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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二章 朱元璋的福利

眾所周知,朱元章不喜歡商人,因為朱元章有一個理論︰理財之道,莫先于農。他深深地知道農民的不易,因此在很多事情上他都是寬大農民,也就是史書中常說的︰寬農。

自朱元章上位起商人、地主的命運就十分悲催。

即使古代很多王朝都在重農抑商,但是朱元章將打壓豪強、寬農這兩項政策,當作了國策來執行,單單從這一點中我們就能夠感受到︰朱元章一直都在復仇的路上。

在打壓豪強的路上,朱元章可謂是古代皇帝之楷模,奇怪的是即使明朝的國力很強,朱元章在位期間豪強就根本抬不起頭。

主要原因︰朱元章是「窮人」

老朱是最底層的窮人,窮得平時上不起學,鬧饑荒時只能乞討,而仇富心理是根深蒂固在每一個窮苦人民的心中的。

尤其是當吃不上飯,只能沿路乞討的朱元章來說,他想不通,想不通為什麼那些富人、商人越在鬧饑荒的時候,還越要抬高糧食價格,甚至寧願倒掉、給家里的雞鴨豬狗吃也不願意施舍給農民。

這個觀點是不是很熟悉?

這是萬惡的資本家嗎?不是,這是市場經濟規律所導致的,古代、現代都一樣可在窮人眼里,他們就是可惡的商人,沒有同情心,眼里只有錢!所以窮人只能選擇造反,所以朱元章在當了皇帝之後,也是一個處處維護農民,想方設法打壓、剝削商人的農民皇帝。

也因為這樣,大明商人的地位很低,沉萬三僅僅住院一句話,就直接被抄了,他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也因為朱元章,大明的商人地位真的很低。

其中朱元章規定商人子弟社會地位最低,不能參加科舉考試。

這是很傷的明初,四民順序為「士農工商」,商人的地位為四民之末,即比奴婢的地位稍高一等。

此外,受到這些政策的影響,導致商人「地位低」的觀念在民間也是深入人心,即便是大商賈如沉萬三那種人物,也是被當作出身低賤之人,很多的小商人以及小攤小販更是被人瞧不起,被人當做賤民。

有錢沒有尊嚴,這是十分難受的,可是今天就在這里,朱朗直接拋出了大明義商的四個字,跟著朱朗告訴在座的所有商人,除了這大明義商的牌匾之外。

擁有大明義商的商人,子女可以讀書入仕,還可以捐錢購買榮譽官位,並且可以用金錢雇佣人代服勞役等等,一些特殊的提高地位的方法。

而且這大明義商還僅僅只是開始,以後,朱朗認為只要做了好事的商人,就應該得到這樣提高地位的獎賞,你是不知道,朱元章這因為從小吃了很多的苦,知道農民不易,所以格外重視民間疾苦,當了皇帝後,出台了各種政策,讓老百姓不再吃苦。

這些政策每一項都是要花錢的,大把大把的花錢,為什麼朝廷沒有銀子,都是為了百姓花出去了。

比如說朱元章對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頒布詔書和法令,規定每地要善待老人,並讓縣官定期送去米面衣物進行慰問。朱元章怕執行不力,就又叮囑禮部尚書,要以皇帝的名義再次重申一下這項政策。

洪武六年規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令一子侍養,免其差役。」也就是說,為了更好地讓70歲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國家允許老人的一個兒子免于服役。

對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給予精神表揚,還給予物質獎勵,賞賜衣物,發放獎金。

而且,這些孝子孝女年老時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當他們年屆60歲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歲時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親模範不幸成為孤老,那麼他們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養濟院的同等待遇,當地養濟院會每月按標準把錢糧送到他們家中;去世後,政府還會發放三兩銀子作為喪葬費。

這些都是銀子,跟著朱元章還開辦免費養老院︰養濟院

我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叫養濟院,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等都為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

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

但有許多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在唐代以前,沒有形成較好的救助機制,主要是以賜給衣食等實物為主,治標不治本。

到了唐代以後,除了仍發放實物外,還探索設立了收容貧老、乞討流浪人員的專門機構。

洪武元年,剛剛建立了大明的朱元章第一件事情,就是直接下詔︰「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養者,官為存恤」(《明太祖實錄》卷34)。

洪武五年又下詔,「詔天下郡縣立孤老院」。

不久,孤老院改名為養濟院。其收養對象為︰「民之孤獨殘病不能生者,許入院。」明代的養濟院制度得以確立。

為保障養濟之政的推行,朱元章將其載入《大明律》,規定︰「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

在朱元章的倡導下,許多府縣在洪武年間都設置了養濟院。明成祖時,養濟院的建置得到改觀,養濟院在「天下府州縣俱有」(《明太祖實錄》卷127)。弘治年間,養濟院由內地州縣向邊陲各衛所擴展。

為了監督執行,朱元章派官吏暗訪,但凡有困難戶沒得到救助,地方官要受得責罰。

現存于各地的明代養濟院遺址,都有秀麗的綠化與清澈的井水,在當時堪稱高檔舒適樓盤。官府對養濟院補貼︰成年人每月三斗米三十斤柴。還有冬夏布匹三丈。

最讓人想不到的是,朱元章還給建造了免費公墓︰漏澤園

漏澤園,是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尸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

老有所養,死有所葬。這個規定寫入《大明律》,朱元章遺詔後代子孫認真執行。

老朱還做了一件事情,《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農歷八月,朱元章給南京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在龍江找了一塊閑置土地,蓋了260間瓦房,供沒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員很快執行了。一個月後,朱元章又給華亭縣的官員下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這是什麼這是保障房呀,老朱有一個夢想就是居者有其屋,有歷史學家研究後,認為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明朝朱元章時期是中國社會福利最好的時期。

這些都是要花錢的,老朱將大批錢的砸了下去,皇帝是個好皇帝,但是這樣的福利,也讓大明的財政受到了嚴重的缺失,沒有朱朗的大明,後來只能靠印刷紙幣來度日。

不過,值得欣慰的時候,此時的大明有了朱朗,朱朗說服了朱元章,讓大明的商人用銀子來買回自己的地位,跟著再用他們的銀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于讓這些商人為大明的那些老人,窮人白打工。

朱元章最後同意了,答應先用大明義商做試驗。

只是朱元章都沒有想到,這個試驗太絕了,大明義商四個字出現之後,並且朱朗又說了大明義商的好處之後,此時在封樓中的那些大明的商人就已經殺瘋了,本來朱元章認為五千兩就已經很高的那些水晶琉璃直接被賣到了五萬兩,此時的封樓中有三百名商人,一百名權貴和幾十名的使臣。

但是此時的權貴和使臣只能靜靜的看著已經殺紅眼的那些商人。

「十萬兩!」胡山直接喊出了一個破天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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