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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狂魔—奧亞

凡斯凱瑞侍衛們回到萊頓村的時間,比洛薩還要晚上兩天。

按理來說,找到目標後,返回的速度應該是很快的。

但這些桀驁的士兵在找到野蠻人大部落後,並沒有直接返回,而是試圖繼續探查下去。

結果在搜索的過程中,被一支狩獵小隊發現了。

一支狩獵小隊自然不是四人的對手,但被發現的地方卻離好幾個小部落不遠。

于是,在數百名野蠻人的追殺下,這幾人就踏上了逃亡的旅程。

為了不將野蠻人引向還在做準備的萊頓村,西穆勒帶著小隊繞了個很大的圈子。這才擺月兌追蹤,平安回到了這里。

說是平安,但也不算是安然無恙的。

四名精銳戰士,各自帶著些輕微的的傷勢,投槍只剩兩把,鏈甲多出損傷。

不過看著幾個家伙的樣子,倒是對一連串的戰斗很是開心。

「雖然做工非常粗糙,但這確實是鐵器啊。」

洛薩伸手拿起侍衛們帶回來的狼牙棒,端詳了一會兒說道。

這跟狼牙棒主體是木制的,只在頂端包了一層厚厚的鐵皮,瓖嵌了四十多跟雜亂的釘子。

雖然比起獅騎士釘錘來說劣質的不行,但其威力卻是可以想見的。

尤其是,當它被握在身強體壯的野蠻人勇士手中的時候。

「不止是如此,洛薩大人。」

西穆勒補充道︰「我們發現的那處聚集了大量野蠻人的山谷中,幾乎每個野蠻人都持有金屬武器。

這些金屬武器大多是類似于這種棒子,材料卻並不全是鐵質,只從外表看,應該是青銅做的。」

「嗯……」洛薩雙手抱胸沉吟片刻,接著問道。

「那麼也就是說,這幫野蠻人已經具備一定的文明水平了嗎?」

「這,我並不敢肯定。」

西穆勒猶疑地回答道。

「錯不了的,能夠聚集起規模達到五千多人的部落,必然是形成了一套管理系統的。否則的話,估計就連食物的獲取,都會讓整個營地奔潰的。」

相比之下,洛薩倒是更肯定些。

「只是如此一來,局勢就更加艱難了啊。

僅你們發現的野蠻人,數量就達到了一萬多人,恐怕最終的總數要超過三萬人吧。

三萬多人,就算其中只有一半野蠻人男性,可作戰的兵力也會超過一萬五千多人,更別說野蠻人女性也是不錯的戰力呢。

雖然數量上來說,還比不上二十年前,但一個具備初步文明的勢力,可比單純的,一盤散沙般的‘野蠻人’,難對付太多了啊。」

一萬五千人的兵力,即便是洛薩能開掛,也覺得自己勝算渺茫。

雖然能夠通過系統征募菲爾茲威士兵,但眼下只有一個村莊領地的他,要積累兵力要花費很長的時間。

而且招募士兵和升級士兵都需要花費第納爾。一旦被切斷了和卡塔爾城的聯系,只靠奎格芬商店每周那點產出,洛薩根本就不可能招募到足夠擊敗對手的部隊。

當然,這都是建立在由他單獨對抗百倍敵人的情況下。

事實上,目前洛薩倒也並不是很擔心。

畢竟天塌了,還有高個子頂著。

作為公國力量最強的勢力,大公是不會看著卡塔爾領局勢糜爛的。

「好了,情況我都已經知道了。辛苦各位了,下去好好休息吧,之後會按照功績給你們獎勵的。」

「那里,為您效勞是我們的榮幸。」

四人一下子高興起來。獎勵不獎勵得無所謂,重要的是受到了洛薩的肯定。

洛薩點點頭,對著轉身離開的四人繼續說道。

「休息結束後就去寨牆那里幫忙。另外,還要寫上一篇萬字的檢討給我,我會讓書記官給你們準備紙筆的。」

「記住,如果檢討不深刻的話,到戰爭開始之前,你們就一直給我搬木頭吧。」

「不要啊。」

滿心歡喜的四人如遭雷劈,不可置信地看向洛薩。

不過洛薩嚴肅的眼神讓他們的氣勢一下降到了最低,應命之後垂頭喪氣地離開了。

雖然這幾個家伙確實很好地完成了偵察的任務,但過程中的盲目自大是不可原諒的錯誤。洛薩不會因為他們的功勞而放棄懲戒。

懲罰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改正錯誤啊。

接下來,洛薩分別給奧斯塔德伯爵和提斯特子爵寫了封信,告知了自己偵察的結果。

當然,一些必要的藝術加工還是需要的。

比如發現數千野蠻人營地的事,洛薩就沒有寫。因為兩位上級貴族是不會相信萊頓村,有深入丘陵百里進行偵察的能力的。

除此之外,小型部落的數量可以適當增加些,人口也可以增加些。

反正,讓他們相信這是一次大規模的入侵就足夠了。

為了增強說服力,洛薩還將那根粗糙的狼牙棒委托信使轉交給奧斯塔德伯爵。

不過最終能有多大效果,就連洛薩自己都不抱太大期望。

……

時間回推兩天,西穆勒等人發現的那處最大的野蠻人營地中。

已有四十三歲「高齡」的奧亞端坐在巨大的木椅上,穿著有大塊鐵片制作的盔甲,用冰冷的目光注視著座下跪地的一位部落首領。

「這麼說來,那幾個小崽子還沒找到嗎?」

野蠻人語本就帶有吼叫的音調,在盛怒的奧亞說來,巨大的響聲更是震得在座其他首領耳朵嗡鳴。

但在座眾人,不僅沒有因為這種不適心有不滿,反而更加狂熱地看向他們共同的主人。

奧亞,野蠻人語大力之意。因為好戰的性格,被族人們稱為狂魔,現在是統一了毛莫若野蠻人所有部落的男人。

將所有不服從的部落統統抹除的那種統一。

不得不說,生命中確實是有一些天賦超絕的個體,奧亞就是其中的一個。

現年四十三歲的他,曾經參與過二十年前與帕斯公國的戰爭。

不是以一介小卒的身份,而是以威震諸多野蠻人部落的,數一數二的勇士的名號。

當年戰爭中,他曾與公國正規軍正面相對,擊殺了近二十人的士兵。

這公國一邊倒屠殺的野蠻人中,是僅有的一例。

可以說,他的身體素質放在帕斯公國周邊,算是最拔尖的了。

但即便是這樣的勇士,面對軍隊也只是落了個垂死逃生的結局。

不過,這卻也是他之後事業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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