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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劉海中進去吃三年皇糧

「賣你倒不是不可以,就是不知道你願意出多少錢啊?」

「大姐,這東西我也不知道值多少錢啊,您看兩塊錢合適嗎?」

「兩塊?……不行不行,這麼漂亮的東西起碼也要二十塊吧……」

听李國慶說自己家這東西能值兩塊,這位大姐先是一愣,然後直搖頭。

只說李國慶這個價錢出的太低了, 然後自己也說了一個大概的價格。

這大姐根本不認識這筆筒,不然也不會把這給孩子當玩具。

這明顯是坐地起價。

孩子的母親可是想好了,能多要一點是一點,要是不成再兩塊錢賣給他,反正這物件放家里也沒什麼用。

「大姐,您要二十, 這真的是太多了, 我一個月工資也就那麼點呢,您這也太狠了。」

反正是陌生人,對方也不認識自己,瞎忽悠嘛,誰不會?

要知道二十塊在這個時候可是能辦很多事的。

現在飯店最貴的菜就是紅燒海參5.2元。

其它的像紅燒魚塊1.5元,木須肉0.95元,肉片豆腐0.65元,鴨骨湯0.4元,米飯一兩0.03元。

這樣一看,大家就知道這二十塊有多值錢了。

這位大姐也覺得自己說的價格不合適,于是又給李國慶說了一個價格。

「你要是覺得二十太多了,十五塊你看合不合適?」

「三塊!」

李國慶不想跟她在這里扯皮,可是又不想多給她錢,所以給了一個自己的價格。

「十二!」

「五塊!」

「十塊!」

「八塊!八塊最多了啊,您要是再不願意我可就走了,就這八塊,我這一個月得勒緊褲腰帶嘍。」

「成交!」

能賣八塊錢, 這位大姐高興著呢。

要知道現在一斤豬肉才七毛錢,要不是肉票的限制, 都能買十幾斤肉了。

大姐美滋滋接過李國慶手里的八塊錢, 然後塞進自己的褲兜子,哄著小孩就走進自己家院子里。

「媽媽,我要買糖!我要買糖!」

見自己的玩具被媽媽賣了,可是糖沒到手,小孩立刻在他媽媽的懷里扭動起來。

「好好好,現在天要黑了,媽媽明天給你去買,好嗎?乖啊。」

明天買不買只有這位大姐才知道,不過小孩是相信了。

看著女人回自己家,站在胡同里的李國慶搖搖頭,這價錢出高了。

不過他是怕麻煩,剛才這位大姐的叫喊已經引起邊上的注意了。

再說自己也不差這點錢。

他現在想的是早點回家。

因為他好像在家里的一本書中有瞄到過這筆筒的記載。

騎著三輪車回到四合院,李國慶就把自己扔進書堆。

通過古玩鑒定技能看出看這個筆筒的做工手法,這應該是康熙早期的官窯瓷器,是個真玩意。

康熙一朝青花瓷作,呈色蒼翠,氣韻雄渾,題材廣泛, 精品輩出。

其中就有以書寫長篇古文一類, 而且為當朝所特有。

例如《赤壁賦》, 《聖主得賢臣頌》,《歸去來辭》,《蘭亭序》,《出師表》等等古文詞作,都曾錄在各類器型的瓷器上。

這個青花瓷筆筒呈直筒狀,胎體堅細潔白,釉汁滋潤晶瑩,器底呈玉璧形,並內挖淺圈足,其處理方法比常見康熙筆筒更為考究。

筆筒外壁以青花通景楷書《桃花源記》詩文,字體清新秀逸,行距疏密得當。

此外,在詩文之後還有一個樹葉的標記,這讓李國慶有點不明所以。

所以,李國慶埋在書堆里就是為了解開這個疑惑。

終于,李國慶在一本雜書中找到答案。

康熙二十年前,青花瓷基本上都不書官窯款,因為康熙不尚尊號,所以各家齋堂就用了自己的名款和各種花押圖記代替。

而那底下的樹葉的標記也不是樹葉,而是叫做「蕉葉」。

是一家齋堂的特有標記,到了康熙二十年後才開始題有官窯款。

話說康熙青花瓷是青花史上的最高峰。

雍,乾兩朝的青花不逮康熙官窯。

但是要說青花一類,康熙又不及明中期的青花瓷濃美。

雖然如此,康熙時期的青花也有它獨到之處,亦可以說獨步于本朝了。

「世界之瓷,以華夏為最;華夏之瓷,以康雍為最!」

這話是對康雍兩期瓷器最好的褒獎。

至于筆筒底心青花書寫的「文章山斗」是康熙青花器常見落款。

這筆筒整體造型清逸端莊,胎釉質量俱佳,青花發色精絕,詩文書寫筆意流暢,字體間架得當,格調高雅月兌俗,是一件難得康熙文房精品之作。

八塊錢算是沒白花。

搞清楚了筆筒的來歷,李國慶美滋滋的欣賞一番後收到空間戒指里。

下午因為拜訪關老爺子被拒絕後的晦氣消失一干二淨。

沒你關老爺子又如何?

我李國慶自己也能搞到好貨。

後續吃完飯後,張工上門了。

他這些天都去鄉下收貨去了。

兩個麻布袋,滿滿當當的。

兩人來到傻柱的房間開始整理起來。

可惜的是張工沒有古董鑒定技能。

所以收得好些貨物都是贗品。

但這兩個麻布袋里也有十來件真品。

統計了下,張工收回來的東西總共三十來件。

其中有三分之一真品。

也算可以了。

現在這個年代不像後世,假貨泛濫。

吃都吃不飽,怎麼可能有心思去做假?

至于贗品也是前朝留下的。

按照規定,李國慶給了張工三塊錢的提成。

不管美滋滋的張工,李國慶把那十來件真品給收了起來。

至于贗品,不值錢,直接丟在傻柱的房間。

等有機會處理掉。

張工可能小賺,但自己永遠不虧!

只會賺得更多!

回到家的時候,關紫宜拿出了一張紙遞給李國慶。

一看,原來是劉海中的審判結果。

這案件很簡單。

上門偷竊!

有目擊證人!

剛才听張工說這劉海中進去的時候還咬了閻埠貴。

但是由于前天晚上,李國慶和張工說了閻埠貴私了的事情。

所以,張工被叫人做證人的時候,沒有把閻埠貴給供出來。

再加上閻埠貴說自己也會看到劉海中盜竊。

至于劉海中為啥要咬他,估計是報復。

最後的結局是劉海中進去吃三年皇糧,賠償李國慶六十塊錢的損失。

至于六十塊是如何得出的,李國慶說是藏在傻柱家的六十塊錢的現金沒了!

至于其他被翻得亂七八糟的東西,看在劉海中已經受到懲罰後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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