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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隨軍采買,原來是外交事件

劉備又沒買到東西,豬狗羊一頭沒買到。

劉備回來告罪。

而後劉備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和李孟羲談到了去買東西遇到的事。

劉備說,讓游騎前去,要是遇到村落,按李孟羲說的方法還好,游騎多立旗幟,少舉刀槍,且可使兩騎前去交涉,另兩騎在後戒備。

李孟羲想到的交涉方法已經很規範了。

但是,李孟羲只想到了遇到村落的情況,而未忽略了在半路遇到鄉人的情況。

遇村再去交涉,跟半路遇到個人再上前交涉,這是兩回事。

游騎們並不都是口舌伶俐之人,也並不都是太通曉禮數之人,廝殺漢說話直來直去,往往少了點禮數。

劉備有感于此,于是就想著跟李孟羲商量一下,看李孟羲能不能想出什麼好主意,就像若是遇到村落,交涉的次序如何,制定成法,讓士卒們依例遵守。

看李孟羲能不能像前邊那樣,再想想路遇鄉人,騎兵上前交涉的流程應該如何。

劉備也太看的起李孟羲了,他這一問,把李孟羲都問懵逼了。

我咋知道半路遇到了個人,該怎麼交涉,李孟羲心里直嘀咕。

這玩意兒得靠情商的好嘛。

就算一樣的交涉流程,偏偏就有些人,很有親和力,上去三兩句就能交涉成功。

而有些人呢,哪怕他是滿臉堆笑呢,你一看就覺得不喜歡,這能交涉成功才怪了呢。

因此,劉備問,若路遇鄉人,士卒如何交涉才好。

李孟羲語滯半天,問劉備,「那依玄德公看,該如何交涉?」李孟羲把問題反丟給了劉備。

劉備在馬上,沉思片刻。

「路人半途遇我,我游騎數騎,路人見之,必有驚慌。

故,首要之舉,當安其心。

可使一人下馬,徒步迎上問詢,余者,停留在後,不使鄉民驚慌。

而後,及交涉,需擇一面目和善之人,溫聲細語,禮數周全,細細說明來意。

再後,先把錢放于鄉人之手,再問,是否可帶我去方圓村落采買。

如此,鄉人得我錢財,一者,不想舍財,二者,見我只一騎下馬徒步而來,禮數周全,似無惡意。

兩下相因,成算多已。」

劉備按自己所想,娓娓道來。

李孟羲听的直點頭。

劉備所說,大致包含三條交涉規範,一個是,半路遇了鄉人,立刻把馬停在道上,別嚇到人家。

二是,讓一個面目和善的士卒下馬步行,前去交涉。

三是,說完來意後,直接給錢,給完錢,再說,能否帶著去附近村落買點東西。

這三步一套做完,大致能把交涉成功率提高很多。

但凡涉及到人情世故,劉備的水平高極了,李孟羲很是佩服。

劉備說這一通交涉的方法,李孟羲認為很好了,面面俱到的。

就按這個就行了。

所剩的問題,好像只有一個了,那就是懂禮數,善言談,並且面目和善,能讓人信服的人去哪里找。

李孟羲到此時,才突然意識到。

本以為,讓游騎離隊四處采買,是一件商業行為。

沒想到,不僅僅是單純的商業行為,更是外交行為。

本來,李孟羲之前特意搜羅了一些干過小商小販的通曉物價的人才,好在交易的時候更專業一點。

現在跟劉備這麼一交流,李孟羲突然就發現,外交人才好像比單純的商業人才,現下更有用。

遇到路人,總得跟人家交涉好,才能接下來的交易不是。

若交涉不好,人家不願帶你去,無法促成交易,準備再多的小商販也不行了。

想及前世,難怪,好多公司,銷售人員拿的錢比研發人員多多了。

畢竟,東西做的再好,沒辦法打開銷路,是斷然不行的。

外交一詞,用于游騎商隊,恰如其分。

再往大了想,若是日後,軍隊規模大了。

出發時,若是糧草啥的帶的不夠,大軍跨州越境,人生地不熟的,有時會需要向當地勢力買糧食啥的。

要是沒有優秀的外交人才,派一個愣頭青去買糧食,人家要是不賣,或者態度惡劣了一點,愣頭青跟人家起了沖突。

買不到糧食倒也罷了,萬一,腦子一熱,跟人家起了沖突。

然後,幾個士兵的毆斗,本地勢力氣不過,帶兵來攻打我軍,如此,一戰下來,我軍就算能贏,也勢必死傷眾多。

這種事端,極有可能發生,而不是危言聳听。

特別,如果是負責買糧的是張飛張三將軍,那危險了。張飛帶著幾車財貨,跑了好遠,天熱的不行,心情也煩躁的不行,到了城下,說要買糧。

恰逢守城的是個混人,見城下一黑廝說買糧,這黑廝打擾了弟兄幾個吃酒,這混人也喝了幾兩酒,膽氣上涌,指著城下黑廝就罵,「哪里來的餓狗!我幾時要賣糧于你!」

以張飛張三爺的暴脾氣,被這麼一罵,還忍得了?

然後,哪怕僅帶著幾十個押運錢財的士兵,他張飛都敢攻城。

不管沖突為何而起,一旦戰端開啟,就不受控制。

一場大戰,在所難免。

而我軍初衷只是為了買糧,糧沒買到,還打了一仗,無論勝負,都虧大發了。

讓張飛去干外交,會是災難。

而此事,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什麼呢?

買糧隊到了城下,向城頭說,我軍要買糧。

然後,守城的混人,因為打擾了其吃酒,趁著酒勁,對城下我軍將領破口大罵。

此時,負責交涉的人,應該面色如常,根本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管他怎麼罵,就當沒听見。

不管被怎麼罵,我軍頭目依然禮數周全,朝城頭上喊,勞煩通秉上官,幫忙問下,是否可賣給我軍糧食。

然後,後續發展可能是這樣。

城頭混賬依然在破口大罵,過了一會兒,有高級將領聞聲過來巡視,听到有人叫罵,便過去看看是怎麼回事。

過去一看,自己的人對人家破口大罵,人家不僅不在意,不僅沒有回罵,反而禮數周到。

高級將領一看,忙去回稟上官。

當上官听聞此事,听說有誰人的大軍路過,人家帶著錢,想買點糧食,可守城士兵不由分說的罵人家餓狗。

這下,城中守官嚇出了一身冷汗。

人家大軍過境,何苦觸怒人家,一個不慎,城毀人亡。

遠道是客,可守城士卒不堪,辱罵在先,人家不僅沒有回罵,禮數恭敬依舊。

自知失了禮數在前,又怕惹怒過境大軍,此城主官為了彌補過失,不僅同意了賣糧,而且因為理虧,為了彌補過錯,還把糧價壓的比較低,賣的也比較多。

這樣一來,糧不就買到了嗎。

一個是張三將軍買糧,糧沒買到,還打了一仗,我軍死傷無數。

一個是專業的外交官前去買糧,不僅買到了糧,買糧的價錢竟然還很便宜,而且神奇的是,買到的糧相當多,幾千斤,足以解大軍一時之急。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于大軍而言,孰好孰劣,已有定數。

李孟羲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大軍在外,外交工作,首忌張飛。

忌,忌諱的意思。

讓張飛負責買糧之事,太嚇人了。

需要一個專業的人,此人需要臉皮厚,不會別人罵一下就炸了,能忍辱,並泰然處之,唾面自干。

李孟羲想起,三國歷史中,確實有這麼一個人物,比較適合作為大軍行軍時采買的外交官。

此人便是——司馬懿。

司馬懿這家伙,諸葛孔明嘲諷他穿女裝,都能穿的下,把諸葛孔明氣的不行。

這廝女裝能穿得,去買糧被罵兩句,根本不會頭腦發熱就要屠城。

司馬懿還真的很合適當個外交官的。

讓司馬懿當外交官,這個想法也就想想,不可能。

司馬懿找不到,如司馬懿臉皮一般厚的,也少有。

漢人尚武,比比皆是血性之士,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

入眼望去,皆血勇之士,要找出一個有足夠的交涉和領導能力,並且如果被辱罵,被惡意以對,能處之泰然的人,好像軍中找不到這麼一個人物。

哪怕是李孟羲,李孟羲自認,要是被人罵了,不一定忍得住。

既然,隱忍之才難找,便只能以軍律律之,立軍規,規定但凡外出采買,不管當地勢力如何辱罵和敵對我軍,只要他不率先襲擊,我軍就應盡力避免沖突。

一番熱烈討論,只討論的沒有別的可討論的,思維的多番踫撞,劉備收獲頗多,李孟羲同樣收獲不菲。

「玄德公稍等,我把所議一一記下。」李孟羲拿出了筆,拿出了墨,從車後翻出了一卷布。

大軍采買,應當歸屬後勤部分。

于是,李孟羲便抻開布卷,接著昨日寫下的采買注意事項後面,繼續寫到。

【行軍采買細則之二。

路遇鄉人,交涉要則有三。

一者,遇鄉人立駐馬道中,勿使鄉人懼我。

二者,使和善健談之士,下馬步趨上前交涉。

三者,交涉將畢,先拿錢予鄉人,而後,問詢是否可帶往方圓村落以成交易。

如此三法並施,交涉可成。

大軍行軍在外,沿途補給,或為常態。

我軍就外補給,不單為商事,更為外交重十。

外交第一當以不起沖突為要。

例,我軍至城下問詢,城上之人或有敵意,若事不可為,可一走了之。

亦可禮數周全,稍懇請之,若再不成,可去。

若城頭罵我,禁回罵之,以免滋生事端。

外交之人才,以隱忍性沉穩,喜怒不形于色之人為優。】

這些寫完,最後,李孟羲在最後補充了一句,【行軍采買,出而交涉之事,當萬分謹慎,不可交于張三將軍。】

算是寫完了。

但這時,劉備提起還有一點。

劉備說,若日後大軍沿途采買,我軍帶錢財至城下,城頭士卒得知我軍來意,無法自己做主,必要回稟上官才能回復。

劉備問,人心不測,不知城中主官,是願意賣糧于我,還是不願,亦或是猶豫不決拿不定主意,因此遲遲未有回信。

我軍未知城中主官意圖,那該在城下等待多久。

劉備越來越「難纏」了,說劉備難纏,不是貶義,而是劉備不知怎麼搞的,可能被李孟羲影響了,開始從稀奇古怪的角度考慮問題了。

李孟羲皺眉思索很久。

「城有大小,城頭士卒知我來意,再去回稟上官。

若是乘馬離去,半刻便足夠一個來回。

縱是步行,一刻,也足夠一個來回。

若一刻過去,可再問城頭之卒,可有回信。

城頭之卒若說無有回信,便可再等。

再一刻後,再問。

三刻之久,足夠城中主官得曉消息,城中主官是賣糧或是不賣糧,應已思慮成熟,此時應有答復通傳于我知曉。

而三刻之久,若無答復,此時便可料到,城中主官,正游移不定,遲遲難下決斷。

彼即無意賣糧于我,我軍再待許久,或許,其迫于我大軍壓力,會賣糧于我。

但,強人所難,豈不不美?

況且,采買車隊若耽擱太久,若我大軍走遠,追之不及,卻是不妙。

故,玄德公問我,于彼城之下,靜待多久為宜,某以為,以三刻之久為佳。

逾此時,可去也。」

李孟羲緩緩答道。

劉備面帶笑意,連連點頭。

李孟羲所言,劉備極認可。

劉備問的問題,李孟羲是解決了。

李孟羲倒是又想到了一個新問題。

關于行軍,以及采買隊離隊跑出很遠去買東西。

如果,買東西耽擱時間長,大軍就得停下來等著離隊的采買隊跟上來。

那麼,有沒有一種方法,讓大軍不用停下,正常行軍,而又讓離隊很遠的采買隊能夠跟上呢。

答案是有的。

大軍正常行軍,而采買隊能正常跟上,其關鍵在于,利用好速度差。

大軍行軍,各部分中,最慢的是什麼。

答案是,步兵。

不管何人的軍隊,在漢末,沒有任何一支軍隊奢侈到全部都是騎兵,必然有步兵隊。

大軍整體的速度,被步軍的行軍速度限制了。

而只要,采買隊速度比步軍行軍速度快,那麼,哪怕離隊較遠,離隊時間較長,依然能輕松追上不停步的大軍隊伍。

第三百二十一章 隨軍采買,原來是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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