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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守城戰法之防守反擊

李孟羲曾經給自己的的自我評價是,他自我感覺是,至少已弄懂了守城牆的方法。

現在,李孟羲跟關羽學到了守城之時的晉級守城方法——守城之時的反攻之法。

如果只會堅守城牆,這是呆守之法,那麼現在,學會反擊法的李孟羲, 守城戰法更靈活了,如同是龜殼上長了獠牙,更具有威脅性。

以前,還只會守城牆的李孟羲,敵將若來攻李孟羲守的城,敵將是沒有生命危險的, 攻不下,直接退卻便是。

現在,敵將若攻李孟羲守的城,將有生命危險。既然能派騎兵出城沖殺,攪亂敵軍攻城節奏,若是有機會,怎麼就不能順便穿插到敵軍後方,直接把敵將砍了?

敵將開始有生命危險。

呆守法,敵軍攻城不下,從容退去,其軍力雖減,但大體仍在。

有了反擊法,攻城之敵軍,便不再從容無憂,而是稍有疏忽,就可能大敗城下。

攻城也是件很危險的事。死在攻城戰的統帥,不知凡幾。比如攻釣魚城的蒙哥,還有其他人。

這一天, 收獲連連, 南門探查完之後,李孟羲怕剛學到的東西忘了,他迫不及待的回去。

中軍帥帳,李孟羲找到了一堆布匹,堆在矮幾之上,他拿出筆墨,立刻要把所有學到的知識記錄下來。

話說,這沒什麼大事發生的一日,到底學到了什麼來著。

李孟羲咬著筆桿,皺眉思索了起來。

今早干的第一件事,好像是過去探查敵城明細。

具體細節,李孟羲想起來了,他想起,自己被掛到竹竿上了。

「井闌為探城器械,然此大型器械,制造耗費工時,時間有時緊迫,可先以木梁搭架,架高參二丈,而後再找一長竹或長桿, 尋一輕便之人綁縛其上。

若架高參丈,長竹能有五丈, 便能總高八丈,能高出敵城,便可臨城探查。

井闌全體,耗時參日,徒一參丈木架,無板無梯,半日即可,省時何止倍余。

又因,要臨城刺探,城上守軍必箭發如雨,故,桿頭瞭望之士,必身穿重甲,手持堅盾護面,」

寫到這里,李孟羲略一停頓一下,著重加了一句,「步人甲有胸甲裙甲脛甲,防護周全,唯獨腳部,無有甲靴,近城參十步,箭雨密匝,眾矢攢射之下,稍微不周全之處,必見傷。

故,甲靴于步人甲雖是零末部件,可有可無,不必全員配備,然軍中需備甲靴數副,以備不時之用。」

「某身處箭雨之中,左右箭嘯不止,盾遮掩在前,目不能視,于是不知何時探頭觀望方能穩妥。

于箭雨中頓悟,于戰場之上,眼難關六路,耳倒可明听八方。

老于戰陣之人,聞聲可知箭近,急躲閃之,于是百戰不死。」

「探查敵城明細,只為知敵城構造,以選擇最佳攻城點。

至于探城後刻留標記之法,于參十步外留短刀之法,不堪為用。

因攻城之時,眾士抬梯沖鋒,過環首短刀所標記處,往前仍需參十步,地凹凸不平,前又深壕,沖參十步之遠,必生偏移。

冒險探查敵城,本為精巧攻城戰法,然則偏移生,精巧蕩然無存,前功盡棄也。

故,標識之法,必留于城牆之下,不能遠留參十步外。

近留標識之法,若井闌造成,可使軍士居高臨下,叢發赤羽箭于標記處,城根一叢赤色,標記明了。

若無井闌,則可用曳射法,使人射繩箭至牆下以繩為醒目標識。

只是,近城參十步,已至弓弩殺傷之距,城上箭雨連綿,舉弓發箭之人,身處險危。

由此,試用一巧法,駐停城上箭雨,妙極。

有草人借箭之法,扎草人百數,夾雜盾陣之中,趨至城下,令軍士故意言語激敵,騙其箭矢。待草人遍插羽箭,城上之敵必以為,我軍要騙損其箭,是要以待箭空攻城。此時,敵以為識破我計策,必停弓息弩,支箭不發。

如此,敵識破我計謀,則我計謀反成。

近參十步,敵再無一矢,我善射士便可從容射曳繩箭以作標識。

此為大紊小動之策,以大舉動為幌,遮掩微小意圖。

至曳射之時,因繩箭有繩散繩斷之可能,故,繩箭需多備。

繩箭若要射遠,則不能系粗繩,當系細繩。

細繩貼地,又難以目視,難起引領標識之效。

故,又有補救之法。

補救之法為,一涂箭繩以赤,二將箭繩綁高,綁高則必須長桿,然徒有鈍桿,急切間不能插土而立,故當帶槍支為用,既帶槍支,不妨帶槍旗,旗幟標識更為明顯。

而後,繩箭曳射城下,釘樓梯口處,繩牽直,綁旗槍之下,參十步,紅線牽引,此標識法,精準之至。

繩箭又可回收,若一射不中,尚能拔出再射,因而,繩箭可極精準,尤勝赤羽。」

曳射法記完,李孟羲稍作停頓,接下來,該寫更重要的內容了。

曳射法不過是一個小的戰術,接下來的內容則涉及和弓弩殺傷相關的內在底層規律。

「百人攻城,傷亡竟遠小于十人攻城。

攻城人數竟與傷亡成反比,而非人逾多,傷亡逾多,此與常理有異,為何?

此中道理,《呂氏春秋》有述,【萬人持弓,共射一招,招無不中】,此概率也。

城頭敵軍弓弩,有數也。我一人攻城,城頭弓手百人。我千人攻城,城頭可納弓手亦百人。

一人攻城,百弓射我,則此人必死。

千人攻城,百弓射千人,一弓看十人,則箭雨分散,大降殺傷之效。

由此可知,攻城之時,多多易善,人多,縱不全員參與攻城,亦可分薄箭雨。人逾多,敵箭雨逾散,于是我軍傷亡逾低。

于是知攻城之法,能百人攻城,則決計不十人攻城。人逾多,傷亡反而逾小。

知,弓弩殺傷最效之法,為集射也,既百弓射一人也。集射殺傷效率,數倍于弓弩手擇敵自射。

進知守城之法,守城之時,城頭十人二十人弓弩手若能同射一人,則殺傷效率數倍于散射,殺傷既高,則大利守城。

至于集射之法,恰有一法可用,法為草原冒頓單于鳴鏑聚士法,守城之時,可以善射之卒引領諸弓弩士,善射伍長配朱桿紅羽鳴鏑,伍長鳴鏑射敵何處,左近弓弩士見鳴鏑所向,立從而射敵。

此一法,便能集射。

集射之法,除能增殺傷之效率,另有數長。

其一,萬一危急之時,某處敵軍攀城將至城頭,此時,參五張弓,不能攔之,非二十弓聚射,不能止其攻勢。鳴鏑射,左近二十弓隨射,于是便能二十弓聚射一人。于是,危急之時,城頭弓弩化解危急之力,添強十倍。

至于第二,在于角度。有時,左側射敵,敵舉盾擋左,左側弓弩,遲遲不能建功。此時,若左側射時,右側若能跟進,則殺敵易爾。鳴鏑之用,便在此處,鳴鏑可號令左右之士,使左右能配合無間。

鳴鏑于守城之時,有此大用,發鳴鏑號令眾士之善射之士,因其射聲聚眾,或可稱之為,【射聲之士】。」

李孟羲又為軍中增添了一個還只在字面上的兵種。射聲士,或曰射聲校尉,為守城之時,號令集火攻擊之專職精兵。

李孟羲已明白了一個核心道理,集火射擊,殺傷效率數倍于各自散射。

這一條理論能用于守城,能用于攻城,適用于步軍弓弩,適用于騎兵騎射,適用于所有遠射攻擊和遠射作戰。

集火攻擊能提高殺傷效率,這一條理論甚至到火器時代,到大炮和火箭彈時代,都是有用的。

這其中,可能涉及到了統籌和最優解,在武器的表層之下,是數學原理。

鳴鏑又有一個發揮重要作用的地方了,鳴鏑的作用愈發凸顯。

現在再回想起來,鳴鏑總共有多少用處了。

第一,鳴鏑威懾法,抓俘虜的時候,鳴鏑威懾潰兵,止其遁逃。

第二,鳴鏑去箭,作無鋒箭,往潰兵頭上射,作用等同橡膠,威懾之效更強。

第參,鳴鏑往自己人頭上射,用于戰場號令進退。有了鳴鏑,可以跨距離,把命令箭速傳達,精準至百夫長個人。一聲鳴鏑至,前進,再一聲至,後退。二進制,只進退兩令,鳴鏑可讓指揮反應速度,快數倍不止。

至于第四,就是今日所得,也是草原雄主冒頓單于的戰術,以鳴鏑聚眾,集火射擊,數倍的提高殺傷效率。

軍中處處需用鳴鏑了,鳴鏑至少得有兩種,一種用于聯絡的,用無鋒鳴鏑,一種用于聚眾射擊的,此時鳴鏑也需要殺傷力,鳴鏑應該有箭頭。

無鋒鳴鏑配發傳令兵,有鋒鳴鏑則可配發善射之士,用于守城之時,或是騎戰之時。

這一條,集火射擊的知識,可能是李孟羲今日所悟到的最重要的最有價值的一條知識。

關羽教導的,為何百人攻城傷亡反小于十人攻城,除了有分攤箭雨,讓敵軍不能集火以外,還有另外的原因。

「盾陣。

攻城之時,盾陣為降低傷亡之極有效之手段。

百人可成盾陣,盾陣成,嚴如屋頂。

然,若只十人,盾不能成,防左則右漏,防右則左漏。

故,百人攻城,盾陣成,死傷微小。

十人攻城,盾陣不成,十人盡死。

此所以,百人攻城傷亡反小于十人攻城者。」

「探查敵城之時,必要多帶甲士,甲士多,非只能成盾陣,降低死傷,更有自保之大用。

何為自保之大用?

主帥登井闌近城,以探查敵城詳時,此時,敵軍若見我兵力薄弱又近城前,見有可趁之機,于是突然大開城門,大隊騎兵襲來。

若帶兵不足,主帥豈不就此頭顱不保?

由此知二,第一,主帥不可輕出,第二,守城之時,守城之軍非是縮如烏龜,而是既能縮之如龜,其露獠牙之時,亦能狠厲如狼。

故而,攻城之時,謹防守軍出城反擊,亦為重中之重。

由此悟,守城之時,只會堅守城牆,保城牆無憂,此只為呆守法。

能守,待時可出,為反擊防守法。」

「由此知,圍參缺一之策,當慎用時機。

圍參缺一,不用于城中之敵,兵力充足,士氣高傲之時;不用于城外敵軍援兵將臨之時;不用于我軍營寨未穩之時;不用于我軍攻城正酣之時。

圍參缺一,只適用于敵軍兵力糧草怠盡,敵兵力士氣低迷,滿城無戰心之時。此時,用圍參缺一,敵既已無有守城之心,圍缺一角,敵若趁機潰逃,則我軍便可直接下城,省卻日夜圍困糧草損耗。」

「知守城之法之反擊守城法。

何時開城門出擊,為最佳時機?

敵遠道而來,營寨未穩之時?

大雨瓢潑,雨壓馬蹄,利我夜襲之時?

皆非。

守城之最關鍵,關鍵在于城不被敵軍所破,城不被敵軍所破之關鍵,在于不使敵軍從容大段登城,不使敵軍大段登城之關鍵,一在于我守牆之法,二在于,若牆危急,精騎出而襲擾,斷敵攻城後力,解城頭之危。

故,城頭焦灼之時,此時方為最應出城擊敵之時。也只在此時,我守城兵力可發揮最大用處。

若為圖殺傷,趁夜襲擾,則屬兵力濫用也。

夜參百騎出城襲敵,縱能殺敵參千,但騎兵折損過半,此戰果雖豐,然亦不值。

若到危急之時,城中騎兵出擊,環城沖蕩,擊碎敵攻城之勢,則能立解城頭危難,城池多堅守數日未嘗不能。

于此危急之時,縱城頭殺敵參千,亦不能解城頭之急;而騎兵出城蕩敵,雖殺傷不過百數,但蕩掃四圍之敵,立頹敵軍攻勢也。

故,若騎兵早早用于他處,用于趁夜襲營,縱殺敵參千,但至騎兵大為損耗,虧也。

故而,守城之時,不比平地野戰,

守城之時,我守城之要,或不在殺傷敵眾,而在不使敵破城也。

守城之核心,諸般方略,應全為【不使敵破城】此一核心計,偏離此核心,則必為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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