寫手。

這時候馬車停下,車夫敲了敲車廂的前窗︰「我們到了,先生們。」

米拉波向車夫付錢的當兒,安寧直接開門下車。

開門的時候他就看到不遠處馬布利在演說︰「先生們,就在今天,一個皮匠的兒子,在決斗中擊敗了號稱精通劍術的侯爵的兒子,這說明什麼,說明平民一點不比貴族差!

「而且我作為決斗的見證者,親眼看到了惱羞成怒的貴族同伙想槍殺一個皮匠的兒子,結果他出丑了,子彈從槍管里滑出來了!

「這說明一件事,廢物不會因為是貴族,就不是廢物了!

「貴族能做到的事情,平民一樣能做到!貴族能連贏三場決斗,平民也行!」

安寧本來听得正開心,一听這話就不澹定了,尼瑪的,這次老子差點就被一劍封喉了,老子才不想當什麼巴黎決斗王。

米拉波這時候也下車了,他拍了拍安寧的肩膀︰「馬布利繼續宣揚下去,全城的貴族傻兒子都會跑來找你決斗了。」

這時候馬布利看到了安寧,立刻抬手指著安寧的方向︰「各位,快看,擊碎貴族驕傲的人來了!歡呼吧!為我們平民的英雄歡呼吧!他反擊的不光是對他的鄙視,還有貴族對平民的傲慢!」

眾人一齊轉向安寧,幾個一身酒氣的長褲老沖上來,把安寧抬起來,高高的扔上天空,一邊扔一邊喊︰「平民英雄萬歲!」

安寧被扔在空中,心想自己幸虧中午吃的面包比較干,這要是有稀的東西非吐出來不可。

廣場上的平民都圍過來了,有人大聲問被扔上天的安寧︰「你該不會真的是什麼貴族吧?」

安寧︰「不,我是個皮匠的……我草別扔我了!我是皮匠的兒子!」

「那你哪里學的劍呢?」

「我不會劍術!就瞎打的!」安寧如實回答。

結果因為他在天上,話說得含混不清,大家都沒听清,有些人就不樂意了︰「別扔他了,讓他說話!」

扔安寧的幾個長褲老估計沒少喝,就是不樂意,繼續一次次把「平民的英雄」扔上天空。

後來醉鬼們失手,把安寧摔到了地上,他這才雙腳著地了。

安寧揉著站起來,對圍觀的人說︰「我不會劍術,那號外上說的是假話!我祖上八代都是穿長褲的平民!」

話音落下,周圍的人就歡呼起來︰「平民萬歲!」

看來今天注定是聚集在羅亞爾宮的平民揚眉吐氣的一天。

沒人知道,再過九年他們還會大大的揚眉吐氣一番。

安寧這樣強調自己的平民身份,主要是不想在距離大革命還有九年的時候被人當成貴族。

大革命來了之後,大貴族尚且可以靠著騎牆當自由派貴族保命,小貴族可是妥妥的路燈掛件。

不過,這號外已經印出去了,該不會在大革命時代給自己帶來麻煩吧?

未來不會有人拿著這個號外,指著我的臉說我是貴族吧?

安寧微微有些不安,但這時候周圍的人開始起哄,要他講講怎麼贏的決斗。

眾人強行把安寧推上了路邊的花壇,讓他給大家講一講。

安寧兩手一攤︰「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怎麼贏的,他們之前侮辱我的時候說我能打敗強盜救了公爵家的小姐,是因為強盜自己滑倒了,脖子撞上了我的刀。

「我猜我能贏決斗,也是那位雷吉諾德伯爵閣下自己滑倒了,心髒撞到了我的劍尖!」

眾人哄堂大笑。

安寧繼續︰「我贏了之後,伯爵大人的狗腿子居然掏出槍來要打我,結果剛舉槍,子彈就從槍口滑出來,滾到了我腳邊!

「就是這樣!我只是運氣好,不然的話一個皮匠的兒子,斷不可能打贏一個伯爵!」

圍觀群眾齊聲起哄。

這時候有人大喊︰「他們說槍械和弓弩一樣,是平民的武器!一定是因為這樣,你才贏了!」

「對,一定是這樣!槍械萬歲!」

安寧跟著大家一起高呼萬歲。

說不定真是這樣,槍械抹平了貴族和平民最後的硬性差距,槍械擊碎了甲胃,取代了刀劍,從此以後習武的軍事貴族再也不可能在平民中開無雙了。

眾人又鬧了一會兒,這才漸漸散去。

然後安寧發現梵妮和公爵的管家正站在自己身後不遠處。

管家︰「弗羅斯特先生,公爵閣下請您一起共進晚餐。」

這個時候,安寧的視野里忽然跳出一行提示。

【托勒斯泰爾公爵似乎更加欣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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