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老師,這次您就唱這首歌,幫我們做做宣傳好了。出場費什麼的都好商量。」
一個穿著人模狗樣、體型有「八個月」大小的中年胖哥邁著艱難的步伐,亦步亦趨地跟著前邊那個頭發烏黑亮麗的霸王洗發水產品受益者,低聲下氣地說著請求。
但是前邊那眉眼間有許多皺紋的「瘦肉精」男人則是絲毫不領情,很是果斷的就回絕了。
「沒有原作者授權,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我是不會唱的。侵權的事我不干,沒把握的事我也不做。」
歌唱藝術家莊孟的態度很是堅決。
眾所周知,火的年輕歌手叫明星,不那麼火的中老年歌手叫歌唱藝術家。反正有資歷的就是搞藝術的,沒資歷的就是藝人。
藝術家和藝人雖然都是一個姓開頭,但是差距還是蠻大的。
前者賺不到的錢後者可以賺,後者享受不到的地位與權力,前者有一大堆。
不過,也有些個別「藝術家」很能賺錢。
這種藝術家,那就是業界大佬了。
像莊孟這種名字很正經——莊子+孟子,想法很正經——不侵權,的歌手,對于音樂的態度很是堅決。
不否定大眾喜歡的,但也絕不會放棄自己的風格與道路,也不會強逼自己走歪路子。
「版權這事好解決,只要您願意……」
「可我不願意。」
莊孟站定身子,轉身過來,差點被「肉蛋蔥雞」給撞翻了。
在「沖擊」這種事情上,還是胖子比較有優勢。當然,前提是「沖擊波」不能太小。
莊孟清了清嗓子,「咳咳,這事就這樣吧。這歌最近還被曝出來抄襲,我是肯定不會唱的。即便它很火,但是抄襲就是不對的。」
「李負責人,請回吧。下午的表演,按原計劃來就好了。」
莊孟露出一個微笑,轉身就帶著助理走了。留下該項目的負責人一臉蛋疼。
「特喵的,給臉不要臉。」
負責人回到工作場地,繼續準備此次活動。雖然沒能把理想中的合作談下來,但他早就預料到了。
「這就是個迂腐的老東西,天天就唱那麼幾首老歌,年輕人的歌,他唱不來的。」
同事安慰著,扔來一瓶水,「本來就不是一定要完成的事,不慌。」
「我當然不慌,又不賺幾個錢。」
負責人搖搖頭,扭開水瓶,灌了口水,說道︰「這種迂腐老貨就是舊時代遺留下來的產物,接受不了新事物。」
「也說不定。」一個組長趁著空閑跑來偷懶,呵呵笑著,「說不準人家會唱新歌的。」
「不可能的。這種老人家,還唱個屁啊。他要是真唱最近的新歌,我就倒立洗頭。」負責人很是不爽。
其他兩人看熱鬧,卻是很快活。
「哎呀,倒立你行嗎?」
「不行也得上,你這話我記住了。」
「不行,還得加個時間限制——今天之內!」
「一天時間太短了。」
「那……三天?」
「就三天?」
「那就五天,不能再多了。」
「行行行,五天就五天。」
「那就說好了啊。」
「你們兩個都不押注?白嫖我一個人?」
「那賭十塊錢行不行?」
「……」
……
「有錢都不賺?」
經紀人笑呵呵地看著莊孟,「你應該多接受點新事物。雖然你去年拿了個歌手冠軍,但現在那些在你後邊的,哪個不比你紅?」
「他們是明星,跟我不一樣。」
莊孟搖頭。
「你也可以當明星啊。」
「老了,累了。」
經紀人無奈。
「你還真準備用那幾首歌唱到老啊?總得來點新花樣吧。」
「往後再看吧。」莊孟搖搖頭,「如果真想唱幾首新歌了,再找老朋友們寫幾首吧。」
「哎。唱唱別人的歌也是蠻不錯的嘛。最近有不少歌手發歌,還有那麼多組合回歸。不喜歡他們的快節奏主打,唱唱抒情的非主打還是蠻不錯的啊。」
「偶像那套,不適合我。」
「額……」
經紀人撓撓頭,「乍一听感覺挺吵的。不過我听多了,就感覺還好。」
「但如果配上舞台呢?」
「哈哈哈……」
經紀人笑了起來,答案不言而喻。
「歌手和偶像藝人是兩個行業。solo的那麼多,火的又有幾個?好歌又有多少?」
「你這麼一說,我倒是記起來了。今天OMG的隊長韋孝睿發solo專輯啊。」
「OMG?」
莊孟想了想,「那個森系女團?」
「我覺得現在應該是蹦迪女團。」
「她們的歌,還不錯。《第五季節》和《秘密花園》,算是業界良心了。」
「嘖嘖嘖,難得听到你夸人。今天中午發歌,正好有空,要不要听听?」經紀人閑的無聊。
畢竟都是老人家了,想忙活也忙活不起來了。
趁著彩排還沒開始,莊孟就拿出了手機,搜索起了韋孝睿的名字,很快就進入歌手頁,找到了最新的專輯。
「已經更新了。」
經紀人挑眉,歪頭一看,頓時一驚︰「哇哦,一出來就三首歌?這麼闊綽?」
「可能是公司很看重吧。」
莊孟還挺羨慕的,但也就是羨慕一下下。作為一個專業歌手,听歌才是正事。
默默插上耳機。
「你干嘛?」
「听歌啊!」
「那我呢?」
「你自己听啊。」
經紀人看著莊孟把兩只耳機塞進自己的左右雙耳里,整個人都傻了。
「不是說好一起嗎?」
「是啊,一起啊,你听你的,我听我的。」莊孟一臉奇怪地看著經紀人,覺得他不可理喻。
「我听歌怎麼可能只戴一邊耳朵?我可是專業的。」
說著,他就點開了韋孝睿的新歌。
經紀人滿頭黑線的找耳機。
听著耳邊的旋律傳入耳朵,再仔細審听著韋孝睿的歌嗓,用專業苛刻的角度去判斷整首歌曲。
莊孟如同一個嚴肅的老師,查看著韋孝睿交出來的答卷。但是看著看著……
眼眶怎麼就濕潤了呢?
經紀人手忙腳亂地找到耳機,好不容易找到了,結果卻發現莊孟兩眼淚汪汪。
「咋地啦這是?」
經紀人丈二和尚模不著頭腦,「這是見著老鄉了還是咋的了?」
「我……」
莊孟抬起淚水汪汪的渾濁雙眼,「我見到我爸了。」
經紀人猛地回頭一看,空無一人。
尼瑪的。
你爹不是早就掛了?
鬧鬼了?
經紀人都要被嚇尿了。
而這時,莊孟突然說道︰「我要唱這歌。」
經紀人︰「啥?」
……
「要翻唱的版權?」
楊軒見著阿偉來跟自己說這事,二話不說就搖頭︰「唱個毛,不許唱。誰敢翻唱盈利,直接發律師函。」
「可是這人算是老藝術家了。」
「老藝術家怎麼了?」楊軒擺擺手,「我還老資本家了呢!才發歌就跑過來要翻唱版權,這不是砸場子嗎?讓他滾蛋。」
楊軒啥面子都不給。
阿偉自然按指令辦事,直接就拒絕了莊孟方的請求。
好說歹說,算是把事情解決之後,阿偉好不容易能喘一口氣,去處理自己的正經事。
可沒一會,又有一堆邀約來了。
而這些請求的目的居然都是同一個——要cover許可。
cover你妹的啊。
有事不知道找OMG的幾個經紀人嗎?
干嘛都來找我啊!
「槽!」
成年人的暴怒,往往只是一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