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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做人,要貴在知足啊

一日一日又一日,隨著天氣變的越來越炎熱,一九八三年的全國高考,也終于來臨了。

與之前的高考時間不同,一九八三年的高考時間,並不是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而是改成了七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七日。

至于原先的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也沒有閑著,改成了中專考試。

為何這年要改考試日期,官方沒有給出解釋,總之乖乖听話,到時間去考就是了。

其實早在高考時間下來之前,曹志強就讓吳青紅跟她老媽回了老家,去準備參加高考,但是吳青紅的父親沒有跟著去,而是去了上海。

因為劉主任辦事很快,立刻就把吳澤民調去了上海大光明電影院,當普通職工。

其實調動吳澤民的工作很簡單,只需要給上海文化局那邊打個招呼,然後再給吳澤民一張介紹信,這樣一來,吳澤民就可以自己拿著蓋了文化部紅章的介紹信,去上海文化局報道了。

這個蓋了紅章的介紹信,跟大學生畢業時候拿的派遣證差不多,唯一的區別就是要提前打電話通知一下那邊的接收單位。

說句不好听的,這就是所謂的空降人員。

當然了,正常來說,像吳澤民這種人員調動,應該檔桉隨人走。

也就是說,吳澤民去上海的新單位工作,除了介紹信,應該還拿著自己的檔桉去才行。

可吳澤民的檔桉還在原先的單位里,並沒有放人,于是這就是一個麻煩。

不過也不是大麻煩。

只要吳澤民有了新單位接收,他就可以先再新單位落腳,再重新回原先單位,要求原先單位把檔桉提出來,正常來說都不會不給。

原因很簡單,一個人能自己找到上海的事業單位接收,那能量背景肯定不小,如果還死死的不給人檔桉,這就是結仇,最後刁難不成,說不定還會惹禍上身,根本沒必要。

就算真有那種不開眼的,不還有曹志強嘛,他隨時可以讓劉主任去個電話。

劉主任別看只是個主任,但人家是文化部的,級別比吳澤民原先單位的廠長級別都高好幾級,有他出頭,這種事情自然輕松簡單。

這就是京官的好處了,別看在京城本地不咋起眼,上下班還得騎自行車,但對比外地官員,那就是妥妥的上官。

首都就是首都,終究與別處不一樣。

雖然先後把吳青紅一家送走,但曹志強並沒有搬回後海的四合院,因為青紅的閨蜜顧珍珍,也就是小珍還在那住著,曹志強回去不合適。

小珍現在已經有工作了,在一家新華書店當實習工。

很明顯,這個工作是曹志強幫忙安排的。

之所以沒把顧珍珍安排進紅光機械廠或者出版社,一來是沒有合適的崗位安排給她,二來也是不想有個耳目在身邊。

甭管怎麼說,小珍既然是青紅的閨蜜好友,必然是青紅的死黨,要是放在紅光出版社或者紅光機械廠,那各方面都不方便。

還是把她調去新華書店做個銷售員,大家都滿意。

只是小珍剛參加工作,還是實習工,收入不多,所以暫時依舊在青紅的家住著。

實際上,如果是曹志強自己的意思,早就不想讓小珍住在那了,畢竟是個大電燈泡。

但吳青紅喜歡跟小珍在一起,也只好由著她。

畢竟不管怎麼說,顧珍珍是吳青紅從小玩到大的發小,很多話不會告訴父母兄弟,但卻會跟發小無話不談。

所以啊,既然青紅喜歡,那不管是出于寵溺也好,愧疚也罷,反正曹志強一向都是青紅說啥就是啥。

青紅這次回老家參加高考,顧珍珍又不高考,所以就沒跟著回去,畢竟她已經在京城這邊上班了。

而青紅不在,出于避嫌的需要,曹志強也沒必要回去。

總之,高考之日的前一天,曹志強跟往常一樣,先開車去了金秀英家,跟金秀英重新復習了一下卷子,確定沒問題了,才再第二天,一起去考點進行考試。

雖然這一次,曹志強跟金秀英分別被分去了不同的考場,但依然都是在一個學校,所以考試結束後,還是很方便集合的。

與曹志強的輕松不同,或許是知道這是關系到自己今後人生選擇的重要考試,所以金秀英相當重視。

按照金秀英的話說,她已經把曹志強給她的卷子做的爛熟于心,只要高考卷子的內容一模一樣,她保證能夠考高分。

當然了,金秀英牢記曹志強的話,關鍵不是高分,而是控分。

畢竟金秀英跟曹志強的天才人設不一樣,她如果考試成績太過妖孽,一定會引起懷疑,到時候就麻煩了。

好在金秀英雖然平時看起來很叛逆的樣子,但其實那種叛逆更多是一種偽裝。

在骨子里,她其實是很听話,很順從的一個人,前提是你得讓她認可你。

比如在曹志強這里,金秀英自從認可了曹志強之後,別看表面大大咧咧,其實一直很听話,也從沒想過上位之類的事情,最多就是想當曹志強的情婦。

哪怕之前金秀英反推曹志強那次,也不過是金秀英出于感激跟害怕的心理。

感激自不必提,沒有曹志強,就沒有她現在的愜意人生,依舊會像流浪狗一樣到處流浪。

至于害怕,是金秀英害怕失去這種生活,害怕曹志強再次拋棄她。

所以,金秀英才想用獻身當情人這種方式,來跟曹志強形成一種更緊密的關系。

至少,當了曹志強的情人,曹志強就不會輕易舍棄她了。

金秀英跟其他女人不同,她現在是真的除了曹志強,再沒有別人可以依靠了。

于媛媛也好,吳青紅也罷,甚至包括郝淑雯,那都是有家人的。

可金秀英呢,說是有家人,但早已經形同陌路,跟孤兒也沒啥大差別了。

再加上金秀英曾經做過一陣社會青年,早早接觸過社會很多黑暗面,所以別看她年齡最小,但要論心理成熟度,估計也就郝淑雯能勝她一籌。

某種程度上,金秀英在察言觀色方面,恐怕是曹志強目前所有女人中最強的一個,只是她很聰明,從來不刻意表現出來罷了。

過去,金秀英一直把自己包裹在一個沉默寡言,一言不合就拔刀的乖戾人設外殼之中,而且還故意邋里邋遢,把自己弄的很髒很丑,都是為了防止自己受到侵害罷了。

仗著她的特殊身高,以及乖戾的表現,過去也確實沒人把她當女人看待,只是把她當打手。

直到穿越後的曹志強找她做局,她才趁機攀上曹志強這個高枝,並在多方觀察之後,才果斷出手,反推曹志強,用自己的第一次,綁定了曹志強這個金主。

沒錯,金秀英從來就不是個傻子,一個傻子怎麼可能在沒親人幫忙的情況下,一個人活到現在?

當年金秀英跟著魏大軍,也不過是沒地方去,只有魏大軍那些人肯收留她而已。

其實拋開立場來講,魏大軍實際上是個不錯的大哥。

比如說,魏大軍十分講義氣,而且也十分維護小弟,個人操守也還不錯,尤其是男女之事,不管對自己,還是對小弟,都管的很嚴。

所以魏大軍那伙人,平時都只是干一些收小商小販的保護費之類的事情,再不就是自己干點個體戶的營生,倒騰點南方貨過來賣,但從來不主動欺男霸女,也不玩搶劫那一套。

再加上魏大軍有個背景很不錯的親戚,所以他之前一直混的不錯。

如果沒有曹志強的主動設計,恐怕就算嚴打,他們也能安然月兌身。

畢竟魏大軍那伙人不是單純的流忙團火,他們也有自己的營生,犯的都是小罪,且因為有高干親戚,嗅覺比較敏銳。

因此,如無例外,說不定那個魏大軍之後,就能搖身一變,變成知名企業家也說不定。

畢竟後來很多企業家,都是魏大軍那個路數。

所以金秀英過去跟著魏大軍,單純就是魏大軍能養她,可就算那樣,她還是倍加提防。

可曹志強不一樣,真的不一樣。

別人怎麼看曹志強,金秀英不清楚,但在金秀英的眼楮里,曹志強做事更狠更絕,也更有手腕!

其實一開始,金秀英沒想過背叛魏大軍,她是被曹志強威脅著上了賊船。

因為她當時看得出來,曹志強那時候是認真的。

一旦當時金秀英不答應幫曹志強陷害魏大軍,曹志強真的可以立刻去公安局舉報,連金秀英一起抓的。

在這時期,當街搶劫一萬塊錢是什麼罪,金秀英很清楚,那絕對是能槍斃的罪名。

曹志強為了把他們一網打盡,為了告別過去,居然能想出用一萬塊錢陷害人的手段,這讓金秀英不寒而栗。

所以在當時,她只能答應。

後來的變化,一切都如曹志強預想的那樣,十分順利,甚至一些金秀英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居然也有人主動替曹志強擺平了。

這讓金秀英意識到,曹志強是個更狠更絕,且運氣更好的人。

之後又了解了曹志強更多的信息,知道他的發財之路居然是靠寫詩寫小說之後,就更加驚訝了。

她萬萬沒想到,一個心思縝密,手段毒辣的人,竟然還是個大才子,這簡直出乎她意料之外。

但那時候,她已經是曹志強的人了。

畢竟她是共犯,這是最好的鎖鏈。

然而,正如曹志強不擔心金秀英事後翻供一樣,金秀英也知道自己其實拿曹志強沒辦法。

因為一旦金秀英翻供,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壓根拿已經認識越來越多權貴的曹志強沒轍。

換言之,曹志強可以拋棄金秀英,但金秀英除非跟曹志強同歸于盡,否則就沒啥真正能約束曹志強的。

雖然曹志強給了金秀英不少錢,可這依舊很難讓金秀英有安全感跟歸屬感。

因此,在觀察了許久之後,金秀英果斷決定,利用自己女人的優勢,趁著曹志強對自己還感興趣,獻身給他。

一旦成了曹志強的女人,就算曹志強事後厭煩了,也一定不會不管她,起碼要給她一個交代。

比如重新打排球,就是金秀英的一個嘗試,也是她的一個執念。

因為金秀英當初確實是打排球的能手,只是因為特殊情況才中途斷掉她的職業生涯。

現在曹志強既然肯幫忙,她當然要試一試。

所以說,金秀英別看平時還是一副不領情的樣子,其實她內心里是很感激曹志強的,也一直很用心的在訓練跟學習。

在曹志強不知道的情況下,金秀英一直在做著大量的體能訓練跟技巧訓練,而且飲食方面也很注意,真的是多吃肉蛋女乃,少吃米跟面,蔬菜水果也狂吃。

狂吃狂訓練的情況下,她的體能也好,技巧也罷,都進步神速。

比如她的私人教練丁海燕,就一直夸她是個打國家隊的好苗子,只可惜她有進少管所的過往,一般體校不收她。

在這個企業俱樂部沒開始的時代,體校不收,基本就等于斷絕了進國家隊的路。

好在,曹志強又給她找到了一條新路,那就是高考。

是的,高考是不在乎你是否進過少管所,只要分數夠,就能考上大學。

而體育大學,也同樣不管你是否進過少管所,只要你分數夠了,體能達標了,就可以去上學。

只要進了體育大學,就可以學排球專業,然後通過大學排球隊,再去競選國家隊。

這條路當然可以走,但一般人是走不了的。

畢竟一般學體育的,能考上體育大學的依舊是鳳毛麟角,因為體育生大都文化課成績很差。

可萬萬沒想到,曹志強居然連高考試卷都能提前弄到,這又讓金秀英刮目相看。

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這既讓金秀英感到驚喜,也讓她感到恐懼,但與此同時,還有一種敬佩跟依戀在里面。

是的,人終究是感情動物。

跟曹志強相處了這麼久,被曹志強一直好吃好喝好住好說的養著,還有了肌膚之親,要說沒有感情,那是假的。

只是金秀英知道自己的情況,她不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美人,反而因為身高太高,身材太壯,有點像是怪物。

因此,金秀英沒奢望過成為曹志強的正宮,能當他的情人就不錯了。

就算當情人,她也過的比一般人好了,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單獨住小洋樓,吃喝用度都媲美高干,且還能有私人教練,提前得到高考試題的。

做人,要貴在知足啊。

貪心不足的下場,她見了太多太多了。

「好了,馬上就要進考場了。」

第一場考試進場之前,曹志強再次叮囑即將分開的金秀英。

「英子,要沉住心,正常發揮,按照我們說好的,好好控分,千萬別亂來,千萬別引人注意,記住了嗎?」

「記住了。」金秀英輕聲道,「我知道該怎麼做,你不用再囑咐了。」

曹志強這才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拳頭︰「很好,既然如此,那就去吧,加油,共勉之!」

金秀英微微一笑,也伸出拳頭跟曹志強的拳頭輕輕踫了一下︰「加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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