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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友好的交談

嗒嗒嗒的腳步聲從樓梯口傳來,讓忙著數錢的老板皺起眉頭。

在看到信使後,他放下手中數了一半的鈔票。

拿起砍刀呵斥道︰「你是給臉不要臉是吧!」

說著他便朝著朝樓梯口走去,打算給信使一點教訓。

但剛走沒兩步,就瞄見信使的手中黑黝黝的消音手槍,頓時老板的瞳孔一陣緊縮。

訛你兩萬塊錢你就要殺人滅口?咱倆到底誰是警察誰是黑道?

雖然他是靠著拜山頭站穩腳跟的不入流角色,但敢在九華外城開紋身店,怎麼說也有幾分膽色。

看到信使手中的手槍後,老板並沒有嚇得丟掉砍刀舉起雙手敬禮。

而是隨手從桌子上抄起一個玻璃杯,砸向信使面門。

在用玻璃杯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同時,老板本人則是面帶厲色的提著砍刀沖了上去。

俗話說的好,七步之外槍快。

七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你說刀快?

凡是撇開個人神經反應速度談哪個更快的,都是在耍流氓。

信使啪啪兩槍,一槍打碎了玻璃杯,另一槍打在老板大腿上。

老板一個踉蹌趴在信使面前,抱著大腿發出淒厲的慘叫。

信使所使用的子彈是橡膠彈,但別以為橡膠彈就打不死人,這麼近的距離,如果打在腦袋上和鉛彈頭沒什麼區別,都得嗝屁。

正常的子彈打在非致命部位,修養一陣子後,最多留下一個槍眼,不怎麼影響日後活動。

而橡膠彈近距離打在身上,很有可能留下半永久性創傷,例如一大片淤青。

這一槍下去,老板的腿就算沒骨折也得在床上躺兩個多月。

信使沒有理會趴在地上慘叫的老板,他先把砍刀扔到地下室的角落,然後又來到沙發邊上,把鈔票收拾好。

原本守在樓梯口的金平安,在听到地下室的慘叫後急忙沖了下來。

信使一邊用櫃子里翻出來的麻繩綁住老板,一邊問道︰「你不去堵門,跑下來干什麼?」

金平安悻悻一笑︰「我這不是听見慘叫所以才下來看看……」

砰砰砰!

「老板?我剛剛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喚,沒事吧!」

樓梯口傳來學徒微弱的呼喊聲。

信使拿起槍指著老板的腦袋,朝他使了一個‘你知道該怎麼說’的眼神。

不過疼痛並沒有使他恐懼,反而激發了他的凶性。

老板惡狠狠的瞪著信使,牙齒咬得嘎吱響。

信使見狀,重新打開手槍保險,把槍口換了個方向,指著他下面的另外一個頭。

「沒事!忙你的!」

老板扯著嗓子大叫,大腿的疼痛,讓他的聲音里帶上一絲顫音。

「你說啥?」

地下室的隔音做的很不錯,上面扯著嗓子大喊傳到下面的聲音,也就課堂上說悄悄話的水準,不仔細听根本听不清楚。

「沒事!忙你的去!」

老板又把話重復了一遍。

說完這句話,上面就沒了動靜。

被綁在椅子上的老板強忍著疼痛問道︰「你到底是什麼人?」

「合法持槍的賞金獵人,你可以叫我信使。」

信使收起手槍,並撿起落在地上的彈殼。

「信使?」

老板疼的五官幾乎要縮成一團,但還是咬著牙努力尋找著相關的記憶。

可是怎麼想沒想到千花市什麼時候多了這號人物。

「我從內華來的。」

信使貌似看出了他在想什麼,主動解釋了一句,當然,這句話也有恐嚇的意思。

果不其然,老板在听到內華兩個字時,露出驚恐的神情。

有持槍許可證的賞金獵人,沒一個簡單的。

而且在內華市,想要辦下持槍許可證,至少要協助警方抓捕三十名窮凶極惡的罪犯,並在行動過程中有突出貢獻。

這還是內華市明面上擺出來的條件之一。

作為聞名全球的罪惡之都。

僅僅是一小部分從內華逃難到千花市的罪犯,就能搞出一個九華外城,那些墳頭長草的真大佬都是什麼級別可想而知。

對比之下,跟那些真大佬作對的持槍賞金獵人,更不可能是簡單貨色。

槍炮無眼,在槍戰每一天的內華抓捕三十名罪犯還能毫發無傷的人,完全可以稱作在世戰神。

所以能在內華市當持槍賞金獵人的,沒一個是善茬。

尤其是信使這種沒有缺胳膊少腿的賞金獵人,更是狠角色中的狠角色。

信使將速寫擺到老板的臉上問道︰「再給你一次機會,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見過!見過!他來我店里紋過紋身!」

老板連忙回答道。

信使輕輕點點頭,然後用手握住他的左手小拇指。

老板的心底頓時生出一股寒意。

「你認識他嗎?」信使很隨意的問道。

「不認識……啊!啊!啊!」

嘎巴一聲,老板的小拇指直接被信使掰斷。

「我真的不認識他!」

老板疼的眼淚都流了出來,不是他慫包,這是人的本能反應。

「下一個問題,說說任何有關他的信息,直到我滿意為止。」

信使還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他松開小拇指,再度握上了老板的無名指。

「兩個月前火哥帶著他過來紋身,就是他讓我在胳膊上紋了只鬼臉天蛾!」

老板生怕說慢了信使又把他無名指也給掰了,語速急促︰「我不是認識他,但火哥肯定認識!就是火哥帶著他過來的!」

說完,他帶著哀求的目光看向信使。

信使點點頭嗯了一聲,然後隨手掰斷了他的無名指。

「唔啊啊啊!!!」

老板緊咬牙關,強行把慘叫咽了回去。

站在一旁觀摩的金平安,下意識的後退半步。

他跟著警方見過不少死狀慘烈的尸體,掰手指這種手段不算什麼,信使那張平靜的臉才是他害怕的源頭。

哪怕金平安知道這個老板不是什麼好人,但他看向信使時還是會感到一絲害怕。

這種對別人施加酷刑,就像吃飯喝水一樣習以為常的人,才是最讓人恐懼的。

金平安這才發現,信使有可能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樣。

他一直把信使當做為探究真相不惜一切代價的殉道者,當做可以托付後事的同伴。

現在,他終于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信使除了是自己的同伴外,還是一名賞金獵人。

一名在內華市有持槍證的賞金獵人。

他可能並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麼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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