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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章 決戰開啟

最後,就見祝融一邊嬌喘,一邊就停住了腳步,她也不動手了,只听祝融說道︰「麟哥哥,你討厭,你欺負我!」

祝融停手,付麟也同樣站住了腳步,只听祝融的話音落下,付麟也跟著說道︰「融兒,冤枉啊,我可一直都沒有還手,怎麼是我欺負你呢?」

刷拉!

嗒嗒嗒!

就在這個時候,祝融就趁著付麟說話的時候,突然出手打向付麟,祝融自然是留手了,她怎麼舍得擊傷付麟呢?

「調皮!」而付麟那是什麼人,他不但是身經百戰的高手,更是一個內家通靈高手。

雖然,祝融她是偷襲,但是付麟還是能夠,輕松躲開祝融她的玉手,只見付麟左手拉住了祝融的小手,還捏了捏,另一只手,就刮了刮祝融的瓊鼻道︰「調皮!」

接著付麟就拉著祝融的小手說道︰「融兒,這樣算不算是我贏了呢?」

「麟哥哥,你討厭,快放手!」祝融害羞的急忙說道。

可是,付麟卻不想就這麼放過祝融,只見付麟拉著祝融的玉手不放,另一只手,卻抱住了祝融的腰肢,說道︰「融兒,你調皮,你說,是不是我贏了,不然的話,我就不放手。看你怎麼辦?」

「麟哥哥!」被付麟這麼抱著,祝融她就更加的害羞了,但是祝融還不能不說話,最後她沒有辦法這才嬌羞的說道︰「麟哥哥,你贏了,快放開我,大家都看著呢?」

吧嗒!

哈哈哈!

听見祝融服軟,付麟則是順勢抱緊了祝融,在她的俏臉之上,吧嗒親了一口之後,這才松開了祝融,只听付麟說道︰「融兒,以後你們姐妹就是我的女人了!」

「麟哥哥,你討厭!」祝融沒有別的辦法,雖然付麟是她所愛,還這麼優秀,同時還有一些壞,可是這個壞卻是祝融喜歡的。

就這樣,一場祝融部落,為族長兩姐妹選夫的事情就這麼結束了,而劉備和孟獲雖然,被氣的七竅生煙,但是事情已經落地了,他們也沒有辦法,只不過不知道,劉備和諸葛亮,孟獲在商議著什麼壞事。

而身為祝融族長的妹妹,祝如火則是更加的直接,她直接宣布自己已經是付麟的女人了,並且憑借付麟的能力,不但祝如火姐妹不是付麟的對手,相信在場的所有人,都不是付麟的對手。

而接下來,祝融她辦事則是更加的簡單明了,祝融宣布,三天後,舉行她們姐妹和付麟的婚禮,而祝融部落則是全族歡慶。

另外,在這里的還有很多外族之人,和劉備,孟獲,諸葛亮等人,本來祝融想讓劉備三個人離開的,可是劉備卻說,他們雖然沒有成為祝融二女的夫婿,但是遠來是客,所以,劉備想留下來,參加祝融族長姐妹的婚禮。

祝融和付麟雖然也知道,劉備沒有這麼簡單,但是他們夫妻都是藝高人膽大之人,另外,如果付麟和祝融不讓劉備等人留下來,就顯得付麟夫妻有些不近人情了,更是丟了付麟的臉面。

婚禮是人生最重要的儀禮之一。

婚禮是一種宗教儀式或法律公證儀式,其意義在于獲取社會的承認和祝福,防止重婚,幫助新婚夫婦適應新的社會角色和要求,準備承擔社會責任。所有的民族和國家都有其傳統的婚禮儀式,是其民俗文化的繼承途徑,也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儀式。

婚禮也是一個人一生中重要的里程碑,屬于生命禮儀的一種。世界上最古老、延續時間最長,影響最廣的婚禮是儒教婚禮、印度教婚禮、基督教婚禮,即三大文明圈的婚禮。在大部分的文化里,通常都會發展出一些結婚上的傳統與習俗,其中有許多在現代社會中已經失去了其原始所象征的意義,逐漸演變為世俗婚禮。

婚禮是一種宗教儀式或法律公證儀式,其意義在于獲取社會的承認和祝福,防止重婚,幫助新婚夫婦適應新的社會角色和要求,準備承擔社會責任。所有的民族和國家都有其傳統的婚禮儀式,是其民俗文化的繼承途徑,也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儀式。

婚禮也是一個人一生中重要的里程碑,屬于生命禮儀的一種。世界上最古老、延續時間最長,影響最廣的婚禮是儒教婚禮、印度教婚禮、基督教婚禮,即三大文明圈的婚禮。在大部分的文化里,通常都會發展出一些結婚上的傳統與習俗,其中有許多在現代社會中已經失去了其原始所象征的意義,逐漸演變為世俗婚禮。

婚禮, 漢族婚禮在華夏原為「昏禮」,是漢人一生禮儀,冠婚喪祭,中的一種,是屬于漢傳統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禮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

三千多年前的周朝就已經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禮」,婚禮是嘉禮的一種,載于儒教聖經《儀禮?士昏禮》《禮記?昏義》中,並且在《開皇律》《唐律》《宋刑統》《大明律》等歷朝法典中得到推廣,還通過吉凶賓軍嘉五禮的傳播影響了朝鮮、日本、越南等漢文化圈國家。

儒教婚禮儀式貫徹神道設教、天人合一的理念,對于婚姻、家庭的穩定、孝敬父母等傳統的繼承和發揚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正如《禮記》對貴族婚禮所做的規範化的表述︰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

《周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所謂神道設教,是指在時間、服飾、儀式上都要象天法地。儒教婚禮中,祖先崇拜和巫術觀念並存,鞏固男女性別角色及其社會責任。

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春秋時期,人們同姓婚會造成後代畸形及不育已有進一步認識,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

戰國後,以氏為姓,漢代以後,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對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朝、元朝一宗唐律,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地域更大,人口眾多,早成為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

故《明律例》與《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為二,中表面規定兩者皆禁止通婚,實際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結婚。清末冊律,將同姓不婚與親屬不婚合並,只禁止同宗結婚。

相傳華夏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

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于庭」「親迎于堂」的儀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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