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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新為什麼會認得這種帶殼小麥?他當然認得!

孫志新這人性子野, 喜歡旅游、探險,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關的活動。走的地方多了, 看的東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認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麥子和蒜苗幼苗的區別, 他可以;大學的同學鬧出青豆是青豆,黃豆是黃豆,不知道青豆摘下來曬干了就是黃豆的笑話,他卻不會。

因此一見到滿地滾落的帶殼麥粒,孫志新一眼就認出了這些個不得了的東西。

問題是,烏蘭哈特又是怎麼認得它,並把它鄭重的收藏起來的?若說烏蘭哈特收藏辣椒的行為孫志新還覺得能理解, 那東西紅艷艷的看著很可愛, 會引來烏蘭哈特喜歡並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現在的某些少數民族一樣,仍有著喜歡用曬干的干辣椒來裝扮屋子的民族風俗。

但這些麥粒怎麼會被烏蘭哈特鄭而重之的收藏起來,孫志新有些想不通。一個總是依靠掠奪為生的部族首領會著重萬分的收藏著小麥這種東西,孫志新想來想去就只有一種解釋︰這個時空已經有別的部族知道了小麥的用處, 並在栽種和食用它, 又被烏蘭哈特所發現,因此搶奪了過來。至于她是留著自己吃還是打算來年種植,這個孫志新猜不到。

現在孫志新只是在想兩個問題,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種植小麥食用的部族存在歷史已經證明過,懂得種植技術的群體總是更發達。那麼它們在哪里?可不可以與他們交往成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顯得太過于弱小,再來一個更強大的一些烏蘭哈特只怕就要完蛋, 結交盟友顯得很有必要。

但這個念頭只在孫志新腦中閃過了一次就打住,因為跟先進的部族接觸有很大的風險,落後就要挨打這個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適用,被對方吞並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風部族和獵人部族的交好從概率上來說是機率很小的事,因為憑空多了一個自己兩邊部族才被聯合到一起,兩邊族長是因為互相之間成為了家人才沒有異心,換了其它的可不見得。誰敢說那個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個烏蘭哈特?下一個烏蘭哈特也許更有野心,實力很強大,可以輕易吞並掉自己這樣的小部族。

明白這點,孫志新想要接觸會種植小麥的那個部族的心思就澹了。

另一個問題是烏蘭哈特弄來的小麥到底是哪種麥子?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小麥是怎麼來的,但孫志新曾經看過一篇講述小麥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麥的起源歸結于一個有趣的謎題,謎題就在于到長時間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麥,無法為普通小麥的雜交進化論提供依據。

說起普通小麥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麥是個徹頭徹尾的雜種,由一粒小麥、小斯卑達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拼湊而來很像個雜貨鋪,是吧?簡單的說,一粒小麥與小斯卑達山羊草先拼出一個雜交種。這個雜交種又因為偶然的機會進化成二粒小麥。最後再與方惠山羊草雜交,就成了普通小麥。

現在孫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將灑落在地上的小麥顆粒全撿回來,認圖辯認出來它到底是哪一種。

不過最後孫志新仍是失敗了,他可並不是什麼農學家,只認得地上的麥粒應該是更進化度很高,已經雜交完成的普通小麥,卻認不出來它到底是冬小麥還是春小麥。它們一個當年春種秋收,一個當年冬種來年夏收,對溫度的要求差別很大。

不過孫志新不是很介意這個,他急于求證的是從烏蘭哈特的遺物里得到的小麥到底是死種還是活種,如果是死種,就這點量來看,除了煮點小麥粥喝或是烤幾個面包做幾個饅頭嘗嘗新鮮就沒啥想頭。而如果是活種部族的機遇就來了!它甚至可以借著小麥的推動一飛沖天!

是!在烏蘭哈特的遺物里能找到小麥,真是一個意外的天大驚喜!

有那麼一剎那,孫志新很想把烏蘭哈特的尸體從雪地里刨出來,毫不吝嗇的在她臉上親上兩口。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個半死不活也不冤。

見孫志新長久不語,一直在一臉若有所思的撿麥粒,那動作,那神情,竟是比當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納魯贈的獸牙還更珍重。

眾人互看一眼,全都開始幫孫志新拾麥粒,一粒粒全撿起來,重新尋了一個完好的皮囊裝起來。

納魯左右瞅瞅大家,又低頭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麥粒這種技術活他幫不上忙,干脆運動狼尾,像掃把一樣把麥粒掃攏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撿。這家伙,動作習性真的是越來越狼……

當場的氣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撿金子一樣拾麥粒,直到納魯把尾巴當掃把使,布庫又捧著自家親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麥粒後氣氛才變得輕松了些。

孫志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發覺自己入了魔障,小麥的重要性和它能帶來的改變讓自己變成了魔戒里的穴居人,太過重視,以至于忘我。

世上有時候確實就是有一種古怪的緣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強求不來,就像眼下重要無比的小麥一樣。既然如此,何不抱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灑月兌態度去看待它呢?

孫志新嘆了口氣,終于可以輕松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麼吧?」

布庫拼命點頭,他早就想問了,可吉瑪的臉色和現場的氣氛壓得他竟是不敢問。

泰格也看著孫志新,一臉的詢問,能讓小新露出這種表情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孫志新抱著重新裝入皮囊的小麥,抓起一把,感覺它們的飽滿以及在手指間流泄的美妙質感,嘆道︰「這個東西叫小麥。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樣是活種,整場和烏蘭哈特的惡戰,我們簡直是佔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現在想來真像是專門來獻寶的……」

「是嗎?」泰格斜著眼,所謂的寶貝差一點就被他隨手給扔了,幸好看到裝著它的皮質不錯才拿回來瞧瞧。

布庫還是沒搞懂小麥是什麼,忙不迭問道︰「吉瑪,什麼是小麥?它是拿來干什麼的?」

孫志新輕輕一笑,看了看皮囊里的小麥,保守估計它們應該有兩斤左右,損失一點點應該不要緊。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里把它們煨到火去加熱烘烤。

過得一陣之後,麥粒被烤熟,而且運氣很好,好一陣 啪作響聲不斷,竟有一大半的炸裂開來成了爆麥花。體積暴漲之下,石碗有些裝不下,一滿碗褐花褐花的爆麥花裝著,真是好看得很。頓時的,便有一股子若有似無的麥香氣息散發開來迷漫在空氣里,清香誘人,帶著爆麥花獨有的芳香氣味。

「呀!真香!」布庫吸了吸鼻,歡喜無限的叫道。

納魯和銀星的靈敏鼻子第一時間聞到了這種香味,孫小魯更是蹦噠過來伸嘴想去吃。

孫志新把它拖開,一人分發了一些爆麥花,笑道︰「嘗嘗。」

布庫一嘗就眉開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麥是用來像這樣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嘗,像納魯和銀星這號嘴大的能品出什麼味道來不知道,在場的凡是生著人嘴巴的都吃著覺得很香,味道與以前吃過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孫志新沒吃,做為一個現代人,女乃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麼他沒吃過?比較而言,其實爆麥花還是味道最差那種,連在商店里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麥花糖出售,單純的爆麥花一般沒有人吃。

搖頭笑笑︰「小麥不僅僅只是像這樣吃,我只是圖省事,選了最方便的辦法,它的吃法多得連我都數不清。大家覺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應該是用石磨去掉表面的硬殼,把里面的果實磨成細粉,再用這種叫做面粉的細粉來制做成各種食物。像面包、面條、麥粥、饅頭、包子、花卷、餃子、油條、春卷……能數出幾百幾千種來。在我那里,專門用面粉做面食的相關工作還有個專門的名稱,白桉。」

眾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布庫更是听得口水流得三尺長,用這個可以做數不清的食物品種?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瑪這般看重它,原來它竟是這麼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細,听到孫志新說起在我那里的時候下意識看了他一眼。不過還沒來得及多想,又被孫志新嘴里滔滔不絕的新名稱拐去了心思。

瞪著孫志新手里的小麥,布庫忍不住道︰「吉瑪,我還想吃點兒剛才那個叫啥?」

「爆麥花。」

「對,就是它。」

孫志新搖搖頭,道︰「不能再吃了,我還要用它做其它的用處。」

布庫有些失望,但還是懂事的點點頭,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瑪,你要用它干嘛,我看它們並不多啊,能做出來你說的那些好吃的?」

「現在確實不多。」孫志新又抓起一把麥子,放到眼前細細的看,他還真不肯信這些連外殼都包著的麥粒會全都是死種。

「不過,小麥真正的好處在于它可以不斷的種植收獲。如果它們跟我想像中的一樣是活種,那麼我手里的這一包小麥就會變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孫志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試驗一下,把這些帶殼小麥浸到水里去試試,看它們能不能發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綠豆來發綠豆芽一樣,小麥的發芽條件也並不挑剔,合適的溫度,有水就行,條件很容易滿足。

只要能發芽證明它們不是死種,接下來的種植孫志新雖不敢說是行家,基本的東西卻都會!烏蘭哈特帶來的這個寶貝將會在部族生根,從此成為部族的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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