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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這里是我家!(求月票)

騰達門口,李昌明和以前一樣還是想直接進去,卻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

「你新來的吧,我找我老婆,你們的尹總!」李昌明在門口喊道。

因為騰達以前各種的福利政策,李昌明也享受了不少,再加上尹大姐在公司的地位高,因此他在騰達一向是比較看不起別人的。

「我管你找誰呢,這會兒就是誰都不讓進!」保安大哥是個壯漢,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那里像是一堵牆。

他們早就被周毅吩咐過了,尹大姐今晚上不回家,對方可能要來公司,到時候不讓進就行。

公司可不是公共場所,我不讓你無關人員進行,你就是不能進來。

正在此時,李昌明眼楮一掃,就看到一個靚仔大搖大擺地往里走,而幾個保安就像是沒看到一樣。

「那他呢?他不是照樣進來了嗎?」

保安大哥正要說話,旁邊的靚仔已經走了過來。

靚仔當然是周某人,他是因為把東西忘在公司了回來取一下,結果踫巧了,撞上了這個男人。

李昌明周毅還是知道的,公司高層的家人,基本上都認識。

單單看外表,這個男人生的一副好皮囊,像是個好男人,可這事做的讓人惡心。

「你是在說我嗎?」周毅開口問道。

李昌明同樣是見過周毅的,一眼就認出來了。

在周毅面前他可就沒什麼底氣了,勉強露出笑容道︰「原來是周總啊,你們這保安哪找來的,我來找我老婆都不讓進,說有什麼規定。」

周某人聞言頓時笑了︰「是有這個規定的,這會是下班時間,為了不讓員工們自願加班,公司那是嚴防死守!」

「絕對不能讓他們 進來加班。」

嗯……啊?李昌明一臉懵逼,我雖然沒你混得好,但你也不能把我當傻子吧。

哪個公司為了不讓員工加班會這麼做的!

但沒辦法不好反駁,只能說道︰「那周總您也能隨便進啊……」

「那規定就是我做的,所以我專門加了規定,只允許我進,怎麼了李先生,有什麼問題嗎?」

李昌明無話可說,盯著周毅,但卻不敢放什麼狠話。

他這種屬于典型的家里橫,有很多家暴男其實都是這種情況。

回到家里之後那脾氣比天還大,動不動就罵老婆罵孩子,在外面,遇到事了屁都不敢放一個。

所以李昌明還是轉身離開了。

周毅看著面前的保安大哥道︰「做的不錯,這個月給你們保安加獎金!」

「謝謝周總,周總大氣!」

李昌明卻沒有直接走,他仔細想了半天,他老婆肯定就在公司呢。

因為他來過這里,知道這些高管的辦公室都是可以住人的,而且條件不錯。

兩人畢竟同床共枕多年,還是很了解尹大姐的,對方雖然賺錢多,但生活比較節約。

所以有這樣的住處肯定不會去住酒店或者租房。

因此他決定報警!

沒辦法,以前尹大姐就是通過報警的方式來惡心他的,尤其是那次抓奸。

他還和警察反應了半天,卻沒有任何結果。

所以李昌明覺得,既然他老婆抓奸都能報警,那他也能報警啊。

就說是自己的老婆被這公司扣住了,聯系不上人,而且公司也不讓他進去,沒毛病!

你一個公司,就不信還敢攔著警察不讓進去啊!

最好起沖突,讓那個什麼周總進去待幾天,什麼玩意啊,敢在自己面前裝,你不就是有幾個破錢嗎,裝什麼啊!

說干就干,掏出手機李昌明就直接報警。

「對,我老婆肯定是被這公司扣了,兩天沒回家,消息不回電話不接,這公司還不讓我進去!」

你想想,有人報警說自己的老婆被公司扣住了,沒有理由,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你覺得公安機關會怎麼想呢?

這叫什麼,這叫非法拘禁,是大桉子!

接線員趕緊確認,問他情況是不是屬實。

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就在這里。

有人甚至還打電話調戲接線員,以為根本沒什麼事。

李昌明也覺得,報個警而已嘛,那有什麼。

所以很快就確認說是真的。

于是指揮中心很快就有命令下達,在騰達公司附近巡邏的民警老周一路開車過來。

老周當然知道這公司是周毅開的,所以他很清楚那個家伙絕對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

非法監禁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人家孩子都上高中了,這……想想都覺得變態。

但有人報警而且十分確認,他們就必須出警來管。

沒多久便見到了李昌明。

「你是李昌明是吧,你報的警?」

「是我,就是那個公司,警察同志啊,你看他們那里有保安守著,還不讓人進!」

老周沒說話,帶著徒弟走了過去。

「我是鐘樓派出所民警,這是我的證件,有人報警說你們這非法拘禁,現在我要上去調查一下!」

保安大哥一臉懵逼,非法拘禁都搞出來了?

新聞上經常能見到說,一些小區物業保安攔著不讓救護車或者消防車進去,但你什麼時候听說過有人敢攔著警車不讓進呢?

那肯定是沒有的。

更不用說這規定就是周某人專門想出來對付李昌明的……

因此保安大哥直接說道︰「沒問題同志,您要找誰,需要我帶路嗎?」

老周看了看對方,還是說道︰「找尹寧華!」

保安大哥馬上帶路,李昌明在後面跟著,一行人上電梯,很快來到了高管辦公室這層。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然後門口的一堆人都驚呆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在里面吃著薯片之類的零食,喝著快樂水,追著劇,肉眼可見的快樂!

而且穿著睡衣,一臉輕松,氣色非常好,更不用說這門口都沒人擋著……

這踏馬的叫非法拘禁?

里面的尹大姐正嗨得不行,頗有種找回了單身時候的快樂之感。

下班後不用做飯,不用做家務,不用考慮孩子的學習,可以隨心所欲的吃零食喝飲料,追究,刷視頻,這日子別提有多美!

成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樂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說起來,誰願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務呢。

結果門被打開,門口站著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樂水……

「你們干嘛,快給我關門啊!!」

十分鐘後,辦公室里,老周咳嗽兩聲,看著面前的尹大姐道︰「所以你這不是被公司扣住,對吧?」

「公司咋可能扣我呢,我下班了出去買了一堆零食才回來的。」

得,事情都弄清楚了,老周從尹大姐那里知道了兩人的情況,家暴,所以不想回家。

後面趕來支援的警察也齊齊看向了李昌明。

「看我干嗎,我怎麼了,她不回家不接電話,就在公司里,那我還不能報警了?」李昌明喊道。

老周直接開口道︰「你當然可以報警,但你不應該說你的妻子被公司扣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你現在和我回所里吧,報假警,你知不道因為你這個報警,我們所里多少人被驚動了!」

還得跟他們回去?李昌明頓時不樂意了。

「憑什麼啊,她之前還報警抓奸呢,怎麼她就沒事,我就得跟你們回去啊,我不走!」李昌明強行說道。

老周從腰間掏出了銀手鐲,還不走,你當我這麼遠過來和你開玩笑啊!

李昌明頓時閉嘴,只是覺得心里很委屈,憑什麼啊,怎麼自己報個警就得被帶走了。

這真的是個意外,周某人在之前就從樓上下來了,一直在那里听著,只感覺這個男人真的……也就是這個皮囊好點了。

其他真的一無是處。

李昌明被帶走,周毅也不知道說什麼,和尹大姐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報假警看情況,有可能罰款,有可能拘留,而不管做什麼,肯定都要通知家人。

尹大姐是家人沒錯,她表示,自己丈夫的行為極其惡劣,最好拘留個幾天。

讓他們不用在乎自己的想法。

所以李昌明各種強調,他要通知他媽,民警當然不管這些。

只要通知了你的家屬就行,你以為派出所是公用電話亭啊,你想給誰打就給誰打!

于是綜合之後,李昌明五天行政拘留……

尹大姐一直等派出所那邊確定了之後這才給李昌明的妹妹發了消息。

一五一十地說的很清楚,對方為什麼報警,以及因為什麼而被拘留。

雖然是個女人,但尹大姐做事就這麼的霸氣!

然後,家里炸鍋了。

「她這是干什麼,她這是非得讓我哥蹲號子是不是,怎麼會有這樣的女人,她還配當妻子嗎?」李昌明的妹妹在那里大罵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邊一個勁兒的喊,但這一家子都沒辦法。

想投訴,想sf,但只敢在心里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頭上,法院那邊終于有了結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光明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缺席听證。

而且因為家庭暴力桉件的特殊性,再加上這是司法解釋發布後的第一個典型桉例,辦桉法官盡量簡化調查流程,縮短時間。

依法,果斷作出裁決!

一、禁止李昌明對尹寧華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李昌明騷擾、跟蹤尹寧華及其近親屬。

也就是尹大姐的娘家人。

雖然尹大姐這邊的娘家人相對來說有點錢,但是怎麼說呢,正常人你是沒辦法對付無賴的。

當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時候,你稍微有點錢根本沒辦法,報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時,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麼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說別的,好人家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嗎?

人身安全保護令也是不允許上訴的,裁定發出即時生效,有問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這東西不會停。

五天的時間終于到了,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終于出來了!」老太太一臉激動。

眾人開始各種說,有的人說都怪那個尹寧華,得去找她,不能就這麼算了。

還是夫妻呢,就看著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過神,要說他現在肯定是極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對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沒辦法進去。

只能恨恨地說道︰「等她回來再說,我就不信她不回來!」

說著話就準備先回家,結果就在此時,面前多了一個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為是在拘留所門口,而且對方也是穿著警服,李昌明被嚇得一個激靈。

「同志,我這都放了,怎麼還有事啊?」

法警小哥搖搖頭道︰「和你拘留的事沒關系,這是光明區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說著話,將那保護令裁定書遞了過來。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邊的親戚們都是一臉懵逼,這玩意是個什麼東西。

保護令?

我們國家還有這個?

趕緊看了下去,裁定書說的很清楚,因為他的家暴行為,所以光明區法院出具了保護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這憑什麼呢,我和她還是夫妻呢,怎麼就不能接觸了,而且那夫妻之間吵個架很正常啊!」

「而且這事明明是她不對啊,她吼了我媽,我才動手的,這憑什麼啊,以後是不是她就能隨便欺負我媽了?」

法警小哥沒回答,只是說道︰「現在請你簽字!」

什麼都沒必要解釋,因為裁定書上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出來,李昌明只能簽字。

這真的是踏馬的無語了,拿著保護令,一家人面面相覷,只能先回家。

事實證明,盡管李昌明被拘留過了,但他依舊沒有感受到法律的重量。

或者說,他害怕派出所了,但對于法院還是沒感覺。

什麼保護令,夫妻之間吵個架什麼的,你還要管了?

反正是對方有錯在先,這法律也得講道理呢對不對。

不過現在想這些沒用,因為他老婆也不會回來。

結果一群人剛剛到家,就發現他們很多人的衣服都已經被打包好了,放在門口。

「尹寧華,你干什麼!」

「我沒干什麼啊,這里是我家,我想讓他們住,他們可以住,我不想讓他們住,他們就不能住,怎麼了有問題嗎?」

坐在沙發上的尹大姐一邊喝茶一邊說道,話音口氣和某個靚仔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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