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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以後你可要罩著我

說完一口把酒干了。

「看在藍仔的面子上,今晚的事情就算了,以後要是敢在這里亂來,你一定會死的很慘,好了,你們聊。」雷哥說完直接走了。

雷哥走後,王勤和鄭藍一邊喝酒一邊聊天,鄭藍有意無意的問一些王勤的過往,王勤倒也沒隱瞞什麼,能說的就說,不能說的就含糊其詞。

大概過了半個小時,王勤一臉殷勤的問道︰「對了,藍哥,你說要帶我發財,不知道要干的是什麼?」

「這個明天再說,今晚先玩個痛快。」鄭藍道。

「行!一切听藍哥安排。」王勤很識相的沒追根究底。

一想到現在聊的像朋友,過幾天要把他干掉,心里有些復雜。

同時也有些奇怪,在監獄里,一天沒見鄭藍說一句話,要不是不了解內情,還以為他是個啞巴,沒想到現在可以聊的熱火朝天。

這感覺有些不真實,完完全全就是兩個人。

只是從這一點就能判斷出鄭藍是一個非常能隱忍的人,夠狠,心思也一定非常細膩,這樣的人混社會一定也非常可怕,因為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要你命。

所以和這樣的人接觸要非常小心,不能露出一點端倪,否則沒等展開刺殺心動,就會被反殺。

因此,王勤異常小心,哪怕是開著無關痛癢的玩笑也是經過反復考量。

就這樣應付著,玩到一點多,鄭藍已經搖搖欲墜,眼看就要撐不住,口齒不清的道︰「我不行了,先去休息,你隨便玩,今晚的一切花費算我的。」

「那就先謝藍哥了。」王勤說著客套話,只是目光帶著鄙夷,似在說你也太差勁,就喝這點酒就扛不住,真不像個男人。

鄭藍走後,王勤不敢跟過去,因為這是他的地盤,不能讓他們起疑心。

因為沒有熟人,只能一個人到大廳接著玩,王勤知道演戲必須演全套,要演出讓人感覺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便宜就佔的小混混模樣。

大廳里的人還不少,男男女女個個搖頭晃腦,快樂似神仙,明顯藍色小藥丸沒少吃。

「好酒美色當前,天天這樣生活比神仙都瀟灑!」

王勤心里感嘆了一句,馬上也加入其中,不多時就勾搭了一個氣質冷艷的少婦,盡情享樂其中,看起來一點防備都沒有,仿佛不把自己的命當回事。

此時,一個豪華的包廂中,雷哥和鄭藍相對而坐,如果王勤在場肯定會驚訝,因為此時的鄭藍那還有搖搖欲墜的樣子?根本就像沒喝過酒一樣。

「這小子能信的過?」雷哥臉色帶著懷疑之色道。

「這一點我倒是不懷疑,只是覺得他腦子太笨,是個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貨色。」鄭藍道。

「這倒沒什麼問題,不懂的可以慢慢教,關鍵還是能不能信任的問題,我們已經輸不起。」雷哥道。

「怎麼?听你的意思想金盆洗手?」鄭藍點了一根煙,漫不經心的道。

「藍仔,和你說句心里話,六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但足以改變很多事,時代已經變了,警察的辦案手段高到難以想象,干我們這一行越來越難,更氣人的是我們冒著生命危險賺的錢還沒合法洗錢賺的多。」雷哥道。

「行!我听你的,干幾票大的就收手。」鄭藍道。

「好吧!你的事情我就不插手了,你自己看著辦!」雷哥道。

當晚,王勤又瘋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感覺身體被掏空,有些乏力,走出星光夜總會的時候還有些疲憊。

拿出手機準備叫車,發現手機已經沒電關機,正愁不知道怎麼叫車。

這時,一輛黑色的奧迪剛好開了過來,停在身邊,王勤一看馬上認出是周應強的車,沒想到這家伙還真一直在等自己。

「昨晚沒事吧?」上了車,周應強急切的問道。

「教訓了幾個小嘍嘍能有什麼事?」王勤坐在副駕駛,雙腳都快放到擋風玻璃上,懶洋洋的道。

「那就好,雷哥是怎麼說的?」周應強看王勤鞋子都沒月兌就架在上面,絲毫沒有不悅的神色。

「還能說什麼?我們已經是兄弟,以後這里可以隨便玩,不用錢,知道不?」王勤一臉志得意滿的道。

「勤哥!行啊!有雷哥出面,那東哥的事情根本不是事,以後可要罩著我呀!」周應強沒有懷疑王勤的話,一臉殷勤的道。

「那是當然了,不過你這麼混的開,大概也不需要我吧!」王勤道。

聞言,周應強知道王勤對自己有些不滿,回想著自己昨晚做法確實有些不地道,包括利用他去威脅張老板,連忙道︰「勤哥,對不起啊!你也看出來了,不是我不想幫忙,而是真的心有余而人力不足啊!」

「行了,我沒有怪你的意思。」見周應強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王勤泛起一身雞皮疙瘩。

「多謝勤哥!你現在成為雷哥的兄弟,很多方面需要打點,先從我這里拿一百萬去吧!」周應強知道今天再不出點血,估計會錯過和王勤深交了。

「好,這錢我收下,以後遇到什麼事情報上我的名號,從今以後我就叫鬼手。」王勤覺得這錢要收,要不然為人處世不像個混混,說不定雷哥和東哥都在注意著自己的一舉一動。

因此,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接著,兩個相談甚歡,不多時,已經到了柳崗村,王勤下車告辭。

回到家里,父母剛好沒在家,王勤在的房間給手機充上電,然後躺在床上,仔細回想著昨晚發生過的點點滴滴,生怕漏過出現馬腳的地方。

來來回回想了好幾遍,覺得沒什麼遺漏,開始思考著怎麼刺殺鄭藍而不留下任何證據。

越想越頭疼,想要殺鄭藍並不難,帶著家伙過去一刻子彈就能送他歸西,可是要不留證據可就難了。

根據目前的資料,鄭藍一天到晚都呆在星光夜總會里,其他的行蹤一概不知。

而東哥只給五天的時間,這五天根本不可能打探到鄭藍的一切行蹤,所以行動的地點只能在星光夜總會里面。

可是要神不知鬼不覺的在星光夜總會里把鄭藍干掉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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